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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龙泉公安急眼了!----写在《申诉与控告(杨版)》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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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龙泉公安急眼了!----写在《申诉与控告(杨版)》前面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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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4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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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龙泉公安急眼了!----写在《申诉与控告(杨版)》前面 (380 reads)      时间: 2005-5-30 周一, 下午11:41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龙泉公安急眼了!
----写在《申诉与控告(杨版)》前面
根据事件的发展,《申诉与控告(杨版)》增补了重要内容,即请求有关部门应当立即澄清林樟旺等人修路一案的法律性质。所呼吁有关部门尽快澄清六个问题,直击龙泉市森林公安的痛处!在公安、检察院对案件性质都未能确定前,他们就粗蛮采取极其严重的刑事措施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在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后,又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勒索公民财物。
此案曝光之后,他们发现所轻松所“挣”的六万元钱原来是烫手的,他们急眼了!今天,收到他们发给林樟法三人的《通知》曰:
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
2005年4月30日,你们家属预交到我局人民币60000
元,2005年5月11日我局口头通知你们领回预交款,你们
以预交款票据没有带来为由,没有领回预交款,2005年5月
17日我局再次口头通知你们领回预交款,你们又以预交款票
据被律师拿去为由,没有领回预交款,现我局再次书面通知
你们,请你们接到此通知后,三日内来我局领回预交款。
龙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
2005、5、25
根据龙泉公安文件精神,似乎那些山民及家属们钱多得没法化,或者犯贱,死皮赖脸交上六万圆,请公安同志们帮忙化化,而龙泉公安廉正高洁,再三再四坚持要退钱,好一曲警民渔水情啊,哈哈哈。

这封文件,充分验证了我这段文字和信息:两周以来,龙泉森林公安不断地把我乡亲从百里外叫到龙泉做笔录,不断地催逼他们交回六万元钱的收据原件,不断地骚扰他们,让他们提心吊胆又疲于奔命,同时操小路到姚坑村“取证”,与姚坑村民订立某种“攻守同盟”(为此我乡亲与姚坑村民大起争执,因黄塔村林樟旺等人带有帮助性质的善意投资而改善的两村村民关系又趋恶化,两村历史恩怨加现实矛盾,冲突一触即发)…(枭文《手提十八龙泉剑,杀尽龙泉大不平》)

杨兴录律师认为:他们可以改悔,但必须说明当时这样做的原因,以及现在这样做的理由,让当事人他们知道自己究竟是对是错。如果他们仍然不清不楚地对待当事人,我只能很遗憾地说,他们不但没有将法律当回事,而且,压根就没有将老百姓当成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公民看,而是将百姓仅仅视为权力可以随心所欲戏弄的玩偶。

这里要特别感谢杨兴录律师,他在杭州看了有关材料,断定这是一起罕见的冤案和错案,慨允为我亲属和乡亲免费提供法律帮助,并陪伴我到丽水、龙泉深入了解案情和取证。一路同行,给了我很多劝导、安慰和鼓励。我会记住,历史会记住他在崎岖乡路、风雨小街奔波取证的顽强身影。他的认真、严谨乃至固执令我感动,更感谢他高度的职业敏感与丰富的诉讼技巧,并预知“有关部门”肯定会很快再愚弄山民,及时将有关证据调离浙江。
东海一枭2005、5、30


作者:东海一枭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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