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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碑,刚找到我在文学沙龙和你吵架的帖子,对比了你的“改编”和我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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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碑,刚找到我在文学沙龙和你吵架的帖子,对比了你的“改编”和我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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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碑,刚找到我在文学沙龙和你吵架的帖子,对比了你的“改编”和我的原稿
(305 reads)
时间:
2005-5-25 周三, 下午11:41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应你要求,贴在这里
--------------------
佛头着粪,尚自厚颜强聒
芦笛
家里的电脑坏了,没法上网,只能当文字处理器用。说是去买,孩子建议到网上买便宜,遂将此事交给他去全权办理。好在小子靠得住,不会象老碑那狗东西,慢慢眼就闯出祸来。还说不得,死不认错。这事我本来也不想再说,自认倒霉拉倒。今天本来休息,为了贴<虎子>,特地跑到单位上来。见沙龙跟出了人命似的闹成一团,形格势禁,不能不港两句爱窝。
首先要说,如雪指出,我当初确实给老碑授了权。记得我说的是:老碑,你爱拿我的文章干什么干什么,不要来骚扰我。但我说那话的时候。做梦也没想到他会擅自改动,就算改,我也没想到他的水平竟然会那么低,连小学的识字那关都没过。当时主要还是以为他要拿去投,顶多也就是改个标题什么的。这我倒不介意,因为迄今我写的散文全是网名系列,本来就不是很切题。
我那篇文章的中心思想,一是怀旧,一是发抒海外游子莫名其妙丢失了梦中的故乡的惆怅,一是表达对乡亲们冷漠地自豪地谋杀生态环境的无可奈何的悲哀与担心。这最后一点老邑在国内的人反而看出来了,他在月亮上的跟帖就写得很精彩,让我觉得那文章没有白写。奇怪的是老碑却一点都没看懂,看来学理工又来玩文学还自命不凡的人,大多数只配阅读和写作电脑使用说明书。
现在让咱们看看老碑干的好事:
芦:
低头看看,自己的小影子倒映在河水里,大腿入水的部位彷佛多了一个关节,又象是折
断了。抬起小脚丫来,水里的脚看上去比平时短了一截,煞是有趣。
风:
低头看看,自己的怪影子倒映在河水里,大腿入水的部位彷佛多了一个关节,又象是折
断了。抬起小脚丫来,水里的脚看上去比平时短了一截,煞是有趣。
这里一字之差,神韵尽失。我的原意是要让读者特别是女性读者看到一个调皮的可爱顽童的形象,不是要搞笑,用“小影子”、“小脚丫”就是要达到这个目的。现在改成“怪影子”,与下头的小脚丫失去了呼应。而且,我实在不知道水里的影子有什么奇怪的。
芦:
后来母亲发现了,骂了我一顿,严厉地对我说:“不许再这样干,会淹死的!”
年纪小,“死”是什麽根本就不知道,只是朦朦胧胧地觉得那是一种可怕的事,连母亲
那万能女神都对付不了。可怕的事竟会和那样清洌、温柔、可爱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实
在奇怪。
风:
后来母亲发现了,骂了我一顿,严厉地对我说:“不许再去躺水,会淹死的!”
年纪小,“死”是什麽根本就不知道,只是朦朦胧胧地觉得那是一种可怕的事,连母亲
那万能女神都惹它不起。可怕的事竟会和那样清洌、温柔、可爱的东西联系在一起,实
在奇怪。
这里的三处改动,每处都臭不可闻。第一是莫明其妙地把我的分段并在一起。第二是那个错别字“躺水”说明改动者的当务之急是扫盲。第三是“惹它不起”跟从流氓嘴里出来似的。这种话用在文学散文里,老芦还是见所未见。而且,谁会去“惹死”?
芦:
再大些,就帮小姐姐去河边投衣服。大人忙,顾不上,洗衣服是小姐姐的事。贫民窟里
有口井,洗衣服就靠井里的水。
风:
再大些,就帮小姐姐去河边投衣服。大人忙,顾不上,洗衣服是小姐姐的事。村里
有口井,洗衣服就靠井里的水。
这TMD 没治了!我成了农村户口姑且不论,下面那城市风光和“市里组织会战”又如何交代?有的人坐井观天,以为城里没有井,殊不知五十年代那是许多城市的重要水源。
芦:
后来就知道淹死是怎麽回事儿了。暑假收假后,有位同学没露面,都说他在河里游泳给
淹死了。我想,昨天活蹦乱跳的,今天怎麽就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再也吃不到
冰棍儿糖葫芦糖人儿,多可惜。
我也差点给淹死了。那个暑假迷上游泳,天天泡在河里,却只会“闷头蛙式”,只敢在
岸边浅水里扑通。一天福至心灵,突然能抬头换气了,心里一高兴,就朝著对岸游去。
风:
后来就知道淹死是怎麽回事儿了。
暑假收假后,有位同学没露面,都说他在河里游泳给淹死了。我想,昨天活蹦乱跳的,
今天怎麽就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呢?再也吃不到冰棍儿糖葫芦糖人儿,多可惜。
再后来,我也差点给淹死了。那个暑假迷上游泳,天天泡在河里,却只会“闷头蛤蟆式”,
只敢在岸边浅水里扑腾。一天,突然能抬头换气了,心里一高兴,就朝著对岸游去。
这里的毛病是莫名其妙地乱改分段。我原来的分段极为合理,那“知道淹死是怎么回事”并不是个重大论题,根本没有必要自成一段来引起读者注意。而后来我自己差点儿淹死那段如不分开,让读者把前后两段一口气念下来,就丧失了在“多可惜”那停留一下,回味余韵的机会。连这种把戏都不懂,真TMD 只有只配写洗衣机说明的人干得出来。这儿的唯一合理改动是去掉了那个“福至心灵”,这玩意我当初是一挥而就,次日贴出前看了一遍,贴出后才发现有的地方该作改动。这福至心灵就是一个地方。
芦:
一个泳术最佳的小夥伴跳下来救了我。
风:
然而一个泳术最佳的小夥伴及时跳下来救了我。
这黔驴的蹄子撂的,让人一看就知道此人一生的作品是丰乳器使用说明书。那儿的“然而”,只有疯子才会加上去,我实在不懂上下两段有什么转折,难道那是用来驳斥“我这就算是淹死了吧”的?那个“及时”则及时地暴露了学理工的机械头脑。难道不加这俩字,读者就看不懂,会及时产生疑惑?他如果不及时,我早淹死了,现在还跟你吵什么架?
芦:
这个救了我的小命的小夥伴,后来却在文革中自杀了。听到噩耗时,我眼前顿时浮现出
那头顶上湛蓝湛蓝的天,怅然久久。我想,他的人生虽然凋谢得如此迅速,毕竟曾闪出
过光亮的一瞬。至少,他救过一条命,我呢?
风:
这个救了我的小命的小夥伴,后来,却在文革中自杀了。听到噩耗时,我眼前顿时浮现
出那头顶上湛蓝湛蓝的天,怅然久久。
这算是唯一改得有点道理的两个地方的第二处。
芦:
可可离我而去后,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镜头就是这一个。那个地方我后来曾一个人
去坐过好几次,一合眼就看见她笑得花枝乱颤的样子。后来就不敢再到那个地方去了。
每次有事路过那个地方,都匆匆而过,心头涌上陆游的句子:“路近城南已怕行”,
“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心里就酸酸的,涩涩的,胸口那儿堵了一团。
风:
可可离我而去后,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镜头就是这一个。那个地方我后来曾一个人
去坐过好几次,一愣神儿就看见她笑得花枝乱颤的样子。后来就不敢再到那个地方去了。
每次有事路过那个地方,都匆匆而过,心头涌上陆游的句子:“路近城南已怕行”。心里
酸酸的,涩涩的,胸口那儿堵了一团。唉,“伤心桥下春波绿,曾是惊鸿照影来”。
这里TMD “一愣神”,愣什么狗屁神?他大概没失恋过,没这种感情经历的人要来乱改人家的东西,自然只能笑话百出。难道一合眼,就只有睡觉的目的?那合眼是为了绝望地在心头清晰地重现往日的情景。合眼是为了CONCENTRATE,只有这样才能历历如见。不过这种感情上的细腻玩意,说了你也不懂。
后头那个句子重排,加上了个让人呕吐的“唉”,不但把那“酸酸的,涩涩的”味道全弄没了,而且把我弄成了个可怜巴巴的爱情乞丐。这种肉麻滥情把戏,只有看<创业>启蒙,以<甲午风云>为杰作的美学盲玩得出来。
芦:
上学去北京,假期回来,却发现不知何时,那条河再不清洌。河水象油亮的黑漆,将对
岸的民舍明晃晃地倒映出来,特别的清晰。微风吹过,河面上氤氢著的恶臭便向四面八
方散开。市里组织了几次会战根治那条河,每次都取得伟大胜利,然而每个假期回去,
那条河却变得越来越臭。看著眼前那条龌龊的黑蛇,我有时禁不住怀疑:这就是我曾涉
过的那条河麽?怎麽会这样呢?人类不是据说能改造自然界麽?为什麽连一条河都没法
治理?
风:
上学去北京,假期回来,却发现不知何时,那条河再不清洌。河水象油亮的黑漆,将对
岸的民舍明晃晃地倒映出来,特别的阴森。微风吹过,河面上氤氢著的怪味便向四面八
方散开。市里组织了几次会战根治那条河,每次都取得伟大胜利,然而每个假期回去,
那条河却变得越来越臭。看著眼前那条龌龊的黑蛇,我有时禁不住怀疑:这就是我曾涉
过的那条河麽?怎麽会这样呢?人类不是据说能改天换地麽?为什麽连一条小河也越治
越脏?
这里的乱改,暴露了学理的人连最简单的物理学常识都忘记了,而且看不懂最简单的句子。那个“清晰”,指的是倒影的清晰。河水越黑,光线的穿透也就越少,倒影也就越清晰。在阳光下,对岸的民舍倒映在河里明晃晃的,有什么鸟阴森?把“恶臭”改为“怪味”也是不懂装懂的杰出表现,说明他这辈子没见过一条严重污染的河。最后那莫名其妙的“一条小河”,说明他连我的文章开头都没记住,那是一条不大不小的河!
芦:
等到后来回去,却发现自己迷惘地失落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彷佛在阿拉伯神话《神灯》中
,我从豪华的宫殿中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贫瘠的荒野上。我急急地找那梦中的
河,想证实自己并未莫名其妙地永久丢失了故乡。人们却冷淡地告诉我:“那条臭河麽?
早填了!你问那干什麽?看,那环城公路,多漂亮!多气派!这就是填了河后修起来的,
认不出来吧?”
风:
等到后来回到家乡,却发现自己迷惘地失落在一个丑陋陌生的城市里。那痛心的感觉,不
亚于阿拉伯神话《神灯》中从豪华的宫殿中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贫瘠的荒野上。我
急急地找那条梦中的河,想证实自己并未莫名其妙地永久丢失了她。人们却冷淡地告诉我:
“那条臭河麽?早填了!你问那干什麽?看,那环城公路,多漂亮!多气派!这就
是填了河以后修起来的,认不出来了吧?”
凡是他大动干戈之处,就是露出精瘦的排骨之时。他写惯了坐药使用说明书,生怕人家看不懂那“回去”指的是“回到家乡”,似乎人家记性比他还糟,前面那整整一段梦家乡的话都白说了。丢了家乡的感觉复杂之极,岂是一个“痛心”可以概括的?而且那根本也就不是什么痛心,更多的是遗憾、若有所失和迷惘。这家伙的精神世界只有黑白两色,没有七色光谱,因为他乃是看样板戏出身的,所以感情里除了“痛心”、“狂喜”就没有别的名堂。
毛病还不只此。“痛心的感觉,不亚于阿拉伯神话《神灯》中从豪华的宫殿中一觉醒来,却发现自己躺在贫瘠的荒野上。”这阿拉伯神话<神灯>也成了一个人,会睡觉也会醒来,真成了愚人节的笑话。
老碑的脑细胞全用来高频放电,自然也就看不懂最简单的句子。“我急急地找那梦中的河,想证实自己并未莫名其妙地永久丢失了故乡。”这里说得清清楚楚:我找那条河,是为了证实故乡没有完全丢失,至少还能留下样把东西让我抓住。此时我并不知道我那河已经丢了,如何去“证实自己并未莫名其妙地永久丢失了她”?真连起码的理解力都没有了。
那条河的重要,对于我来说主要是一种心理价值,是一种象征,找到她,我至少可以为梦中的家乡还残留了一部份而感到欣慰。他这么一改,手段倒变成目的!
芦:
啊,家乡的河,梦中的河,被乡亲们冷漠地自豪地谋杀了的母亲河!
风:
乌呼,绝望吧小子。家乡的河,被乡亲们冷漠地、自豪地谋杀了的母亲河,只能永远
滢回在我的梦中了!
最TMD 可气就是这一段。我原来用的是层层推进,一浪高过一浪的排比句,三个“河”字一气推进,造成一种震撼人的气势,然后嘎然停止,留给读者反思的余地。如果我说白了自己的感觉(本来也就是非常复杂,说不清楚的感觉),那就不但罗索,而且毫无余韵可言,气势也没有了。
老碑从上学就没学过什么是排比句,又写惯了事后片的说明书,不但有本事在一段话里弄出两个别字来(“呜呼”和“萦回”),而且用一种幸灾乐祸的口气来恶毒嘲笑我。这种丧天良的事,老芦只有在跟人打架急红了眼才会使出来。有的人连散文和杂文的风格区别都不知道,还要把那个“绝望”硬派在我头上,说明此人连我为什么梦那条河,找那条河,写那条河都压根没看懂。
总而言之,跟他打这架,让我加倍深刻地意识到老碑那代人的时代悲剧之深远。这代人因为从来没看过外国文学作品,精神世界非常简单,没法领略内心世界那些细腻曲折复杂的情感。一言以敝之,他们的“精神光谱”不是万紫千红,而是农民娶媳妇的大红大绿。这倒不是老碑的错,他的错是刚愎自用,拒绝承认自己的先天不足,所以这辈子除了写说明书,再没希望写别的东西了。
这是我就此事的最后一张帖子。以后无论老碑再说什么,我都不开腔了。以后你要我哪篇文章都没问题,前提是:不许改动。如果擅改,那就不要署我的名字,光署你的就行。你喜欢丢脸,犯不上把朋友也拉上。
回家。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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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改编者”是怎样炼成的:获奖征文原作与修改稿之间究竟有多少劳动量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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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翁
- (3756 Byte) 2005-5-26 周四, 上午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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