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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老信的杰作提上来, 让大家叫叫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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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经验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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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实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暴力革命绝不会建立起法制社会
建立民主社会的前提是建立法治社会,而那前提是公民有普遍的严格守法意识,暴力革命正好反其道而行之,以藐视践踏既有法律为最本质特点,所以,暴力革命绝无可能建立民主社会。要和平长入民主社会,只能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操作,通过废除恶法,制定新法来促进社会进步。这似乎是唯一的途径。
但一个普遍趋势是,统治者绝对不会制定不利于他们的法律。例如前南非就是这样,通过法律使得黑人根本无可能依法进行示威,更不可能为自己争权益,于是这才逼出曼德拉的恐怖活动来。中国现在的情形也类似于此。
由此便得出了所谓“法治悖论”:要实行民主必须循现有法律渠道进行,不能在现有框架外另搞一套,但如果统治者将禁止民主制度这一条制定为法律,则就在根本上杜绝了合法斗争、和平演变的可能。只有非法斗争才能冲破这一障碍,但如此建立的社会绝不会是法治社会。
这个悖论怎么解决我还真想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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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过暴力革命的国家很多, 按照老信翁翁的断言, 这些国家今天绝不可能是法制社会. 是这样吗?
恐怖活动算不算暴力革命? 如果算, 曼德拉也搞过恐怖活动. 按照老信的理论, 曼德拉的恐怖活动对促进南非的民主法制社会是毫无作用或是有反作用的.
作者:实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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