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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信翁大错特错:即使中共自己也至今没敢给法轮功定“颠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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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翁大错特错:即使中共自己也至今没敢给法轮功定“颠覆”罪   
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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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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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信翁大错特错:即使中共自己也至今没敢给法轮功定“颠覆”罪 (219 reads)      时间: 2005-7-14 周四, 下午10:44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轮功学员在大陆呼吁“退党”都这么久了。。。你可见大陆哪怕一次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去制裁法轮功学员?

关键问题:呼吁退出一个政党,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可能属于什么“颠覆国家政权”----事实上呼吁“结束一党专制”倒属于直接对宪法的违反,也直接牵涉到“国家政权”本身。。。但“退出中共”则本身并未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更没有涉及国家体制、政府组成,因此就连中共也觉得给法轮功定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实在是法理不足。

1997年通过的[刑法]第105条规定:“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是颠覆国家政权罪”,法轮功呼吁“退出中共”,本身既未涉及国家政权、也未涉及“社会主义制度”,当然不构成颠覆罪的要件。

当然,法轮功一些具体宣传文字则可能被大陆定“颠覆罪”,但这并不等于老芦所说:只要呼吁退党,就一定属于“颠覆行为”。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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