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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转马悲鸣-认罚第一篇∶《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根据》.并问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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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马悲鸣-认罚第一篇∶《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根据》.并问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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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马悲鸣-认罚第一篇∶《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根据》.并问版主 (381 reads)      时间: 2002-6-03 周一, 上午7:2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请问版主:此文违犯了哪条坛规,为何被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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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本站《马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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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罚第一篇∶王丹为恐怖分子提供理论根据



马悲鸣



久不上网,原因是出去大旅游了一圈,中途多次转换班机,被机场当局羞辱殆尽。他们把我和所有旅客都当成了恐怖主义嫌疑犯,仔细搜索。我就和战俘似的,高举无物的双手,任凭机场警卫搜查。若是遇上个年青漂亮的女警卫搜身,拿着个电棍,在你两腋裆下搅和,多少还好受些。要是遇上个男警卫,那滋味要多难受有多难受。尤其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不管是否已经在前一道门做完了安全检查,每过一道门,比如进入候机室大门,候机处小门,还是每次登机,仍要被逼着拿出带照片的身分证(picture_id)来反复「验明正身」——把我当成了待决的死囚。



航空公司如此严重地破坏联合国《人权宣言》,我的尊严何在?!我的人格何在?!我的人权何在?!我还有没有旅行的自由?!



谁知等我下得飞机,回到家来,打开电脑,陡见王丹在「自由亚洲电台」发表的郑重声明《“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声称因为中共使领馆拒绝给杨建利延期护照,所以他使用假护照登机回国有理。



按照王丹的这种歪理,因为不可能有任何国家愿意给可能的恐怖分子发护照,延护照,发签证和延签证,所以任何恐怖分子使用假护照都合理。王丹给国际恐怖分子提供了使用假护照、假签证登机和出入各国海关的充足理由。



一切使用假身分证(包括护照)的行为在全世界任何国家都是非法的,都是严重的刑事犯罪,尤其当此全世界打击恐怖主义之际。王丹却偏选这么个时间来宣扬非法使用假护照有理论,无异于申明自己坚决支持国际恐怖主义。



按照王丹的说法,“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要正义而不要法律。那么请问,如何判定法律抵触了正义呢?王丹所说的“正义”又是谁来定义的呢?



无它,王丹所谓的“正义”是由他自己来定义的。他可以把任何与他个人或他们“非法割据天安门广场的一代”的利益、名誉相抵触的一切都宣布为非正义,然后他们的任何非法行为都有理,都可以任意胡为。



按照王丹的说法,因为使领馆拒绝给杨建利延长护照,非法在先,所以杨建利有权非法使用假护照。



这里必须澄清的是,使领馆有权拒绝给任何人签证或延护照。若是使领馆无权拒绝任何人的签证或者延护照,必须给任何人「签」,或「延」,则设个领事馆何用?护照签证无限期有效岂不省事?



拒绝给本国公民申请或延期护照,这在国内是经常发生,不知凡几的细琐事。在国外发生的少些,但也绝非仅限于「民运分子」。拒延护照的理由多种多样,有手续不全的,也有公费生到期不肯回国服务的(杨建利当是公费的吧?)当然还有其他,比如政治上的原因。



政府,包括在海外代理本国政府的使领馆「拒签」和「拒延」,绝不非法。这是他们工作范围之内的职权所在。被「拒签」和「拒延」者如果觉得冤枉,可循法律途径解决。最简单的办法莫过于请律师代办。没有个一旦被拒,便自使用假护照登机过关的。



现在押的,美国准备判处其死刑的一名阿拉伯敢死队员就是因为使用假护照而被法国海关在登机时逮捕引渡给美国。杨建利使用假护照的行为与这名恐怖分子无异!



使用假身分证在任何国家都绝对非法。而一国政府「拒签」和「拒延」却绝无非法可言。



照王丹的逻辑,如果对方非法在前,则己方就有权更严重地非法,则当年王丹率众割据天安门广场时未经任何申请的合法程序,且长期割据,拒不撤退,已经大规模非法于前了;则即使没有《宪法》明载的戒严程序,政府也有权武装驱逐!——“是你们先非法割据的!”



这里,「正义」绝对在政府手里。可惜王丹又绝不肯承认了。



由此可见,王丹所谓的「正义」都是由他自己“口含天宪”来定义的,所以他有权任意胡作非为。



顺便说一句,把持不同政见者拒之国门之外,不许回国,这在各发达国家从专制转向民主的过程中大都采用过。盖因这些持不同政见者有很大的能量在专制已经松动而法制又未健全之际挑动大规模社会动乱,以申自己之志。



在共产党的历史教科书里,对如今这发达民主国家当年如何镇压学潮工潮的历史有着完备的记录以便用来诋毁这些西方国家。而这些国家正是在对非法学潮和非法工潮的镇压过程中才逐步走向健全法制和民主的。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战败的法国梯也尔政府在德国占领军的支持下镇压巴黎公社,致死人命绝不比「六四」少。其最后的抵抗者全部被击毙于拉雪兹神父墓地。事后逃亡国外的公社领导人都遭到缺席审判,并被长年禁止回国。《少年鼓手》里讲的那个巴黎公社的少年鼓手直到十月革命胜利之后的晚年才得以回到法国参观自己当年战斗过的地方。如今自由民主的法国绝不是巴黎公社的继承者,而是凡尔赛梯也尔政府的合法继承人。



就是在今天,委内瑞拉的政变领导人兼两天的临时总统卡尔莫纳刚去哥伦比亚流亡,短期不会让他回国。王丹有个在革命博物馆当研究员的党员母亲,他绝不可能不知道这些。而他却宁可站在恐怖主义一边。



中国眼下的情况尚未到达梯也尔政府时代的法国,在文革那样的大规模人权迫害基本停止之后,最重要的不是民主,而是严肃法制。有了健全的法制,才能谈得上建设民主。没有法制的民主就是动乱,「八九学潮」是其典型的一例。有着发动动乱前科和图谋发动动乱者被拒之于国门之外,在眼下这个时期不但是可以理解的,可以原谅的,甚至是必要的。



任何一个恐怖主义分子在实施恐怖袭击之前都是合法公民。王丹给杨建利非法使用假护照案冠以“公民抗命”,则任何一个恐怖分子在出发到达袭击地点之前使用假身分证也都是“公民抗命”了。



王丹作为「八九动乱」的主要发动者,事隔十三年,他不但不知悔改,反而贼心不死,居然变本加利地把全世界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严格定义为非法的使用假身分证的行为合理化。王丹意欲仿效毛泽东,为申一己之志,不惜将整个中国社会推入大动乱深渊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附录】~~~~~~~~~~~~~~



当法律抵触了正义时



王丹



你们好,我是王丹。美国二十一世纪基金会主席杨建利博士回国调查工潮状况而被捕一事,引起在美华人的广泛关注。继纽约地区"杨建利后援会"成立后,5月15日晚上,波士顿地区"杨建利后援会"也在中国城成立。杨建利事件正在引起人们更深入地思考,那就是反对运动的使命问题。



有人认为反对运动就是要推翻执政党,夺取执政权,这是混淆了反对运动与反对党两个概念。反对党理应以政权更替为职责,但反对运动还包含更为广泛的目标,那就是为建设公民社会树立规范,换句话说,就是进行民主精神资源的重组。



杨建利回国的意义在於:他用实际行动揭示了法律与正义之间的矛盾。当有些人指责他用假护照回国时违法行为,并貌似公正地说“不管杨建利的动机如何,其行为是违反中国现行法律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时,他们忘记了法律的基础是什麽。



法律的基础应当是正义,伸张正义就是立法的目标之一。守法固然重要,但是当法律与正义发生冲突时,人们该如何做出选择呢?!“公民抗命”就是选择之一。当法律体现的是当权者限制人们的正当权益的意志时,公民有权利有义务以不服从的方式,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则下进行公民抗命,这是公民社会的基本社会规范之一,也是在中国政治文化中历来缺乏的观念。因为缺乏著公民主动表达对恶法抗拒的理念,中国人才一直把民主的希望寄托在当权者身上。



杨建利不顾风险回国,第一是彰显中国人回国的自由,第二是为了以自己的事件张扬公民抗命这一理念。这种行动,目的是为在中国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公民社会奠定道德与文化基础,让民主得以广泛实施的那些基本的观念可以得到更多中国人的讨论与认同。从这一角度说,杨建利的回国,指明了海外民运发展的一个新的路向,那就是不仅在口头上宣传民主理念;而且在行动上树立一个现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意识。



在5月15日波士顿地区后援会成立会上,与会者对上述问题进行热烈讨论,这表明杨建利的行动达到了他的目标。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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