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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姐,这篇写得如何:与马悦然先生商榷 (茉莉、傅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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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姐,这篇写得如何:与马悦然先生商榷 (茉莉、傅正明)
M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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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070
经验值: 33
标题:
贝姐,这篇写得如何:与马悦然先生商榷 (茉莉、傅正明)
(396 reads)
时间:
2002-5-27 周一, 下午11:07
作者:
Mew2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瑞典文学院 “不在乎”诺贝尔遗嘱了吗?
--与马悦然先生商榷
茉莉、傅正明
马悦然先生是我们敬重的汉学家与学术前辈。记得那年我们刚到瑞典时,茉莉在接
受电视采访时讲述自己“六四”入狱的经历,就是马悦然先生亲自做的现场翻译。
中国八九民运失败这么多年来,马悦然先生一直以极大的正义感,不顾中共当局的
压力,参加我们中国人举行的“六四”纪念并发表演讲,表现了他令人景仰的人格
风范。
然而,作为瑞典文学院的院士,马悦然先生2001年1月25日接受了记者曹长青的电话
采访,就高行健获奖谈了一些看法,其中有不少说法是我们无法苟同的。本着对诺
贝尔文学奖的极大尊重,本着学术自由的求真精神,我们在此与马悦然先生商榷求
教。
根据曹长青的采访稿,在问到“诺贝尔奖有没有理想主义色彩”时,马悦然先生这
样回答:“理想倾向,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诺贝尔,他的遗嘱就说,文学奖,
要赠予在文学界写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出色的作品的作家。但是理想倾向到底是
什么,那就不好讲了。丹麦的一个学者,叫 George Brandes,他是 1972年去世的,
他认为诺贝尔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他解释诺贝尔所谓的理想倾向,说这个词来表达
对宗教、君主制度和婚姻制度的一种批评性的态度。”
当曹长青进一步追问:“你认为高行健作品有没有这种理想主义倾向呢?”马悦然
先生回答说:“要是用一般的去解释,那当然是有的了。表示对宗教君主制度和婚
姻制度的一种批评性态度,嘿嘿,那就是高行健了。但是对这个理想倾向,现在瑞
典文学院就不大在乎,不大管这个了。”当曹常青谈到高行健的作品与诺贝尔奖的
理想精神不相符合时,马悦然先生又强调说:“我们瑞典文学院对诺贝尔所说的那
个理想倾向早就不管了,因为我们不太清楚他到底说的是什么。要是他是一个无政
府主义的了,那高行健就是一个非常符合理想倾向的作家。”
我们认为,马悦然先生这样的回答不但是主观武断的、偏颇的,而且是不负责任的,
与我们所了解的事实不符,与瑞典文学院的一贯的宗旨和原则相悖。下面,我们就
此进行探讨。
一、是“不管”遗嘱还是“回到遗嘱”?
根据我们对瑞典文学院的多年观察及其有关资料的研究,我们发现,在长达一个世
纪的时间里,作为一个接受委托执行遗嘱的机构,瑞典文学院一直在理论上努力解
释遗嘱中的理想倾向,并吸收他人解释的成果,在理论上已经接近诺贝尔的初衷。
尤其是近十几年来,瑞典文学院对待诺贝尔遗嘱,并不是如马悦然先生说的不管了
,而是进一步加强了研究,并一再重申回到遗嘱的评奖方向。
1987年,现任诺奖评委主席埃斯普马克(Kjell Espmark)就以瑞典文出版的《诺贝
尔文学奖:选择背后的标准研究》(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Prize. A Study
of the Criteria behind the Choices,瑞典文本,1987年;英文本 1991年)中,
就明确表示,文学奖的历史似乎是一系列的不断尝试解释这一道语焉不详的遗嘱。
1997年,瑞典文学院院士爱兰德松(Ake Erlandsson)在法国雷恩大学就诺奖发表
长篇演讲,详尽介绍了瑞典文学院从本世纪初接受诺奖评选的任务以来,如何不断
力求阐释诺贝尔的遗愿,调整评选标准。
1999年,文学院前任常务秘书斯图热·阿连(Sture Allen)在电脑联网上发表的
《能胜过莎士比亚吗?--诺贝尔文学奖面面观》(Topping Shakespeare? Aspects
of the 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一文中也明确表示,今天的文学院内部有一
种 “回到遗嘱 ”的倾向,他还对“理想的”(“idealisk")这一有争议的瑞文词
进行了详尽的文本考察,他强调说,“理想”的特殊领域是由所有诺奖的基本标准
限定的,换言之,全部获奖者都应当是“给人类带来最大福址”的人们。
2000年,埃斯普马克主席又在网络专栏上发表了《诺贝尔文学奖》 (The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一文,重申回到遗嘱的原则。他指出:“对于 理想倾向这一原
则的愈来愈宽泛的解释,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继续在进行。文学院秘书劳斯·吉
伦斯登(Lars Gyllensten)指出:今天,这一表述形式并不是从字面上来把握…
… 总体来看, 值得获奖的严肃文学促进了对于人类及其状况的认识,并且努力丰
富和改善了人类的生活,这一点已经被认识到了。”
现任文学院常务秘书赫拉斯·恩格道尔(Horace Engdahl)在二○○○年诺奖颁发
时,接受了中国作家万之先生的采访(见香港《明报月刊》 2001年 1月号)。根据
这一采访,我们得知,在给高行健的颁奖新闻公报中,仅仅只有那句“评语”(
“其作品的普世价值、刻骨铭心的洞察力和语言的丰富机智,为中文小说艺术和戏
剧开辟了道路”)是文学院集体通过的,其余部分是常务秘书一个人撰写的“介绍”。
按照恩格道尔的说法,今天的文学院是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解释诺贝尔遗嘱的,这
个所谓理想倾向的理想,在我们看来,就是文学本身,就是文学本身的理想。文学
成为不同文化间的桥梁,使人类之间有沟通的可能。事实上,好的文学作品就像没
有写明收信人地址的信件,它不是固定给一个人看,而是可以给任何人看的。作家
可以从自身的文化背景出发,而又走向他人,而能走多远,你永远也不知道。就是
在遥远的地方,一个好作品也总会有新的接受者。它也可能超越国家和民族的界限,
而达到我们说的普世性。我认为诺贝尔遗嘱中的理想倾向就是这个意思。
不管恩格道尔个人的解释是否符合诺贝尔的初衷,不管这种解释带有多少片面性,
这
毕竟是这位新任常务秘书重新解释理想倾向的一种尝试,而不是马悦然先生所说的:
“我们瑞典文学院对那个理想倾向早就不管了。”
二、“理想倾向”的解读已经明晰
如上所述,近年来瑞典文学院一再在强调“回到遗嘱”。如果我们进一步追溯以往,
我们就会发现,一个世纪以来,人们对遗嘱中理想倾向的解读,付出了巨大的努
力。
历届诺奖公布时文学院给出的简洁评语(Citation)、新闻公报(Press release),
以及在颁奖典礼上一般由瑞典文学院常务秘书或诺贝尔委员会主席宣读的颁奖词
(Presentation Speech)中,经常涉及到诺贝尔的遗嘱和文学的理想倾向的解读,
这些成果已经对理想倾向做出日益鲜明的解释。由于诺贝尔本人留下了不少的读
书笔记和文学创作作品,不少诺贝尔传记作家都在他们的著作中,介绍诺贝尔的政
治的、哲学的、文学的观点,同时,一大批高尚的诺奖作家的获奖演说,也阐述了
了他们对诺贝尔精神的理解。前人所做的这些解读都有迹可寻,并非徒劳无功。
因此,只要稍稍研究一下诺贝尔的生平,认真阅读一下上述资料文献,就不难发现
诺贝尔遗嘱精神的有力证据。这些解读并不是如马悦然先生所说的那样讲不太清楚
,而是越来越明晰。在这里,我们试图归纳诺贝尔所说的理想倾向的内涵,向马
悦然先生和瑞典文学院求教。
我们认为,诺贝尔的理想可以概括为下述三个方面:
1、在社会政治理想上反压迫和追求正义
马悦然先生在访谈中提到的勃朗兑斯(1842-1927,访谈中说他是 1972年去世的,
不知是马悦然先生还是曹常青先生的误记)的解释,是勃朗兑斯在请教诺贝尔的一
个朋友之后得到的回答。我们认为,这个解释虽然没有把诺贝尔的理想倾向阐述得
很全面,但至少把握了诺贝尔精神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反压迫的社会理想。
无政府主义作为十九世纪兴起的一种政治思潮,其要义即是反对极权国家对个人的
压
迫,其中公社主义一派所构想的新秩序是,建立自给自足和自治的地方社群,用来
取代极权的官僚国家。
从诺贝尔的长篇政论草稿《灿烂的非洲》(In Brightest Africa, 1861年)来看,
诺贝尔反对君主专制,怀疑君主立宪而倾向于共和制度,是因为他担忧在君主立宪
制度下的君主的最高欲望,可能仍然是对最高权力的欲望,这正好表明诺贝尔的政
治理想在于建立一个没有政治压迫、人人具有同等的政治权利的民主社会。由于在
西方历史上,曾经有过长期的政教合一的统治形式,因此,诺贝尔的反对宗教的观
点,就是反对宗教迫害,这与他反对政治压迫是完全一致的。如瑞典文学院一位早
期的院士亨利克·苏克(Henrik Schk)所言,诺贝尔是一个特殊的无神论者,深受
英国诗人雪莱的影响,他之所以反对占统治地位的宗教中的神的信仰, 是因为在他
的眼里,这样的神无异于一个残忍的非正义的世界主宰,应当对一切宗教战争和宗
教迫害的背负罪责。 由此推论开去,诺贝尔对婚姻的批评性态度也就可以理解了。
他所反对的是男权社会对妇女的压迫,也就是说,他反对家庭专制。
可见,诺贝尔的政治理想与他的社会理想密切相关。尽管诺贝尔本人有时也抱怨
“正义女神 ”总是迟迟不来,但他从来没有放弃对正义的追求,他心中充满了对一
个文明世界的热望。
2、在道德理想上提倡人文主义博爱
谈到诺贝尔的道德理想,我们又得回到诺贝尔的宗教观点上来。苏克教授明确指出:
诺贝尔一生的乐善好施是与他的特殊的宗教信仰相关的:任何一种宗教,对他来说
唯一值得信仰的前提就是对他人的爱。……他希望从精神的残缺中把一个自由的人
类的博爱之神解放出来。为此,诺贝尔生前不但为其公司员工提供福利,而且投身
社会慈善事业,资助和平运动,可以说,诺贝尔是当时的资本家的良心所在。
1885年,在诺贝尔给法国文豪雨果八十三岁寿辰的贺电中,就明确地提出“博爱的
思想”(英译作 ideas about universal charity)的措辞。由此可见,阿连院士
把诺贝尔称为“激进的道德上的理想主义者”,是有充分的依据的,诺贝尔本人的
道德理想,乃是他所设定文学奖的“理想倾向”一个初衷。
作为一个公认的人文主义者,诺贝尔对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思想家和艺术家的
景仰,对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等人的景仰,是人所共知的。瑞典文学院创
立两百多年来,已经形成了一种优秀的人文主义传统。前文学院常务秘书奥斯特林
(Anders Osterling)指出,诺贝尔要奖掖的是 一种积极的有人文主义倾向的作品。
他进而认为,只有这种最广义的解释,才能多有裨益。事实上,人文主义有时被视
为一种 仁爱的宗教(religion of humanity)。
由于对诺贝尔的道德理想的深刻认识,瑞典文学院曾经将此表述为评奖的“道德价
值参照系”。根据埃斯普马克的总结,1972年颁奖给德国作家伯尔,即是“直接乞
灵于诺贝尔本人的遗愿,它首先要奖掖的是第三帝国的废墟上的这次道德复兴的首
席代表,然后才是这个国家的艺术复兴的这位首席代”, 既然如此,那么,坚持这
种道德价值参照系就是选择候选人条件的题中之义。
3、在文化理想上,强调国际间的相互理解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法国文化界曾经发生过一场文学的民族主义与文学的国际主义
之间的激烈论战。当时身居巴黎、具有北欧文化和俄罗斯文化双重背景的诺贝尔,
很可能在报刊上追踪过这场论战,并受到影响。诺贝尔认识到,超越国界的文学可
以像科学发明一样为全人类服务。因此,他的遗嘱规定不考虑候选人的国籍或民族
问题,即希望通过文学达到一种国际间的互相理解。
为此,诺贝尔基金会确立了这一理想原则:“人类精神应当超越国籍而具备国际性
的
共同理想。诺贝尔文学奖的精神,不容战争加以破坏。” 二十年代文学院倡导的
崇高的风格 ,实际上是以歌德的 世界文学 的理想来阐释诺贝尔遗嘱。 但是,长
期以来, 文学院实际上忽略了诺贝尔的文化理想,其欧洲中心主义的偏见直到八十
年代才有所矫正。近年来,文学院重申了世界文学的方向,强调文学作品的普遍的
精神价值。爱兰德松院士在他的演讲中指出:“这是一种要覆盖全世界的文学的热
望”。埃斯普马克也在《诺贝尔文学奖》一文中指出,1986年以来的世界文学的新
的方针, 就是再次尝试正确理解和实现诺贝尔遗嘱的要求。
2000年11月,常务秘书恩格道尔曾在巴黎法国国家图书馆里做过一次关于诺奖的演
讲,
他进一步引证史料,谈及歌德的 世界文学 的构想对诺贝尔可能有过的启发。但是,
当恩格道尔在强调诺贝尔的文化理想时,却忽略了诺贝尔的政治或社会的理想,尤
其是忽略了道德理想的要求,忘却了文学院曾经长期坚持的“道德价值参照系”。
我们赞同隆德奎斯特院士(Artur Lundkvist)提出的这样一种人文主义态度,即,
在考虑候选人时,不局限于纯粹的文学创作, 而是看重作家作为一个整体的观念。
我们认为,做“最低道德”(Minima Moralia)的考量,就是阿诺德(Theodre Adorno)
提出的在奥斯维辛之后如何写诗的问题;在中国,就是文革之后和六四屠杀之后如
何写诗的问题。
总的看来,“理想倾向”是渗透在文学本身的形象世界中的与诺贝尔比较接近的政
治或社会理想、道德理想和文化理想的总和。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缺一不可。而
马悦然先生则简单地认为 文学是唯一的标准,恩格道尔也强调 诺贝尔的理想就
是文学本身,我们认为,这些说法都是片面的,顾此失彼的,与诺贝尔的精神不尽
相符。
三、高行健的反“理想倾向”
很难有一个作家能全面体现出诺贝尔的“理想倾向”,但值得获奖的作家至少应当
在某一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关于高行健是否符合诺奖的理想标准,茉莉在《高行健
离诺贝尔理想标准差多远》一文中已经论述过这个问题。在茉莉与傅正明合作撰写
的一篇英文文章《瑞典文学院误导中国作家》(此文已于 2000年 12月 7日在高行
健演讲会后,由作者面交给常务秘书恩格道尔)中再次详细论述。
当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我们发现,高行健的作品不仅是与诺贝尔的理想倾向差
多远的问题,而是在某种程度上,高行健甚至具有反理想倾向的问题。就政治态
度而言,高行健的作品有对极权主义的批判,但是,他在以平庸的艺术形式与自身
的逃亡进行这种批判的同时,没有任何积极的有价值的建设性思考,相反,他不但
没有正义的热情,而且对那些为了正义和争取自由而勇敢抗争的人们进行了犬儒主
义的嘲弄。更可怕的是,他声称不必承担任何道义责任,一再说教只要享乐不要理
想。而瑞典文学院的颁奖新闻公报,则助长了他的这种反理想倾向,从而误导了中
文媒体对高行健的评价,误导了中国作家,并将对引领世界文学潮流起到不良的影
响。
由于高行健的极端的个人主义走到了冷酷的利己主义的一面,因此与作为道德上的
理想主义者的诺贝尔的要求南辕北辙。马悦然先生在采访中承认:高行健不愿意负
担这个责任,他是为自己写,他不是去救社会、救人的,他是为自己生活,他自己
说,他宁愿飘然地来,飘然地去,不留下痕迹。他就是为个人生活的,为个人写的
一个人。我们认为,作为执行诺贝尔遗嘱的院士,马悦然先生对这样一种社会人生
态度及其在作品中的表现所抱的欣赏态度是令人失望的。
就文化理想而言,首先,高行健并未表现出中国文化的精华,例如,他的《一个人
的圣经》中的利己主义宣言,与儒家追求的“天下为公”的“大同世界”的社会理
想构成了反讽的对比,在《灵山》中,他把道家的“ 视不见听不闻妙哉希夷合玉清
上清太清三旨”(页 444)发挥到对他人的苦难无动于衷的地步,这对于西方的积
极的人文主义倾向也是一种嘲讽。他否定个人应当对社会承担的责任。其次,虽然
高行健定居西方多年,却很少接受诸如人道关怀、人权捍卫、民主政治等先进的现
代西方观念,更勿论向中文读者传播国际人道主义。
尽管高行健缺乏理想,他的“冷的文学 ”却完全应当有其存在的理由和空间。正如
高行健在获奖演说中所言:“一个民族倘竟容不下这样一种非功利的文学,不仅是
作家的不幸,也该是这个民族的悲哀 ”。但是,禁锢高行健的作品是中国的悲哀,
奖掖这种缺乏理想倾向的文学则是瑞典文学院的悲哀。瑞典文学院这次做出的错误
选择,表明了瑞典文学院对中国人在极权社会下的生存困境、艰难抗争和文革和六
四屠杀后造成的道德真空、 审美需求的极不理解,对广大中文读者也不够尊重,这
也就使得许多中国读者对他们原本景仰的瑞典文学院乃至对西方世界感到极为失望,
因此,诺奖与其所要达成的国际间文化上的互相理解,似乎越来越遥远。
1903年,有人曾经问瑞典最伟大的作家斯特林堡先生怎样看待瑞典文学院,斯特林
堡回答说:“对于瑞典文学院来说,形式和花样已经成为诗歌艺术本身;次要的东
西已经成了主要的东西,形式统帅了内容,因此,我们的文学院鼓励的是那些芝麻
小事,那些吹毛求疵的、装潢门面的毫无意义的东西,作为裁决的衙门,它代表着
偏狭的、胆小的、往往是平庸的东西,最近则代表着没有良心的东西。”
在斯特林堡身后,多年来瑞典文学院在诺奖评选中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
二战以后,一种伟大的人文主义传统已经基本形成。但是,今天的瑞典文学院颁奖
给高行健,仍然重犯了当年的错误:“鼓励芝麻小事”,“代表着偏狭的、胆小的、
往往是平庸东西”,甚至撰写了一个不道德的 “没有良心”的颁奖新闻公报。这可
以说是文学院的一个 “大善意,大失误 ”。 为了维护诺贝尔奖的尊严,为了维护
瑞典文学院的声誉,我们建议这个机构和马悦然先生做出必要的反省与改进。
2001年2月 21日于瑞典松兹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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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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