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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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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
~浴火凤凰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1603
经验值: 0
标题:
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
(442 reads)
时间:
2005-5-18 周三, 下午11:28
作者:
~浴火凤凰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郭飞雄自述:因申请抗日游行被捕入狱之经过
题记:
唯一值得我们恐惧的,是恐惧本身。
第一部分
1,申请游行及事后陷阱
2005年4月25日下午4点,我持身份证和北京市暂住证到北京市公安局
办理“五月四日举行反日入常游行”的申请。在快到市公安局前15分钟,
我便电告我的法律代理人、著名学者范亚峰,请他在15分钟以后帮我将《
申请书》贴在燕南社区,以推动反日入常运动的法治化。
到了市公安局后,接待的干警说,办理游行登记的单位在位于功德林
的市局治安总队。我便打的赶往治安总队,向值班干警递交了游行申请,
并作了登记。在与我争论了大半个小时后,值班干警告诉我,由于我的暂
住证未满半年,按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第15条,对我的游行申请不予
受理。我回答道:不管这个游行示威法《实施细则》的相关条文制定得是
否妥当,你们的确是在依法办事,对此我表示感谢。此后我便离开了治安
总队。
大约两个小时后,离我在外吃完晚饭不久,有一位陌生人给我的手机
打来电话,称是某大学三年级学生,愿和我一道在明日前往市公安局办理
游行申请。我告诉他,申请游行将可能给他的前程带来种种麻烦。他回答
没有问题,且要求与我立即面谈。我答应了。此后又陆续接到他的几个电
话,或声称未带学生证,或声称明日要带女朋友一道来。我意识到这是一
个陷阱,便告知他,我不可能见一个没带证件的人,你明天自己直接去市
公安局办理申请吧,恕我不能奉陪。此事到此结束。
回到家中,我一直忙于撰写和发布《外维国权内维人权——关于保钓
联合会北京总部被查抄的声明》。至次日清晨才入睡。
第二部分
2,不速之客来到家中
26日中午我才起床,洗漱完毕并处理了一些事务后,我下楼去吃饭,
在大楼外面被几位大汉截住了。
“你是杨茂东吗?”“我就是。”我意识到,危险的时刻业已降临。
“我们有事要找你谈谈。”大汉说道,“就到你的家里谈。”
我答应了,转身返回住处,众大汉紧随而入。坐定后,经我的要求,
为首的三人出示了证件,是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文保处干警。他们要求
我解释为何要申请游行。
我向他们指出,他们无权要我解释这一问题。只有市局治安总队有权
。但昨日我已在治安总队说得很清楚了。
他们说他们有权,他们也是奉命行事,希望我不要为难他们。我说,
在我们双方都作了声明之后,为了不让你们个人为难,我愿意和你们聊一
聊你们感兴趣的事情。于是他们问起为何游行、有无其他动机、出了乱子
怎么办等问题,我都作了解答。
约在中午一点半左右,一位去而复回的国保人员向我出示了传讯书,
要我在上面签字,我称传讯我是非法的,拒绝签字。随后我被带走,坐车
近一小时,来到京城近郊一个没有任何招牌的院子里。
3,传讯到国保大队文保处
在门房处,三位新的国保人员对我进行询问。我对他们说:你们这样
做是违法的,我拿身份证去市公安局申请游行,不批准就是了,为什么要
将我带到这里?不管你们这样做的主观意图如何,客观上都起到了帮助日
本右翼减轻压力的作用。对方为首的王先生受此刺激,也上了火,向我发
起了强硬反击,称我意在图谋不轨,公安机关有权传询你。有人举报你在
申请游行未获批准后,继续在煽动大学生游行。我指责他们窃听公民电话
,他们称没有,是有人举报。我说,我这人说话向无漏洞,我昨晚与那个
自称是大学生的人谈的都是今天拿身份证去市公安局申请游行一事,没有
说一句违法的话。王说,那你为什么说些学校老师劝阻之类的话?我说,
对,我就是要告诉他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要他考虑好后再作选择。
王的手上拿了一叠打印文件,有我的游行申请书,也有那份《关于保
钓联合会北京总部被查抄的声明》。他问起燕南网的游行申请是谁贴的?
我回答,当然是我让人贴的。他问昨晚《博讯网》上的那份游行申请是不
是我发的?我说不是。后来又想了想,说,我今早给几十位朋友将此份申
请书寄出,前面都加了题记,说“昨日下午到北京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办理
游行申请,因暂住未满半年,而被不予受理。总的感觉:公安人员是严格
依法办事,交流相当愉快。”我已记不清我的信箱有没有博讯的电子邮件
了。请问博讯那里的是昨晚贴出的,还是今天上午贴出的?如果是今天上
午,也有可能是我发过去的,被编辑截去我的题记发表了。反正有这种可
能。王一会儿回答是昨晚,过了一会儿又回答是今日上午。不久便起身,
喜出望外地对着手机讲,他已经承认博讯的那份是他发的了![注1]
回来后,王又说,政府对中日关系处理得很好,你们做自己的事,管
这些事干什么!我说,作为公民有权利管中日关系问题,国家领导人是人
民公仆,公民有权利监督和批评公仆,申请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
利。你们现在传唤我是违法的。
王说,政府历来是依法办事的。你敢说政府违法吗?
我说,政府所有的做法都是在依法办事吗?那么,为什么要在燕南网
友举办学术研讨会的第二天,就把保钓组织的办公室查抄了?为什么要搬
走人家的三台电脑?说是要追查那天会议的组织者,网上写的很清楚嘛,
组织者就是我,还要到那里去找组织者?为什么要关掉爱盟网,这不是镇
压言论自由吗?对待冯锦华先生和保钓人士这样粗暴,公平吗?你政府为
了国家利益,需要保钓人士登上钓鱼岛宣示主权,就让人家去,让别人冒
着生命危险登岛;有一次出海,政府觉得出于它理解的国家利益暂时不需
要,就把人家拦回来,当地边防派出所还将保钓人士张立昆先生等人戴上
手拷游街,就没有别的方式待人吗?这次又这样对待保钓人士和爱盟网,
不尊重人家的公民权利,践踏人家的言论自由,难道不违法吗?
王等听了,只是默然以对。
我说,你们禁了多部电影,人家抗议了,没有用,就算了。你们禁了
多部书,人家抗议了,没有用,也就算了。你们关了多家网站,人家抗议
了,没有用,就算了。但我不同,你们要是敢禁我的书,敢关我所在的网
站社区,我是不会仅仅只去打官司的,我知道法院不会受理,我还会直接
到中南海门口静坐抗议!让你们把我劳教几年,或者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把
我判几年,我愿意坐牢!好让全中国人都知道你们的丑!
听了我的话,王高兴地趋身对书记员讲:快记下来,快记下来,这重
要![注2]
在这中间,王等打来了盒饭让我吃,被我拒绝了。
此后,他们将我带进了办公室,由另外几人进行询问。我对主问者说
,只有你承认你们传讯我是违法行为,我才会为了你们个人的工作需要与
你们聊。主问者气得转到电脑前玩游戏去了。另几位激切地指责我不懂法
。我称传讯我需要理由,就好象警察无权在大街上随意拉住一位过路人,
说他有贩毒嫌疑,将他传唤到派出所讯问。对方说,警察传讯人,不需要
理由,你作为公民就是应该配合。他们的意思可能是指传唤属最轻微事件
,不需要明确的证据去证明你有疑点存在。
说话中他们给我拿了矿泉水,我连喝了好几杯。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又进来了几位,宣称要送我回家,要我在笔录上
签字,被我拒绝了。前面在我家和在门房的笔录,也都被我以“你们的行
为是违法的”为由而拒绝签字。
4,被拘留时宣布绝食绝水
在面包车上,他们宣称要将我先送到一个地方,去找一位大学老师,
好好和我交流交流。然而在面包车拐向一片林子的路口,我看到了“北京
市看守所”的牌子。我明白了!
面包车在北京市看守所门内停下,我被要求留在车上待着。过了很久
,一位警察拿着一张纸前来向我宣读:“杨茂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事诉讼法第某某条规定,现在对你实行刑事拘留!”
他没有将拘留通知书拿给我看,也没要我签字。我坐在车后听得十分
清楚,拘留通知书上没有讲到“因……”(理由或嫌疑)。
我回答说:“对我的拘留是违法的,我从现在开始绝食绝水。”过了
一会儿,那人又拿来一张纸,宣布对我的住处实行搜查。我被押下车,但
没有上手拷。
在看守所登记处,我身上的全部物件(包括现金、名片、钥匙等)都
交了出去,有警察拿来一张“犯罪嫌疑人权利通知书”,要我签字,并问
我是否遵守监规。我拒绝签字,激昂地回答我不会遵守,我是因为拿身份
证到公安局申请游行被拘留的,我是政治犯,我要求给我政治犯待遇,那
样的监规我就会遵守!”
警察回答:“中国没有政治犯,只有刑事犯!我们看守所也没有权利
不执行中国的法律。”
第三部分
5,第一次提审
主管我的案子的是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预审处。他们直接从看守所
登记处将我带到了预审(六)号房间,对我进行第一次提审。
主审人是警官A,一位与我年龄身高相仿、略略有些谢顶的男子。旁边
坐着年轻的书记员警官B。警官A问我的姓名,我回答了。问我的户口所在
地,我说身份证上有。他有些生气,说你既然来到这里,就应该配合公安
机关,把你的问题查清楚。
我说,我不会配合你们。我是因为拿着身份证去公安局申请游行,被
抓到这里的。抓我是践踏公民权利的严重违法行为。我是完全无辜的。(
我轻轻地用手指点了点他)是你在审我还是我在审你?表面上我坐在这里
,你在提审我;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法律,永恒的自然的正义的法律,按
照这种法律,是我在审你。因为,我是无辜受害者,而你,不过是在为胡
乱抓人的专制者做帮凶!
警官A可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幕,气得暴跳如雷,对我大骂不止……
继而又勒令我必须回答问题。我沉默良久,抬头对着对面天花版的一处可
疑物件说到:那里是摄像镜头吧,请听着,你们为什么要干违法的事情呢
?为什么要胡乱抓人呢?你们肯定是怀疑我想图谋不轨吧,怀疑我背后有
什么秘密政治组织指使吧,想把我抓起来,好揪出一个网络是不是?你们
打错了算盘!你们这些昏庸官僚的家伙,你们为什么不去看看我的文章,
我历来都是不赞成政治化倾向、主张法治优先的,我赞成官民良性互动,
推动有序的政治改革,反对动乱和崩溃,根本不是你们所想的那一套,你
们为什么要无故抓人呢?
你是不是神经有毛病?警官A喝道。杨茂东,你给我停下,你再这样下
去,信不信我可以把你送到精神病院去?我微笑着嘲讽了他,他又激动地
站起身,不停地对我厉声喝斥。
外面有人进来了,是比我年轻几岁的警官C。他问,刚才好象吵得很厉
害啊?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警官A,没有说话。警官A的神情有些不好意
思,转身出去倒水。警官C坐下,与我聊起抗日游行的是与非。我强调,这
些我已经与国保谈了两次。我愿意再重复一遍。我申请游行正是为了推动
反日入常的法治化。我有能力组织七八千人,但只写一千人,正是为了维
护秩序。我一直是非常反对打砸行为的。所以游行标语里没有容易导致偏
差的“抵制日货”之类的提法。警官B饶有兴趣地问起我为什么反对“抵制
日货”,我讲了三种理由:一、出于中国的就业需要。日本的投资、产业
链带动、中国商品出口日本,为中国创造的就业机会是数百万个,甚至上
千万;二、出于引进技术的需要,目前正是中国从日本引进先进技术的高
峰期;三、抵制日货大面积推广开来,只会削弱日本左翼和主张中日友好
交往的力量,加大日本右翼对日本民众的影响力,等等。警官C认为有理。
警官A早已回来了,改用柔和语调加入谈话,我也没有拒绝。不久警官C走
了。
6,见律师、绝食与声明自由民主信仰
警官A正式问我,4月22日的燕南网友会是怎么回事?三味书屋的中日
关系讲座又是怎么回事?这里全都有记录!有没有人指使?到底是哪些人
?
我回答:我要求见我的律师,我已经请好了,是京鼎律师事务所的张
星水,社科院的学者范亚峰是我的法律代理人。请你们通知他们来见我,
我见了律师后,就会正式回答你们的提问。
警官A说:见不见律师要由公安机关决定。律师不是你说要见就能见的
。要由公安机关根据情况决定让不让你见律师。
见律师是我的基本权利。我说。在未见律师之前,我是不会回答你们
的正式提问的。不信你们等着瞧。
警官A无奈。不久又出去倒水,回来后换了一个话题,与我谈起中国历
史。不能不承认,此人的知识面颇广,说起不少事情头头是道,的确属于
知识型人才。我简单地谈了一些我对历史、军事、战略、中日关系诸问题
的思维。一旦他将话题扯及一丝属于“正式提问”的内容,我便立即闭口
不言。
时间不断地过去,我感觉坐了很久很久,在被锁住的椅子上不断地变
换姿势。我问书记员警官B现在几点了。警官A连忙轻声示意警官B不要回答
。
不久二人轮流出去吃饭,说明此时已到27日中午。警官A回来后给我打
了一份盒饭给我吃。我拒绝了,说昨日在车上已正式宣布绝食绝水。我告
诉他,我绝食绝水是要向那些违法抓我的决策者表示抗议,他们可能是北
京市公安局负责人,也可能是他们的上级。我要绝食绝水15天,我从小在
农村长大,能吃苦,身体常年不生病,受得了这些。
他说,绝食绝水到了一定阶段,将引起身体内部器官不可逆的反应,
甚至出现生命危险。我说,我的身体强壮得很,肯定能挺住15天。他说你
不要过于自信。我说如果我在这15天中,向你们说我的身体内器官这儿不
舒服那儿不舒服,我就不是一条汉子。况且我既然到了这里,就不想出去
了。如果我出了意外,做了孙志刚,也挺好啊,正可以让外面的维权人士
和自由主义者拿来作为个案,用来推动法治大局,帮助民众真正地享受游
行示威的权利,享受抗日的权利。而且,象我这样申请抗日的人士死在监
狱里了,还可以让那些决策抓我的家伙出丑,我一个小人物,能起到这样
的作用,不是挺好吗。
(孙志刚兄弟,我借重你的威名了,我不希望做你,但我在那时真的
已做好了做你的准备。我们都是烈性子的湖北佬!)
他说,你恐怕是想将来出去后炒作自己,好出名吧。我说如果推动了
大局,随便出点儿小名,又有何不可。但我既然愿做孙志刚,便证明不是
为了名。在生死问题上我相信佛家,人死如灯灭,死了便万事皆空,要那
些虚名又有何用。但是,过了几十年后,我的后代提起有我这么一个祖先
,因为申请抗日游行而死,他们也会觉得光荣。所以,当我身体垮了、走
向完蛋时,我心里多少会产生一些轰轰烈烈的感觉。
他说,这都是你作为写小说的人的文学想象,我们是不会让这一幕发
生的。政府对你的生命是负责的。真正到了危险阶段,会采取强制进食,
比如鼻饲,保障你的生命安全。我说,我相信你们会这么做,对此我表示
感谢。但是,我还会坚持绝食。什么事情总还会有意外吧。我不愿出意外
。但并不担心出意外。只有这样才会对那个胡乱抓人的家伙施加一点儿压
力。
他说,你完全不必这么做。你既然进来了,就应配合我们,有什么问
题讲什么问题,我们查清楚了,如果发现你没有什么问题,也不会冤枉你
的。我说,抓我本身就是冤枉我。根本不该抓我。他说,你把问题说清楚
了,早解决对你也好。我说,干嘛要早解决呢?晚解决不也是挺好吗?你
们随便给我找个罪名,判我个三五年,我呆在里面,外面的维权人士和自
由主义者正可以拿我做个案,来推动法治进程,我不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
用吗?
他说,你说的不是真心话吧,只是拿话来堵我们吧。你心里肯定想着
早点出去。我说,你们哪里能够想象得到一个有信仰的人内心世界里的真
实想法呢。我信仰自由、民主、人权、法治,这是一种开放的思想信仰。
我既然信仰了它,就愿意实践它。现在你们违法抓了我,正是我借以推动
法治大局的机会,这样的机会我怎么会放过呢。在未来的几个月,甚至几
年里,你将有机会看到,我是不是会表现出害怕、着急;你们将看到,我
会一直这样,不断地开心地笑着,我是真的开心,因为这正合我意。就是
绝食出了意外、快完蛋以前,我还会这样开心地笑着。
警官A说,你是在夸大你个人的作用吧,你有能力去推动什么大局。我
说,当然有。我个人是渺小的,但维权派自由主义是强大的,那些有信仰
的、敢于实践的人多得很。在孙志刚案、孙大午案、杜导斌案、黄静案、
南都案中,他们显示了力量,借助个案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的法治进程。我
也是其中一名参与者,维权派自由主义很多都是我的朋友。由于警官A对这
几起案子不大熟悉,我不得不做了一些解释,继而又向他解释起自由主义
的基本主张,说明自由主义正在向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和各个领域不断渗透
着。
似乎又到了吃晚饭的时间。他们又给我打来了一份盒饭,还放了一杯
可乐,我都拒绝了。
新来了两位警官,一位是头发花白、年龄有50多岁的警官D,另一位是
年龄好象在43—46岁之间警官E。警官D劝食未遂后,又与我聊起中日关系
,我耐心地将前面说过三次的话,再一次讲了一遍。警官E只是在一旁静静
地听着。警官D劝我配合,我仍要求见律师后才正式回答问题。
7,“公民不服从”的一次实践——要求政治犯待遇
他们走后,警官A再次上阵,从他的自学成才之路讲开去,我基本充当
着听众。警官A又不断地劝我喝水,后来他们有意将室内人全部撤走,给我
制造独处可以偷偷喝水的机会。我当然明白这套把戏的用意,在他们走后
为了避嫌连头都不抬。警官A只好回来继续闲扯。我感觉身体越来越难以承
受(事后估计,这次提审持续了约20个小时左右),便提出能否找一处能
躺下的地方,随便睡一下。警官A压抑着内心的喜悦,应承着出去张罗。回
来后告诉我,已找好一处监仓,条件相当不错,正在为我准备被褥。
我想考验的时刻到了。我声明只接受政治犯待遇。并且说,我有朋友
曾经蹲过监狱,他们告诉我,刑事犯的监仓到了夜间出于人的自然需要总
是说脏话做脏事,我作为申请抗日被抓的人,绝不接受处在那种丑陋环境
下。我要求政治犯待遇,单独关着。警官A说,中国没有政治犯,看守所也
无权给你安排,里面不象你想象的那样。你去了后就知道了。我说我不会
去,宁愿一直呆在这里。
警官A出去叫来了几名看守所中队长。他们厉声质问我是不是不服从监
规。我声明不服从,要求政治犯待遇。他们说你不服从不行。我说好,我
只接受武力解决,我希望你们将我戴着脚镣手拷送进刑事犯的监仓,但在
这之前,我要反抗,我知道我的反抗会违背你们的规定,我推你们打你们
是袭警,你们打我制服我是正当防卫,我愿意为此承担一切后果。
一阵吵嚷之后,我被七八个警察按在椅子上,双手背在后面戴上了紧
身手拷,双脚戴上了脚镣。他们簇拥着将我押走。但当一名中队长喝道“
把他的背压下去”时,过去文革批斗中的情景发生在我的身上。我不接受
了,立即坐到了地上。于是七八个人把我抬起向前走。这个时候,我的形
象肯定不大美妙。
(我要求政治犯待遇的行动出于多年来的深思熟虑,但是关于“只接
受武力解决”、“反抗”、相互推打、“为此承担一切后果”等说法和随
后的做法是否妥当,在真正操作时是无暇考虑的,而且,我因为申请抗日
游行被抓,心中十分愤怒,进看守所时接连与干警发生冲突,对所有我认
为带污辱性的要求一概回绝,对那些威胁我的干警,我直接劝他们学习电
影《烈火中永生》中的做法,拿84套刑罚出来,我愿意全都尝尝,这种激
昂情绪每在面临对抗时刻都会跳出来,肯定对此时展开的“公民不服从”
行动有影响,此时的我不仅已有些偏离享受“重压之下的优雅”的设想,
而且在实践“公民不服从”理念时也似乎显得有些过于强硬了。)
我被送到负责我将去的监仓的管教办公室。管教警官姓刘,态度颇为
温和,令我对他顿生好感。他说本看守所实行人性化管理,且看守所与预
审处是分开管理的。不久他带路将我送进了410号监仓。
监仓里已为我准备了地铺。后来我渐渐了解到,里面关的全是经济犯
罪嫌疑人和犯人,都比较文明,不说脏话,相互之间很团结,食物全统一
分着吃,定时集体跑步,生活得颇为乐观积极。这都是我没有想到的。但
是除了最后数日,我基本上很少与大家说话。
在我的床头早已摆好了食物和水,这当然都是上面安排的。在接下来
的几天,牢友们不断劝我不吃可以,水必须喝,否则身体受不了,可以偷
偷喝点水,他们不会告人。我告诉他们,我是绝对不会作一点儿假的。我
心里十分清楚,我要的正是绝食绝水的真实杀伤力。
第二天(28日)一早,刘管教把我找去,问我愿不愿意将脚镣和手拷
摘下,如果愿意,他可以立即给所长打报告。我拒绝了他的好意。
第四部分
8,反恶法摹仿黑人和对法治秩序的追求
半小时后,预审处来提审我,还是警官A和B。
在预审室坐定后,我对警官A说,昨天都是你捣的鬼吧。警官A说,看
你昨天闹成什么样子,服从人家的管理有什么不好。我说,这是我模仿美
国黑人人权运动的做法进行的“公民不服从”尝试,美国60年代初各州法
律还有不少种族歧视条文,比如在车上规定白人坐在车厢前面,黑人只能
坐在车厢后面,这些都是恶法,为了破除这些恶法,黑人人权斗士有意闯
进车厢前面部分,坐在属于白人才能坐的位置上,这样按照法律应该被逮
捕,他宁愿这样被抓,被起诉判刑,但做的人多了,引起舆论强烈批评,
恶法便被废除了。我要求政治犯待遇的做法便是模仿美国黑人破除恶法的
方式采取的行动。随你怎么理解好了。鉴于你昨天的一系列做法侵犯了我
的基本权利,我不仅不会回答问题,而且连与你闲聊都不会了。
警官A解释说,昨天所以说你“神经有毛病”,是因为前面国保的材料
说你情绪偏激,有极端倾向。其实我们还是可以交流的,我也是有耐心的
。接下来他专门挑我可能感兴趣的话题,不停地说着,引诱我与他闲聊。
我没有接茬,感到厌倦时便低声背起了古代诗词。
过了近两小时,警官A毫无办法令我开口,只好下去,换上了警官D。
现在是正式面对警官D。我便首先告知他,我是完全无辜的,抓我是严重违
法行为,现在不是你在审我,而是我在审你,(我用手指了指头顶)在那
里,有一个永恒的事物存在着,中国人叫“上天”,西方人叫“上帝”,
阿拉伯人叫“真主”,他们在那里昭示着永恒的自然的正义的法律,通过
我这个无辜受害的人,在审判着你们。看得出,我的话,对这位年长者产
生了一定程度的震撼。我接着告诉他,我是完全无辜的,所以要通过绝食
绝水表示抗议。我是主张法治的,对于大多数良法,我愿意遵守;而对于
恶法,我是要反抗的(暗指要求政治犯待遇一事)。他要求我回答一些“
正式提问”,我说,我要求见我的律师,未见律师之前,我是不会回答的
。于是他便绕开这一话题,转向谈起“反日入常”游行,直接指责我意在
破坏社会稳定,制造社会动乱;指责我所主张的自由主义实际上乃是无政
府主义。我于是开了腔,向他指出,我的游行申请目的是为了促进抗日运
动的法治化,是为了实现权利,建立秩序,防止出现混乱。我是坚决反对
“稳定压倒一切的”,它实际上将压倒人权,破坏秩序。自由主义不是毛
在《反对自由主义》中所误解的那样,而是一门严肃的久远的政治理论,
根据我的温和保守的自由主义立场,我以为有三种秩序——法治秩序、政
府秩序、民间自治。我所推动的反日入常游行,实际上是追求法治秩序,
绝不是在破坏稳定。鉴于对方对这些提法不甚了解,我便一一作了解释。
在这中间,警官E也来了,在一旁听着。
警官D把话题转向昨晚我与看守所干警的“冲突”,说我太不象话。我
便将美国黑人硬闯白人车厢的故事讲给他听,说我这是深思熟虑的行动,
意在破除恶法。警官D突然指责我有意挑逗警察打我,对我进行了人身攻击
,我愤怒了,将这一人身攻击还了三次,并立即要求对方道歉。我说,我
昨日对你很敬重,因为年龄大,尽管我不见律师不回答提问,但今日仍和
你作了闲聊,但想不到你竟有意歪曲我的意思,对我进行丑化,将我没有
的想法说成是我的真实想法。你现在来审我是件不光彩的差事,但你毕竟
是吃这碗饭的,我理解你,但你竟然有意构陷我,想借此立功,这就是在
有意地做专制者的帮凶。那我对你就不客气了!
其后对于警官D的所有问话,我都报以沉默。良久,两人退出,又换回
警官A。我带着愤怒的情绪一直目光灼灼地盯着警官A,两人目光对视着,
直到他很不自在地移开视线。从这以后,直到被放出,对所有的主审者,
我都一直正视着他的眼睛,几乎一眨不眨地,看得他们很不自在。
9,绝食第4天绝水第3天被送到公安医院治疗
警官A说了不少话,我都没有接腔。午饭时间他又打来了盒饭,我拒绝
进食,并告知他们,从4月25日晚上8点后我便没有吃饭,从26日晚上10点
后我便没有喝水,所以今天是绝食第3天,绝水第2天,我的内脏没有任何
不良感觉。下午,警官D和警官E又换上来,问我话,我没有回应,约在四
点左右,他们将我放回监仓。(由于我曾正式警告警官D,不能提审我超过
规定时间,从今天开始,他们似乎都没有超时提审,问时间也都回答)
晚上8点左右,警官D和警官E又一次提审了我。在路上我拖着铁镣,步
伐有些不稳。到了预审室,我对警官D说,我的身体内脏器官没有任何不舒
服的感觉,但是我的体力衰减乃是自然的规律。你们这样连夜提审,实际
上是在变相行刑逼供。警官D和警官E听了,神色有所变化,匆匆问了几句
,见我一言不发,不到半小时,便将我送了回去。
第二天(29日)上午没有提审。下午,七八位警官(有预审处警官A和B
,也有看守所胡医生和其他警官)驱车将我送到公安医院,检查发现我的
体内出现了酮体(酸中毒迹象),便将我留下治疗。我接受了治疗,也感
受到这里的医生护士还是比较讲人道主义的。但为了安全起见,医院里干
警将所有病人的左腿和左手日夜都用铁镣锁在床上(据说冬天也是如此!
),比在看守所监仓里要不方便多了。我在医院里呆了4月30日和5月1日两
个整天。由于胃口较差,每顿只能吃下少量的一点饭食,整个住院期间进
食不超过2斤。经我一再要求,5月2日上午,市看守所来人开车将我接了回
去。
第五部分
10,“我看你就是极端主义”
5月2日下午,我被预审处提审。这是两位新人,警官F和警官G。警官F
相貌端正严肃,举止中有一股不怒而威的气势。我对这位新人,上来又运
用了“你审我还是我审你”这套模式。警官F微笑着说,好,又是这一套,
我已经从材料上看过了,接着讲。我说,我要求见我的律师,在未见律师
之前,我是不会回答你们的正式提问的。他见此情势,便一再要求我谈一
谈“反日入常”话题。为了表示对两位新人的尊重,我无奈地第六次对人
重复了我对中日关系的见解。警官F指责我意在挑起动乱,我告知他,我是
在推动法治,我是坚决反对动乱的。他说政府做得很好,你们做自己的事
,何必插手外交问题呢。我说您这是旧社会的思想,干预国家大事乃是公
民的权利。他说材料上写的你说你是什么自由主义者,我看自由主义是无
政府主义,我说自由主义是严肃的政治学理论,便将我对自由主义的理解
、自由主义对中国社会各界的渗透力、以及我对三种秩序的个人看法作了
介绍。他出去倒了一趟水,回来后说,自由主义话题是一个学术问题,我
们不去讨论它,我们还是聊聊你对稳定的看法,你所搞的抗日游行不管你
怎么掩饰,实际上就是为了搞乱国家。我告诉他,这是推动公民享受宪法
权利的尝试,既可对日本右翼持反对态度,又是为中国社会积蓄的各股洪
水开一个小小的口子泄洪,使中国能够和平转型,过渡到现代政治文明之
中。如果一直不泄洪,必将成为各种极端主义的温床。你(指政府)搞稳
定压倒一切,最终是压不住的。那样中国社会必将陷入大动乱,官僚阶层
和下层百姓都会遭殃,到时出几个英雄又有什么用。
话到此时,警官F突然说道:你说你是什么温和保守的自由主义,要防
止什么极端主义,我看你就是极端主义,你搞游行,搞绝食,才是真正的
极端主义。他把话又重复了一遍。我勃然大怒,说,您不讲理,我凭什么
是极端主义,您既然这样胡乱指责我,我就不再与您闲聊了。
闲聊嘎然而止。警官F一副胜利的姿态。我已经认识到,这是被人安排
好的,他早在这里等着我。
随后,警官F告诉我,我前几天提到的法律代理人范亚峰和律师张星水
,因为也卷入了申请游行一事中,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他们无权做我的律
师。我提出另外请人,他答应了,给我递上了纸和笔。我写了两份,聘请
四川成都大学王怡先生做我的律师和法律代理人,聘请北京邮电大学许志
永先生做我的法律代理人。
提审到此结束,我拖着铁镣往回走。路过看守所值班室时,我问里面
的警官所长在吗,我说我戴着铁镣手拷洗不成澡,尤其是不能解大手,我
已经有几天没有解大手了。如果还不给我取下,就是有意折磨人,搞法西
斯行为。随后我回到监仓。晚餐时,我吃了半个馒头(不到一两),一根
咸菜。我的胃部没有疼痛,但就是吃不下去。
自从关进来后,我的心情一直不错,和预审的警官,看守所的警官,
管教,医院里的病号,都在不断地互相开着玩笑。
11,“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专政你这样的人”
第二天(5月3日)上午,警官F和警官G又提审了我。坐定后我对警官F
说,未见律师之前,我不正式回答你们的提问,但可以和人闲聊和发表一
些我的声明。由于昨天的缘故,我不想和你闲聊了,但我有几项声明要发
布。警官F笑着说,好啊,你讲吧。我说,第一,你们将我戴上脚镣手拷,
前面绝食时还可以,现在从医院回来还继续戴着,害得我无法解大手。这
是一种法西斯行为。我要向你们和看守所提出抗议。第二,你昨天说我是
什么极端主义,我要告诉你:我信奉儒家,儒家的信徒义不受辱,宁折不
弯,如果你认为我的捍卫尊严的行为(指绝食)是一种极端,那么我就是
极端;我拿着身份证去申请游行是履行我的公民权利,如果你认为我履行
公民权利的行为是一种极端,那么我就是极端;我要求政治犯待遇是在实
践“公民不服从”的理念,如果你认为我实践“公民不服从”的行为是一
种极端,那么我就是极端。第三,你在审问刑事犯罪嫌疑人时是在为国家
做事,但我是因为申请抗日游行被抓的,你审我是很不光彩的,当然你工
作在身不得不做,我能理解;但如果你对我有意构陷,想借此立功,那么
你就是在有意为专制者做帮凶。我的声明完了。
警官F被激怒了,紧紧抓住他所想象的我的缺点不放:你为什么戴上脚
镣手拷,还不是你自找的?如果你配合我们工作,有问题回答问题,我们
可以和看守所的同志商量,帮你摘了。如果不能配合,那就该你受罪了。
我笑着说:看来你真的有法西斯的想法。
警官F怒不可遏,激动地斥责我是活该,说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要专政你
这样的人,就是要让你这样的人戴着脚镣手拷,让你上不成厕所,让你受
罪!你搞抗日游行的目的是制造动乱、破坏稳定,不专政你专政谁?!见
他激动得不行,我轻轻地回应:法西斯。他更加激动,不断地厉声地斥责
我,大骂我是小丑、无赖,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合适的专政对象。
我说:你失败了。他立即回应:你才失败了呢。是谁坐在那里?(他
指了指锁住我的椅子)谁坐在那里谁就是失败者!我又说,你和我根本不
是一个层次的……他立即接口:对,我的层次比你高。
我轻轻地说:昨天你说我作为老百姓不该管国家大事,今天你又说人
民民主专政就是要……他打断了我的话:你不要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你
没有资格和我这样说话!我是在代表政府提审你!我把被截断的话补充完
毕,笑着说:你被我抓住硬伤了。他立即又反击了一大堆。
不久,他怒冲冲地出去了。一旁作记录的警官G开口对我说:看来你很
善于跟人斗啊,你文化水平是高一些,但你不该说别人层次低,这样不尊
重人。我回答道:我说“他和我不是一个层次的”不是指他文化水平比我
低,我做过十年生意,和社会上各方面的人都打过交道,我真心觉得很多
文化水平低的人比很多文化水平高的人更值得敬重。我说他“和我根本不
是一个层次的”,是指他的人品和社会经验。我对中国历史有很深的研究
,我能用历史知识指导我的人生。象我和他现在进行的谈话是十分特殊的
。一般地,在双方进行特殊形式的谈话时,任何一方只要控制不住自己,
生气了,骂人了,不讲理了,那么,他就在较量中输了。
我想,这番话,警官F应通过另一个房间的屏幕和音响系统听得一清二
楚。
12,延长拘留至5月25日
警官F再次进来,拿来了一份延长拘留通知书,向我宣布,将对我的刑
事拘留延长至5月25日。通知书上面的“因……”(理由或嫌疑)又是空白
。我向他指出,这里不应是空白,得填上准确的理由或嫌疑。说实在话,
你们预审的说了我有四五种问题(申请游行不予受理后如何、申请游行前
将申请书上网、举办燕南网友聚会和学术研讨会如何、是否有人指使、有
人举报你经济有问题),我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我到底是因为什么嫌疑被
抓到这里来的。前面第一次拘留通知书也是这样空着,不写准确理由或嫌
疑。警官F回答:公安机关有权不填写,但理由我们是清楚的,我们有权不
告诉你。你自己的问题你自己知道,你应该主动交代清楚。
我在延长拘留通知书上签了字,随后便被送回监仓。
13,解除脚镣手拷
5月4日提审我的是警官D和警官E。他们问起我的饮食,我说已恢复正
常(事实上,从5月3日至5月8日,我每日只吃两餐,每餐只吃一两馒头—
—负责登记的李老说实际上一两不到——和一根咸菜,这样,在这五天之
内我实际进食不超过一斤馒头,水总共喝了不超过800毫升——水杯容量是
号里被关的一位医生估计的)。他们很满意,说我终于冷静下来了,这就
好。我说不见得。
我向他们声明要求见律师,不见律师我便不会回答问题,连闲聊也没
兴趣。他们有意将话题朝脚镣手拷上引,问我戴着感觉怎么样。我告诉他
们,戴着脚镣手拷感觉还不错,戴习惯了,感觉似乎成了身体的一部分,
睡觉也没多大的妨碍。他们对此回答颇感意外,说,你这是为了写小说在
体验生活啊。我说是的,戴着有戴着的好处。他们相顾无言。我在心中暗
笑:他们借此打压我的“气势”或者借对我提供帮助来破坏我之“未见律
师不回答问题”立场的机会,就这样被我破坏了。说实在话,警官D对我的
态度已变得较为温和,而警官E对我一直不错,从不刺激我,我对他也是尊
敬有加。
随后他们专找我可能感兴趣的话题闲扯,我一言不发,专注地听着,
不接受他们的任何撩拨。他们无奈,只好草草结束。
回到监仓后不久,负责410的刘管教把我找去。我向他要求解除脚镣手
拷,他答应写报告上去。不到一个小时,他便赶到410,拿着一把钥匙给我
开了脚镣。还说,所长说,手拷还得等一等,不能你说戴上就戴上,你说
摘下就摘下。我对他表示了感谢。
5月5日一早,看守所孔所长将我叫去谈话,告知我本所实行人性化管
理。我回答,据我在410所见,还真有人性化管理的味道,里面比较文明团
结,但别的监仓情况如何我就不清楚了。他说这跟你过去想象的不大一样
吧。我说是的,但我过去的说法也是有根据的。据我在公安医院了解到的
情况,下面的一些区看守所还是有牢头狱霸横行的,一些干警为了破案免
不了打人。当然这些只是听说,未经证实。所以,北京市看守所不能代表
北京市的普遍状况,不过这里应该算是北京市的模范监狱了。所长要我提
意见,我说等我发现后再提吧。随后所长让人用钥匙给我开了手拷。我表
示了谢意。
上午提审我的是警官E,我要求见律师,没见律师便不回答问题。他见
我又不说话,随口说了句:你总是不回答问题,我们怎么审别人呢。我心
里感到奇怪,还会有别人被牵连进来吗?接下来5月6日和5月7日,提审我
的都是警官A,我除了要求见律师外,既不正式答话,也不闲聊,更不发声
明。警官A告诉我,现在主要查的我的问题就是我在4月25日去市公安局申
请游行之前把游行申请在网上发表一事,说这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这显
然是对我在5月3日的强烈要求的回复。我心想这一指控真是可笑且幼稚。
但我决心不加批评,等到将来上了法庭,再痛快淋漓地驳斥它,让他们出
丑。我只是对警官A说,你们过去曾说过我有四五种问题,你现在口说无凭
,更何况这事也不是由你说了算的,只有写在拘留通知书上,我才认可这
是你们真实的理由。其间警官A曾问我,是不是有人曾帮我改过游行申请。
我笑着回答,现在中国还有人对中美关系和中日关系的研究超过我的吗,
还用得着别人来修改。见我说话总是不超过十句,每次提审都草草结束了
。顺便说一句,警官A,这个对我使用了最多“手段”的人,现在和我相处
得不错。
第六部分
14,强烈抗争之前的准备
这几日我一直在寻思:这次大概不会让我轻易出去了。有这样几种可
能性:1,以某种罪名将我判刑1至2年,甚至3至5年;2,判我劳教1至2年
;3,不判不放,秘密囚禁5-6个月,不让律师见我;4,判我有期徒刑,但
缓期执行;5,关我两个月,而后令取保候审。我认为,这几种可能性都很
大,但我最害怕的是3、4、5三种可能,这三种都极有可能不让我见律师,
或者快结束时才见律师(同牢的便有关了三个月都不让见律师的),那样
既坐了牢吃了亏,又不能对国内法治进程有所推动。我是绝不做任何妥协
的,但我害怕我被秘密关押半年,外界都一直不知我的消息。与其如此,
不如与他们作强烈抗争!!!他们拒不让我见律师,就说明他们害怕外界
知道我的消息,尤其是,律师来时,肯定要看拘留通知书上的“因……”
栏目,那就不能留为空白了。而理由或嫌疑一旦写明,显示出是站不住脚
的,是“莫须有”的,那他们就会受到国内外舆论的强烈抨击,变得十分
被动。这就是他们一再阻止和拖延我见律师的根本症结所在。
我决定为了捍卫我见律师的基本权利而再次发起绝食绝水。
为了敦促他们,并“考验”他们,我向牢友借来纸、笔、信封,给清
华大学秦晖教授写了一封信,请他通知四川王怡和北京许志勇,杨茂东(
笔名郭飞熊)现在被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拘留,关押在北京市看守所里,已
在公安局留下文书,正式聘请二位先生为法律代理人或辩护律师,请二位
能最快时间与北京市公安局联系,尽早前来见我。
这次绝食绝水,我决心坚持到底,不达目的绝不罢休。如果被送进医
院,出来后还将继续绝食。如果两个月见不到律师,就绝食两个月;半年
见不到,就绝食半年。为了对付意外情况,我特意写下一份属于“遗书”
性质的无题信件放在床上,上面写着:
“请拾到者转交负责410的刘管教
请刘管教转交杨茂东的法律代理人北京许志永、四川王怡(130944…
…)
许志永、王怡先生:
麻烦二位了。如果我成为孙志刚、植物人,或者出现其他重大病变,
请你们代我或我的家人,按国际通行的赔偿标准,向北京市公安局索赔。
同时,请以我的个案为基础,将法理充分阐明,以助国人推动反制日
本右翼之大局,推动法治之大局。
我的状况与负责410的刘管教无关。刘管教是讲法治、尊重人的。
十分感激!
杨茂东”
落款时间,我提前了两天,预先填为2005年5月9日。这当然是有所考
虑的。
在物质条件方面,从3日到7日这五天我大约只吃了不到1斤的馒头,喝
了不到800毫升的水,客观上这有利于使绝食绝水一开始就具有冲击力。
5月7日这天没有提审我。
15,宣布无限期绝食
5月8日早餐,410内值班员(由牢友担任)发现我不再进食,便问起我
来,我答道不饿,下午再吃。
下午吃饭时,值班员又问起,我向他宣布我又开始绝食了,目的是要
见律师,他们以种种理由不让我见律师,我要抗争,这次不达目的绝不罢
休。
傍晚书记员警官B又来带我前去预审处,值班员告诉他我又开始绝食了
。见了警官A,他知道后,略感吃惊,问我吃了饭没有,我摇了摇头,没有
说话。他问了几句,见我无言,便劝我回去休息。
5月9日一大早,看守所医生胡警官前来为我检查身体,发现我血压降
至50至70。下午,我躺在地铺上翻来复去,觉得心有些慌,呼吸有些急促
。值班员问我怎么样,我说感觉不错。但他似乎觉察到异常,准备打铃叫
医生,但胡警官已到,说是下班前要为值班员送药,见势便决定让我打吊
瓶。我接受了。以前持续5天的饥渴,使仅仅两天绝食绝水,便表现出了相
当的冲击力。
在管教室里打吊瓶时,值班员和值班的一名管教说,如果我发生了意
外,那么,看守所的所长、负责的刘管教和医生将承担重大责任,有的甚
至会被“扒下警服”(意指可能被开除公安队伍)。我听了感到内疚,便
问道,有这么大的影响吗。他们说,当然有。我想了想,说道,那好,我
就停止绝水吧,我不能为了我个人达到效果,而让人家孔所长、刘管教和
胡医生受到拖累。但是我不会停止绝食。当时刘管教尚在家中休息,我说
,请你们转告刘管教,就说我为他们考虑了,决定停止风险较大的绝水。
5月10日早晨,刘管教上班后把我找去,我向他说了我为他和所长、医
生考虑而停止绝水,他表示感谢。
上午,警官A又提审了我。我首先向他递上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最强烈抗议抓我者和审我者你们用一系列行动见证了‘践踏公民权
利’、‘危害公民人身自由’、构筑‘莫须有’冤狱的真实含义
杨茂东 2005年5月9日”
警官A收下纸条,并让警官B抄下了。
我又对警官A说,我从5月8号正式开始绝水绝食,为了不牵连看守所的
干警,我决定停止绝水,我不能为了自己达到效果,不顾他人的前程。但
我会坚持绝食。我这次绝食的理由有三个:1,抗议无故抓我入狱的严重违
法行为;2,抗议在我的拘留通知书的原因栏留空白,让我至今不知道我到
底为什么被关在这里;3,抗议你们以各种理由不让我见律师。如果你们不
将拘留通知书的理由填清楚,不让我的律师来见我,我的绝食行为绝不停
止。这次我要无限期地绝食下去,我知道你们会象上次那样,到了一定的
天数,会把我送到医院去,但这次我从医院出来后还会继续绝食。我估计
我可能还要留在你们手上两个月(不是按对法律程序的理解,而是按他们
秘密拘押习惯的理解),你们可以看看,我是不是能一直坚持绝食两个月
。
警官A让警官B把我的声明一一记下了。
而后,我又递上写给秦晖教授的信。信是敞口的,外面附有一张信纸
,写着:请北京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预审处公安干警转交清华大学秦晖教授
。我说,这是一封私人信件,我要求你们按有关部门法规处理,要保障我
的通信自由,我又笑着说,这是我为你们出的一道考题,看你们是否遵守
法律。
警官A将信接过了。随后,他没说什么,便劝我回去休息。看来,他是
专门提我,了解我绝食的动机和想法的。
当天胡医生很忙,没有时间给我打吊瓶,在下班前,他将一瓶生理盐
水拿到410,隔着铁门让我喝了。
16,尝到了“鼻饲”的滋味
11日一大早,胡医生来看我的气色,对我说,你还不停止绝食吗。我
说不会停的,我不是针对你们看守所,我是针对预审的人的。他说,你信
不信,你要再继续下去,我们会武力解决你。我说,我已经为你们考虑了
,所以才停止绝水。你如果对我来硬的,就不要怪我不为你们考虑了。他
对410号的牢友说,你们要注意看着他一点儿,说不定他今天晚上就挺不住
。我没有说话,只在心里暗笑,才绝食两天,又喝了水,怎么可能呢。当
晚,广播里不断喊着“410让杨茂东坐起来”,据说坐着对心脏舒服些。
下午,胡医生把我带到医务室,给我打了两吊瓶,第三瓶打了一半,
我便坐不住了。他让我将剩下的一半喝了下去。临走时我说,晚上可不能
再让我坐着,我实在有些坐不住,躺着反而可以坚持很多天没问题。
12日上午,没有医生来检查,也没有预审的人来提。到了中午12点半
,胡医生忽然和两名警官带我出去。到了医务室,便告诉我又要到公安医
院。专门为我准备了轮椅,我一再反对用,说我今日状态反而比昨日要好
。胡医生不听,一直推着我走,我不断表示感谢。
坐车到了公安医院,作了血液和尿液检查,结果出来后,胡医生进去
和门诊医生商量,突然将门关上了。我感觉有些不妙,心想,来什么花样
我都不怕。
门开后,门诊医生走了。不久,几名护士进门,准备了一番后,喊我
过去。我坐下后,一名护士对我说,要对我进行鼻饲。我说,我历来是服
从医生护士的,你这里要是觉得我需要治疗我就接受治疗,要是让我吃饭
我就吃饭,我不会在一个医疗单位瞎胡闹。干嘛要鼻饲呢。护士指着处方
单说,这是上面的要求。我想了想,我一个男子汉,还怕鼻饲!便说,我
服从,你们就来吧。
管子第一次从鼻子里插进去,结果从嘴巴出来了(现在想来,有点儿
象给牛穿鼻子)。第二次便成功了。也不痛,大约有十几秒时间感到有些
难受,但并不特别难受,可能多数壮年男子都会觉得不太难受。但我觉得
十分屈辱!我判断,对我的武力镇压开始了。帮助下诊断的是胡医生,他
肯定恨我,因为他昨天对我说,我绝食害得他下班后无法回家,必须留在
看守所里值班,防止我出现意外。但肯定不是他的个人行为,很可能是预
审处作的决定,甚至是他们的上级,为了打击我的气势,粉碎我的抗争,
而作出的决定。好啊,你来横的吧,我是不会屈服的!!!
护士开始了灌食。我对护士说,我不是犯人,我是拿着身份证到公安
局申请游行被抓起来的。护士点点头,继续灌。
我大喊胡医生过来。胡医生过来,喝问我什么事。我说,胡医生,你
是日本人的龟孙子!胡医生立即踢了我一脚,我当即还踢过去。胡再踢,
我再还,结果胡闪开,我的凉鞋踢飞了。在打斗中,鼻饲并未停止。胡声
称,我如再骂,就要打我的头。而后出去了。
我催护士赶紧结束。护士低声说,我们是同情你的,你身体这么虚弱
,怎么打得赢他。我说,打不赢也得打啊。鼻饲结束后,护士要求保留鼻
管,我不答应,她说,明天他们还要给你灌,重新插管,没有我们熟,可
能会把你的鼻腔插破的。我心里这时已有了计划,就说,不用,明天我可
以停止绝食了。
鼻管取下后,我走到门外,抬起带着手拷的手指着胡医生说:胡医生
,你是日本人的龟孙子!我又骂了你了,你如果有种,就来和我对打呀。
胡医生上前并不打我,而是扭着我的胳膊,将我朝车上推去。
17,“运用兵法”筹备更激烈的抗争
回到看守所410号监仓,我尽量压抑住自己的激动,对牢友们说:我被
武力镇压了,下午挨了打,可能是上面的意思,要粉碎我的抵抗。我是不
会屈服的。我已写好了一张类似遗书的东西,请你们拾到了交给刘管教。
说完,我从柜子里拿出一个馒头,撇下一半捏在手里,对大家说,你
们都看到了,我停止绝食,开始吃东西了。然后,我走到我的地铺处躺下
,用被子一蒙头,随手把半个馒头塞进了裤袋里。我准备在晚上假装解大
手时偷偷将它扔进厕所,用水冲走。
来吧,武力镇压,我是绝对不会屈服的!我知道你们会每天对我实行
鼻饲的,这肯定是上级的命令,好粉碎我的抗争,废掉我绝食的威力!那
好吧,既然你们逼我,我就不能不走极端了,我要运用兵法了!我身强力
壮,大不了会饿昏过去,让你们紧急抢救,也可以吓一吓你们。万一出了
意外,就做孙志刚吧。
我忽然想到了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便借来元珠笔,在那张“遗书”上
添了一句:
“5月12日记:我之状况越来越恶劣,系受北京市公安局及幕后指挥抓
人者持续及加深迫害所为。
特此声明:如果我因身心受压成为植物人,为了防止给家人造成负担
,我要求在我的律师监督下,对我进行安乐死处理。杨茂东”
这时,值班员打了铃,刘管教来了。我告诉他,我已经停止绝食了。
他很高兴。我告知他我下午被强制鼻饲,还挨了打。他说他要下班了,明
早再与我详谈。
我已准备好了明日投诉的说法:我今日被强制鼻饲,是完全不必要的
。因为我到医院总是服从,已答应进食,完全不必强制鼻饲,强制鼻饲纯
粹是上下合谋整我。我十分愤怒,所以大骂胡医生“你是日本人的龟孙子
”。我骂了警察,特要求看守所根据有关条规给我应有的处罚,我心甘情
愿地接受。我同时要问,胡医生在挨了我的骂后,不是向上反映、让我受
条规处罚,而是对我动用私刑,这种行为是否违背了有关规定,该受何种
处理?
就在我认定这是上面有组织地对我进行“武力镇压”、用强制鼻饲来
废掉我绝食的威力、粉碎我的抗争意志,因而决定“运用兵法”(请读者
原谅我在极度愤怒下的冲动!)作出更为激烈的抗争时(我估计我身强力
壮,仅仅会饿昏过去)——门外突然来了预审的警官。
我被释放了!
这就是生活——充满了奇异而莫测的变数。
这时我才明白:下午的强制鼻饲,并不是上面有组织的行为,而是胡
医生为了防止我出意外影响他的前途,且为了对我进行个人报复(我的绝
食害得他回不了家),而采取的私自行动!当然,也可能得到了所长或者
副所长的批准。但肯定与预审处或他们的上级无关。
18,临别赠言:我要起诉你们
在看守所门口,我在释放证明书上签了字,并得到了一份释放证明书
。
北京市看守所释放证明书看字[2005] 24号
兹有杨茂东,性别男,年龄38,住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新江大路8号
,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05年4月26日被逮捕/拘留,现因其行
为属于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5条之规定,经市局决定,予以释放。
北京市看守所 2005年5月12日
我向预审处的警官要求将属于我的那份拘留通知书和延长拘留通知书
还给我。他们说,拘留通知书我们可以不给你。
即将上车之际,我对预审的警官说,我要起诉你们,我要起诉你们北
京市公安局。他们回答,这是你的权利。
而后,我和在场的警官A、B、E一一握手。我又转向开车前来接我的国
保大队文保处的干警,他们避开了:“我们不握手。”
“怎么,难道我们真的是敌对的么。”我笑着问道。“不是,”他们
说,“待会儿我们还要送你回家呢。”
回到家中,已是5月12日9点时分。
第二天我才了解到:我的法律顾问和法律代理人范亚峰先生,也因我
申请游行一事而被国保大队传讯,且一直软禁在家中,不允许他出差到外
地,参加预定的学术会议。到了5月7日,还不准他到单位上班。他十分愤
怒,宣布如果再违法限制他的人身自由,他将立即在家中绝食七天。对方
这才放他出门。
一天后,我便开始了第二次绝食。
我的律师张星水,同样被传讯,且被软禁。后来一位国保甚至声称要
进他的家门,与他同吃同住。他实在受不了了,只好离开北京外出了一段
时间。
此前张星水律师曾向北京市公安局干警追问郭飞雄的下落,公安局干
警不承认郭飞雄失踪和他们有关。
回家后数日,我的身体内脏器官开始出现不良反应。首先是胃部不适
,表现出厌食倾向,不过今日似略略好了些。但肾脏和肝部又开始轻微疼
痛,估计也不会有多大的问题。在17天的监狱生涯中,我吃下了不超过3斤
饭食,减肥效果相当不错。但是我要说,希望处境类似的朋友千万不要效
仿我的行为。万一个别人一意孤行,宁可选择绝食,也不可同时绝水,绝
食绝水到了第三天,便会出现呼吸急促等症状。你们可能没有我这份多年
不生病、且极少感冒的身体!
反思我在狱中的种种做法,我感觉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做得十分妥当
。但是我要说,尽管间或在对抗时有些激动,但我大体上做到了重压之下
不失安祥,至于“优雅”与否不能由自己来评价。不过在狱中生活得很快
乐,除了不断地与人互相开玩笑,独处时每想起自己近来的生命历程,也
都会忍不住地为某件事而开心地笑起来。
在和一位朋友通话时,我曾说道:自从1989年以后,我已经对死亡无
所畏惧了。但是,我们这一代对社会负有责任,要有耐心去推动社会的和
平转型。我又对另外一位朋友说,尽管遭受如此横暴的打击,我依然没有
放弃我的官民良性互动、推动有序政改的思路。2005年5月17日晨
[注1]看来博讯网的那份是除了燕南网的那份之外的另一个“关键证据
”了。我在5月14日才有机会登上海外网站,找到《博讯网》2005年4月26
日“新抗联”先生投的那份我的游行申请,前面被加了“在中国政府已经
下令禁止反日活动后,郭飞雄开始申请5月4日在北京举行反日示威。其申
请结果以及申请人的命运将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的题记,对这一题记我是
不同意的(当然我也无权反对人家这么加)。
至此可以确证,博讯网的这份的确不是我发出的,也不是范亚峰先生
发出的。至于“新抗联”先生是谁,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是我的朋友还
是陌生人,我完全不知。但我的抗日思路,显然与他不同。
当时国保王先生手中捏着博讯的那份打印件,可就是不拿给我看,让
我核对一下。入狱后情况也是这样。
当然我的观点一直十分明确——就算博讯的那份是我发的,将游行申
请事先是网上公布,属于正常的言论自由的一部分,一点儿也不违法。如
说违法,请指出它违背了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细则的那一条?
[注2]这一段是我今年经常和朋友说的话。后面的事态证明,这段话一
直是我有“极端倾向”的证据。
附:郭飞熊个人简历
杨茂东,笔名郭飞熊,作家、学者,男,39岁,身份证号码:420102196608026318
1966年8月2日出生于湖北省谷城县城,少时曾随父母下放农村9年。1988
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分配到武汉市职工医学院(该校后
来并入江汉大学)工作。1991年辞职南下广东,从事过多种职业,1993年
至2001年主营民间出版。现以写作谋生。
主要著作:《长征——英雄集团的传奇》,《电脑思想库》(与人合
著),《毒枭争霸》,《朱镕基传奇》,《李世民》,《苏联为什么崩溃
》(待出)
主要政经文章:见燕南网燕南思想库郭飞熊主页http://www.yannan.cn/homepage/guofeixiong.htm
主要出版策划:《中国新诗年鉴》1998、1999、2000、2001版,数以
十计的反腐书刊
信念与追求:推动中国和平演进,走向宪政民主,崛起为正义、雄健
的世界大国,制止崩溃和动乱
学习并享受“重压之下的优雅”,养我浩然正气,愿以肉身成就永恒
电话:13552499429 010—64118439
作者:
~浴火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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