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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我的“三民主义”:媒体民营,政党民办,政府民选 (186 reads)      时间: 2005-7-14 周四, 下午10:0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的“三民主义”:媒体民营,政党民办,政府民选


王思睿


5月7日,亲民党主席宋楚瑜一行抵达中山陵拜谒。在其祭文中赫然写着:“念茲在茲: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三民主义千秋万世,一统中国全民共享。”祭拜完毕,宋楚瑜又在中山陵现场题字:“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民有,民治,民享,三民主义,一统华夏”。在这短短的29个字中,宋楚瑜将林肯的三民主义、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胡锦涛的三民主义融于一炉,并指出这是“一统华夏”的正确方向。事实上,如果我们恢复了“大中华”的恢宏气度,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说:“三民主义千秋万世,一统天下万民共享”。

林肯的三民主义——民有(of people)、民治(by people)、民享(for people),是当今世界主流文明的基石之一。中国古代的民本主义,毛泽东的“为人民服务”,最好也不过是一民主义——民享(for people),与当代的政治文明还有很大的差距。

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是百年来中国主流思想的共同出发点。戴季陶等人曾想把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演绎成一种与西方文明分庭抗礼的本土思想,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世界民主阵营战胜法西斯(法东斯)主义的大环境下,中华民国宪法的制订者还是接受了普世价值观,把孙、林二氏的三民主义融汇在一起。现今仍在台湾生效的《中华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

胡锦涛的三民主义——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仅从字面上看,好像没有什么深刻的内容,但它是一种信号,是中国共产党正在步中国国民党后尘的信号,是胡锦涛意图超越江泽民的信号。

“联俄容共”后的中国国民党,在党的性质上经历过两次重大的转折:先是从阶级党到全民党,后是从革命党(专政党)到宪政党。蒋介石在1924年的演讲中曾说:“现在世界只有两种斗争,一种是民族斗争,一种是阶级斗争。”“中国的革命,要在阶级斗争之中,来求民族独立;在民族独立之中,来求革命成功。”而到了1929年,蒋介石在“关于国民革命和俄国共产革命的区别”的演讲中则说:“以恨为动机的革命,决不适于中国的民族性”;“以阶级为本位的革命,不能适用于中国”。《中华民国宪法》生效后,国民党本来就可以迈出第二步了,但由于内战再度爆发,长期实行戡乱戒严状态,向宪政党的转变到蒋经国的手里才告完成,而且局限在台澎金马。共产党搞了几十年阶级斗争,到邓小平时代才开始集中精力搞建设,搞改革开放;到江泽民时代推出“三个代表”,才羞羞答答地迈出了从阶级党到全民党的步子,而胡锦涛时代的使命则是做大陆的蒋经国,完成从革命党(专政党)到宪政党的转型。

在简单介绍林氏、孙氏、胡氏三民主义后,下面进入正题,提出笔者自己的“三民主义”。王氏“三民主义”不同于前三者的地方在于——不是一种意识形态的“主义”,而是一个具体目标的清单,是在中国大陆实现民主化的三项关键性任务——媒体民营,政党民办,政府民选。

早在上个世纪初,中国就已经有了官营报纸、党营报纸和民营报纸。官报面目可憎,乏善可陈。党报办得好的有梁启超主持的《清议报》、《新民丛报》等。而办得最好的还是民营报纸,其佼佼者是1949年以前的《大公报》。当中共还是在野党的时候,重庆的《新华日报》还是不错的,延安的《解放日报》就差多了;进城以后的中共中央机关报,除了胡绩伟主持的一段为改革做出了贡献,其他时候都是自欺欺人、“三话”(假大空)连篇。八十年代后期的《世界经济导报》和《经济学周报》有了一点民营媒体的气象,但是没有任何法律的保障,“六四”一来,就被封杀了。胡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曾指出,言论自由是政治民主化的第一步,但这一步直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没有迈出。本着渐进改革的思路,笔者认为,新闻自由化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人民日报》向《新华日报》回归,从官报向党报回归;另一方面是逐步开放媒体民营,把WTO的原则引入传媒领域。媒体民营可以分两步走:先开放纸面媒体,再开放广播电视。

政党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元素,但是中国的政党打娘胎里出来,就缺少民间性,而带有政权党、枪杆子党、日元马克卢布党的属性。民初两大政党——国民党和进步党,前者依靠若干省政府的后援,后者获得袁世凯政府的赞助,都缺乏草根性力量和基层党组织的支撑。1924年以后的国共两党,都是党部随着军部走,枪杆子里面出党权和政权。最近的研究(参见杨奎松《1920-1940年代莫斯科为中共提供财政援助情况概述》)表明,中共早期的活动经费完全来自苏联,更早的康党、同盟会乃至中华革命党,也曾高度依赖日元和马克的援助,这就使他们难以摆脱外国代理人的色彩。缺乏民间力量支撑的政权党,即使拥有几百万、几千万党员,也是一个纸老虎,到了危急时刻一捅就破,苏联东欧国家的情况就是明证。政党民办化也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是完成邓小平、胡耀邦、赵紫阳“党政分开”的遗愿,将“执政党和参政党”与行政编制和国家财政彻底脱钩。(据薄一波透露,1949年中共建政时曾考虑用党费来养党的机构和工作人员,但当时实行供给制,党员没有钱缴党费,因而作罢,实行工资制后,也没有改过来。参见吴国光《赵紫阳与政治改革》。)另一方面是在本土性、草根性的基础上,为建立理性、负责任的反对党积极创造条件。反对党要在社会共识和社会潮流的基础上形成,需要有信仰、纲领、领袖、人际关系网……诸多要素集合而成,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只有当政治反对派感到非有组织不可并且外部条件也适合时,建立新的政党才是必要的,届时水到渠成,也就不是什么难事。

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前期的宪政运动中,中共曾把政府民选作为最主要的政治诉求。1945年9月,毛泽东在答路透社记者甘贝尔问时说:“自由民主的中国”将是这样的一个国家,它的各级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无记名的选举产生,并向选举它的人民负责。它将实现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则与罗斯福的四大自由。夺取全国政权后,中共搁置了这一目标,但为未来作出了许诺。1951年2月,中共第二号人物刘少奇在北京市第三届人民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在我们这里,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在“中国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经过了相当长期的选举训练并大体识字之后”,就可以“完全地实行”“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大家都知道,伊拉克萨达姆和北朝鲜金正日以99%以上的选票当选,不能作为政府民选的例证。真正的民选必须是“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投票”的竞争性选举。“普遍”就是不能把“阶级敌人”、“反革命”、“政治不稳定因素”排除在“人民”之外,彻底抛弃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或者叫“无产阶级民主”。“平等”就是要取消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城乡之间四比一的配额差别,取消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军民之间近一百比一的配额差别(几千名军人就产生一名全国人民代表,几十万老百姓产生一名全国人民代表),给予进城“农民工”以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就是由选民直接选举全国人民代表或者同时直接选举国家主席,而不是由选民选举县级人民代表,由县级人民代表选举地市级人民代表,由地市级人民代表选举省级人民代表,由省级人民代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最后再由全国人民代表选举国家主席。“无记名投票”就是秘密投票,就是选民无须为自己的选择是否会受到报复而担忧,而现在中国仍在实行的“苏维埃选举模式”是以单位为选区,选民投票不仅没有充分的私密性,连不投票都有可能危及自己的饭碗。竞争性选举就是非等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有充分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保障的选举,就是多党竞争的选举。为了稳妥和保险起见,可以考虑分两个阶段实行竞争性直接选举,第一阶段先由选民直接选举市议会和市长,到第二阶段再由选民直接选举国会和国家领导人。


《真话文论周刊》2005年第十九期首发文章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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