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胖球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林思云假借谈法律为名跟信天鸟狡辩, 企图以国际法专家自居来为日本的侵略开脱. 他的荒谬理论倒也骗倒了包括FUNNNY在内的一批人. 下面是对被他骗倒人员的清醒剂.
林说, 法律是人为制定的. 这话说得倒是不错, 可算是不证自明的公理. 然后林说, 对日本侵略的处罚的法律是战后才制定的, 属于后定的法律给以前的犯罪量刑, 属于不合法.
林理直气壮地这么说着, 好象这一条也是不证自明的公理一般.
首先, 这一条并没有写在任何国际法或任何国家的宪法中. 其次, 很多法律是可以追搠的. 日本的侵略罪行即使按照以前的国际法也是存在的, 只不过以前的国际法对量刑的办法和原则没有规定地十分仔细, 所以需要制定新法来完善. 这也是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例子. 其三, 在对日战争还没结束的时候, 各国就已经原则同意了战后设立法庭来审判战犯. 法庭的审判很大程度上是制定法律的一个过程, 也就是所谓的案例法律. 著名的"不能以服从命令为借口而推脱战争罪名"的理论就是在审理中定下的.
林思云先生还理直气壮地说, 发动战争本身不是犯罪. 这种无耻之言真亏老先生说的出口. 国际法的确没有逐字逐句地说到这一点.但每个国家的主权的不可侵犯可是在国联成立前就已经确认了. 当年国联也确认了日本对中国侵略的非法, 不过无法ENFORCE这条法律而
已. 林思云的借口是, 如果发动战争是犯罪的话, 美国对IRAQ的战争也是犯罪了. 林思云没有想到的(或者是故意忽略的)是, 美国认为911是战争的发动, 而美国自己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 这才是美国出兵的理由. 所以IRAQ有没有大规模杀伤武器才变得重要, 因为那是美国出兵的合法依据. 即使今天, 连美国人自己都承认, 对IRAQ的战争是个错误(或者说是自卫反击的时候搞错对象了). 美国为什么没被定罪? 两个原因. 一, 美国太强, 没人敢出头. 二.IRAQ的政府倒台了, 没有苦主了.
但如果过两年, 美军一撤出, IRAQ的政府到联合国去控告美军的侵略罪行, 甚至到美国法庭上去控告美国政府, 我看还有很多好戏可唱. 美国少不得要破费一番.
而日本对中国的侵略罪行, 上面的原因都不成立.
说到底, 法律是人定的, 如果无法ENFORCE, 就是空纸一张. 但是在人们的心目中还是有道德底线的. 所谓己所不欲, 勿施他人. 请问林先生, 如果中国军队以东亚共荣的名义到日本三光, 强暴, 大屠杀, 逼迫日本儿童只能说中文, 不得学日文, 日本人倒底会玉碎呢, 还是举双手赞成呢?
说到游击队, 其实不过是大群的武装间谍而已. 各国都有间谍, 国际法也没有说明间谍是违法的, 真不明白为何林先生能张口胡说游击队是非人道的. 还谈了些东方西方的东西来混淆黑白. 二战中, 西欧各个被德国占领的国家都有游击队, 我怎么没看任何人敢说德国的屠杀是人道的, 而游击队是非人道的呢?
林先生的坐牢赎罪一说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且不说, 美国的性侵犯者出狱后都必须到当地登记甚至公开, 且不说, 几乎每个雇主在面试雇员之前都要提问对方是否坐过牢, 最近加拿大著名女杀人犯出狱(不是假释,是刑满释放)更是闹的沸沸扬扬. DNA留下, 去哪里都要去警察局登记, 完全是被监视起来了么.
西方对曾犯罪人士出狱的态度是一, 降低他们的可信任度, 二, 评估他们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按照这个态度, 中国人民对日本的态度完全是正常的. 当然要降低对日本的信任度, 当然要注意日本继续犯罪的可能性了. 日本想完全洗清过去的罪恶, 象都没发生一样,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为什么美国不怀疑日本了? 因为国力军力对比上, 日本完全不是美国的对手. 而现在日本企图插手台湾问题, 霸占我领土不归还, 我们有一万个理由要警惕日本.
真有你的, 林先生. 嘿嘿.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