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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说法轮功和“政教合一”----笑看鲁肃也为法轮功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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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说法轮功和“政教合一”----笑看鲁肃也为法轮功出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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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说法轮功和“政教合一”----笑看鲁肃也为法轮功出丑 (799 reads)      时间: 2005-7-05 周二, 下午9:4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再说法轮功和“政教合一”

──笑看鲁肃也为法轮功出丑


信天翁



胡平先生昨天在“智力难民营”中贴出《法轮功是在搞政治吗?》一文,始创“网上第一笑”。不意如此智力笑话,竟有“难民”鲁肃躲在该营中大声喝彩,谓之曰:“胡平先生敏锐地发现,这种批判是在不知不觉之间进行了概念的偷换,我认为一针见血。”

本来,任何头脑正常的人都能看出来,胡平做的事,正是偷换概念,而且偷换得无比拙劣,以致从此身为天下笑。这位同志却出来越描越黑,“一针见血”地凸显他的尴尬,当真难得之至。

胡平最搞笑的,就是那“政治就是角逐政府权力的活动”的独家定义。我早指出了,那指的只是西方国家党派政治,或曰议会政治。如果采用这种狭隘至极的定义,则立刻要闹出无数笑话来:以外国论,从英国的大宪章运动,到后来男性争取普选权,女性争取男女平权,美国黑奴解放,直到美国上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统统都不是政治斗争;以中国论,则五四运动,30年代的一二九运动,40年代的“反饥饿、反内战”,50年代共党发动的各种政治运动,60年代的文革,70年代的四五运动,80年代的两次学运,统统也都不是政治运动了,因为它们都不是“角逐政府权力的活动”。那么,这些运动到底是什么性质?文化运动?经济斗争?抑或甚至是军事斗争?天下还有比这更搞笑的明目张胆的“概念的偷换”么?

鲁肃似乎也好不到哪儿去,且看他说了些什么:


【那么,个人主权(也就是人权)又是什么呢?那就是不受制于任
何条件的自由思考、信仰、言论和行为的自由。而这一原则也必然
导致主权人不具有侵犯别人自由的自由。既然信仰自由属于人权范
畴,那么也就没有任何理由侵犯信仰自由。具有这些原则的人们所
达成的社会契约协议,自然要保证政府没有对宗教信仰的干涉的权
力,于是任何宗教也就没有以自己的宗教教义去代替社会契约的权
利,不然就是对其他宗教信仰包括无神论信仰自由的干涉。所以,
从对保护宗教信仰这一人权理念出发,就对得出“政教分离”的国
家施政原则。


由此可见,“政教分离”并非出于一种对所谓社会进步趋势的表面
理解而制定的国策。只有在干涉信仰自由的意义上,“政教合一”
才是对现代自由民主的反动,只有在这个意义下,以宗教的理由去
影响“世俗政权”才是值得批判和必须反对的,因为那是一种要给
政权赋予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的额外权利的企图,当然要被有著自由
民主价值观的人士反对。所以在作著那样一些反对的时候,不能忘
记更不能根本不到那反对的真正原因。】


除了卖弄人所共知的老生常谈之外,该同志只展现了他的见木不见林的“隧道眼”(tunnel vision)。政教合一的最表象的危害当然是“给政权赋予干涉宗教信仰自由的额外权利”(按,应为“权力”),但那并非唯一危害,甚至不是主要危害。

民主的原则是基于个体平等之上的各利益集团、政治势力等等之间的互相制衡,而政教合一的最反动之处,正是它把政府的行政权威化成了民众只能绝对服从的绝对精神权威,从而使得世俗制衡根本没有存在的余地。当由活人教主扮演这绝对权威之时,公民就变成了只能服从、不能抗命、彻底丧事思考和行动自由的“神奴”,穆罕默德建立的就是这种可怕的“神国”。即使没有活人作教主,实行政教合一的国家的政府也必然集行政权威和精神权威于一身,公民只会是毫无思想自由的奴隶。这就是政教合一的可怕之处:它的实质是精神上的奴役,再没有哪种世俗暴政堪与这种精神上的暴政相比。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共党国家其实也是政教合一的国家。

鉴于该同志的理解力,我这里再说一遍,希望他这次能明白:在现代国家中,行政权威和精神权威是截然分开的,法律和宗教禁条也是截然分开的。你必须遵守世俗政府的命令,但你可以藐视、反对甚至辱骂政府,它根本就无权侵入你的精神领域;你必须守法,但违反“摩西十戒”并不是让你坐牢的法律依据。而在以古兰经取代法律治国的政教合一的国家,政府和教会合而为一,实行的不是法治而是“心治”,公民藐视政府就是藐视上帝,反对政府就是反对上帝,就连抽烟看录像都犯法,丧失的不光是政治自由亦即选择政府的自由,而且是一切精神活动自由,岂止是区区宗教信仰自由而已?

这些本来都是昭如日月的事实,鲁肃却竟然就是看不见,大无畏地下结论曰:

“只有在干涉信仰自由的意义上,‘政教合一’才是对现代自由民主的反动。”

如此高聚焦“隧道眼”,堪称与老马辉映于后。基于这“隧道眼”,他提出了“政教合一”的独家定义,说那是“以宗教的理由去影响‘世俗政权’”,并进一步界定了什么是“以宗教的理由去影响世俗政权”:


“只有在这个意义下,以宗教的理由去影响‘世俗政权’才是值得
批判和必须反对的,因为那是一种要给政权赋予干涉宗教信仰自由
的额外权利的企图,当然要被有著自由民主价值观的人士反对。那
么,法轮功做了试图给政权赋予一种干涉信仰自由的权力的企图了
吗?如果没有,那么它就没有试图做所谓‘政教合一’,如果它反
对的是反倒是政权对信仰的干涉,那就正说明它反对的是政权搞宗
教,也就是反对政教合一。那么,在这个意义下指责法轮功企图政
教合一地‘搞政治’,不是正好把道理给弄反了吗?”


撇去故作高深的话语泡沫,他这儿无非是说:所谓“政教合一”,就是赋予世俗政权一种干涉信仰自由的权力。如果法轮功试图这么做,则法轮功就是政教合一。如果法轮功没这么作,则不能指责人家政教合一。

这种稚气可掬的儿童直线思维,天下也只有我那业已退休的马弟弟堪比。如此说来,所谓政教合一完全是一种宗教纠葛了?西方反对政教合一原来不过是各宗教组织之间达成的一种妥协?既然如此,中东回教国家似乎不许公民有宣传无神论的自由,那就是政教合一了?那么,西方为什么还要认定傻大木政权是世俗政权?黄巾、五斗米教、明教、弥勒教、白莲教等暴乱组织似乎也不曾“赋予世俗政权一种干涉信仰自由的权力”阿,那就不叫“政教合一”?

真无法相信:那么常见的简单概念,我们的“知识分子”就是不明白,非要捣出这无量浆糊来,让大众在这喷薄而出的浆糊前“人或为鱼鳖”。

在我看来,所谓“搞政治”,在民间,指的是旨在改变政府现行内外政策、政府组成或政治制度的社会活动;在官方,指的是施政行为以及权力斗争。因此,五四运动、一二九运动、“反饥饿,反内战”、“建国”以后官方发动的历次政治运动,以及民间的四五运动和八九学运等等,都是“搞政治”。胡平所说的“角逐政府权力”当然也包括在这个定义中。

所谓“政教合一”,则是指“政治权威和精神权威合而为一”。如果在国家水平上实行了这种同一,则该国就是政教合一的国家,如果在某个政治组织中实现了这种同一,则该组织就是政教合一的组织。

如果采用这种定义,则立刻就能看出,法轮功当然是政教合一的组织,因为它既是宗教组织,又是大规模从事颠覆中国政府活动的政治组织,而且这政治斗争已经变成了其教义的一部分,政敌甚至受蒙蔽者成了必须销毁的魔鬼,而他们的“销毁”行动已经成了“修炼行为”、“神的行为”。政治上的“敌我之分”变成了“魔神之分”,世上大概再没有比这更典型的政教合一表现了。

这种作法当然要引来文明人的非议,因为这种政教合一的组织一旦夺取了全国权力,则国家势必要变成政教合一的“神国”,就连白痴也看得出这点来。文明人对此给予棒喝,提醒国民警觉这种趋势,并劝告敦促法轮功停止欺骗公众,早日明确定位自己的组织,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错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有罪推定”,“以想像代替现实”。

最可笑的还是,即使按胡平等人的定义,法轮功仍然是政教合一的组织。

按胡平定义:“搞政治就是角逐政府权力的活动”。任何一个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这正是法轮功刻下在干的事。法轮功秉承我党夺权的传统作法,不但在理论上批判我党,到处散发<九评>,而且更提出了“销毁魔党”、“退垮中共”,作为全民政治斗争口号。这些口号再明白不过地表明,法轮功的目的就是要摧毁中共政权。只有为政党利益丧失良知的政客,才敢抹煞良心否认为此明确政治目的进行的斗争是“角逐政府权力”。法轮功角逐政府权力的活动甚至具体而微到了公开引诱鼓励支持政府官员叛逃的地步。这还不叫“搞政治”?

如果按鲁肃的定义,则法轮功从初露头角那天起就是政教合一的组织。众所周知,无庸置疑,法轮功引起中共注意,乃是因为他们在中南海前静坐,而那静坐是“试图赋予世俗政权一种干涉信仰自由的权力”,要求政府镇压整肃批判他们“搞迷信”的报纸。此前他们已经多次进行了类似围攻式的静坐示威,只是没有引起官方注意而已。

近年来法轮功更是一直在“以宗教的理由去影响‘世俗政权’”。上个月(?)李教主在《大纪元》上发表讲话,声称“销毁魔党”乃是神的旨意,他还安慰大众不必担忧大乱,说什么神决定魔党销毁后中国不会乱,那就一定不会乱。本网站的明心网友在此宣传法轮功教义凡几个月,其主题就是:神已经决定销毁魔党以及受蒙蔽者,那是神的行为,是修炼行为,不是搞政治。凡是不响应他们的政治号召、不参加他们政治斗争退党退团退队者,就是魔鬼,就只能被销毁,而如果参与他们的“修炼行为”就能得救。这难道不是最生动鲜活的“以宗教的理由去影响‘世俗政权’”?!

吾生也有涯而疗愚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矣!上网最没劲的事,乃是为“精英”们开这种最低级的启蒙课。以此大有为之身行此无聊之事,端的是自渎。为避免我日后再如此浪费生命,谨在此向“大思想家”们推荐“验算原则”。诸位以后在推出个定义来腾笑天下之前,请一定记住“把结果代入原方程验算一遍”。我这篇文章其实就是代诸位干这“验算”的活,把诸位的定义代入历史现实事件,立刻便彰显其娱乐效果。这种事干起来太过无聊。所以敬请诸位以后此类活还是自己做,则网民幸甚!芦某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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