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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 |  对樊功意见的几点不同意见[附樊原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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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一,关于揭发者的"自身纯洁性问题"
 
 1,这不是司法上的"回避"问题,同案犯尚可互揭,其证言也未必一定不可取信.
 2,接受被揭发,公众人物有更大的义务.与非公众人物相比,掌握公器者的隐私
 权相对地要小得多.
 3,因为民运是为民众的,所以非民运(主家)仍然是可以批评民运(公仆)的;
 因为民运人士得到民运资源无一不是凭借着民运大背景的,
 所以更有义务听取未得到资源的"义工民运"(即因此获得权利之资源头)的意见.
 4,对A案开庭时忽然提出的B案问题,倘与A案无连带并有立案条件,当"另立案查处".
 
 二,关于"要么上法院,要么到此为止"
 
 鉴于狭义民运至今尚无大一统及有效内部监督手段,而其所涉及的利益却是广义
 民运甚至全民的;
 鉴于所涉事件是在自由世界发生的(属地),却是与专制母国相关的(属人),
 所以除了因保护母国有关人事而必须的保密外,在某狭义民运内部已无法解决问
 题的情况下,诉诸大众媒介也许是更为有效(解决既有问题/取得民主经验/吸取程序教
 训)的"第三种选择".
 
 三,关于人际关系
 
 考虑到樊功教授称"虽非余友但仍主动两肋插刀",余理应投桃报李;
 考虑到刘青是我好友而我则常调侃茉莉"走火入魔",更当出以公心;
 考虑到有人动辄对秉公直言知内情者发送"搅屎棍/叛徒/内奸/共特"帽子(如徐/唐),
 而他们宣称的"把公事与私情相分离,君子和而不同"(唐语录)往往"立法不自毙";
 因此我有义务当个诤友,一尽自己"资深民运"的责任.
 
 所以斗胆来此多嘴一次.
 
 谢谢.
 
 [附件:樊功原贴]
 *****************************
 
 樊弓 也请反腐败人士澄清利益冲突(我先示范) 2005-5-18 00:41  [Click:63]
 
 
 也请反腐败人士澄清利益冲突(我先示范)
 
 樊弓
 
 茉莉很纳闷,樊某"对腐败者没有义愤,相反,对揭发腐败的人却百般挑剔"。 先请茉莉女士原谅,在我的疑虑消除之前,我尚不能对"反腐败"表示支持。
 
 樊某在平面媒体的处女作就是关于腐败与反腐败。为了那篇《银锹行动》,我在图书馆里研究了各种案例整整一个月。我想我有足够的资料说明,反腐败同样可以是谋私利,报私仇,甚至是打击政敌等作恶的手段。民主宪政社会中的制衡原则同样必须实施于反腐败人士身上。既然茉莉等在文章中表示了维护民主原则的崇高目标,应该不会对这个制衡原则有太大异议。
 
 今天何清涟那丁点稿费也成了利益冲突,实在令人不解。 文人写文章挣几个小钱,哪里算得上"利益"。我那一个月的心血,一共就值2400元人民币。 真是想象不出能成什么"冲突",而且何清涟连老公也搭上。
 
 刘青看来是个财神爷,可供发放的资产又十分有限。必然是发给了张三就得拒绝李四。以本叫兽体验,对人说"不"乃是最困难的事情之一。试想那李四就很容易义愤填膺:他张三何德何能?一定是跟刘青有瓜葛。这还不腐败?
 
 而且只要办事,就会犯错误,就会留下把柄。也就有茉莉等人士所指控的事情出现。这也就是我至今尚未相信那个"腐败"结论的原因。
 
 再看反腐败一方。最好的可能性是完全出于公心公义,为中国民主运动扫清腐败种子。中等可能性是公私兼顾,既反腐败又报私仇。最糟糕的可能性是明知腐败罪名不成立,又不上法庭寻求公正,却借助英特网这种不成熟媒体进行 character assassination (人格谋杀)。
 
 本叫兽可以设想一个非常恶劣的可能。即反腐败完全可以作为一种讹诈手段:你如果不给我资金,我就用反腐败的舆论搞臭你,把你搞下台。本书呆子认为,这种理论上可能性虽然不大,但概率一定不为零。
 
 我的劝告是反腐败要么上法院,要么到此为止。看来本叫兽人微言轻,这场笔战还要继续下去。那么我有一个要求:
 
 我希望茉莉、范世栋、林秃子、水上漂等反腐败人士澄清以下的可能的利益冲突:
 
 1。尔等跟刘青是否有个人恩怨?
 2。有什么个人恩怨?
 3。具体地说:尔等有没有被刘青解雇过?
 4。尔等有没有申请资金被拒绝过?
 5。尔等能不能保证,在刘青下台后两年内不向中国人权申请任何资助?
 6。等等。
 
 (注:"尔等"包括配偶及成年子女)
 
 公平起见,我首先澄清我自己:
 
 樊某至今不知刘青何许人也,五官如何。无任何直接联系。中国人权辞职的和留任的理事之中,已知有瓜葛的只有胡平曾有一面之缘。而且我敢打赌胡平一定认不得我。我与胡平的全部联系,是他在两三年前曾经向我约过两篇文稿,至今未付一文稿酬。跟南风窗都小气得不能比。辞职理事中,方励之先生是我的偶像之一。"樊弓"在网上的第一篇贴子,就是为方教授打抱不平。在反腐败人士中,我至今视茉莉为朋友。
 
 樊某夫妇都是教授,家境小康。无额外收入之必须。另掌有从联邦政府挣来的研究经费计九十九万一千美元。本来很惭愧,不足一百万。但听说中国人权一共也就几百万。因此本叫兽在可见的将来不会有求于刘青,只求刘青等不要来找我要钱。
 
 如果有人一定要问我为什么替刘青辩护。用茉莉的话说,我可能是很胡涂。不过我看不得有人挨骂。我替挨骂的人士打报不平算是有点 track record,记得起来的有如方励之,柴玲、张三老,民运群体、余大郎等。其中余大郎还算不上我朋友。
 
 当然,"樊弓"是个尚未完全公开的马甲。但也不是个高度机密。知我者大有人在。而且具草居士透露,国安部就对我了如指掌。因此我作如上澄清,是要负责的。
 
 请茉莉等人士,如不愿就此为止,请向读者负责,澄清全部利益冲突。没有最好。既使有,也还是可以反腐败的。本文不是怀疑哪个特定个人,而是对人性恶的泛泛戒心。也算是民主制衡原则的现身说法。
 
 (日内又要出门吹牛作秀,若不能及时回应,请谅。但是潜水看贴还是做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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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跟贴]
 
 对樊教授意见的几点不同意见 -余大郎- [1336 bytes]  -2005-5-18 06:09  [Click:7]
 讲讲的我的逻辑:民主政治要求对掌握“公器”的人监督多一点 -越南人- [148 bytes]  -2005-5-18 01:27  [Click:57]
 天哪,樊教授遇上劲敌了 -茉莉- [280 bytes]  -2005-5-18 01:35  [Click:47]
 不是敌,樊教授是我很敬重的人。但逻辑归逻辑,希望樊教授不要跟芦老用一样的逻辑 -越南人- [84 bytes]  -2005-5-18 01:45  [Click:32]
 樊教授的问题,我不敢不一一回答: -茉莉- [1412 bytes]  -2005-5-18 01:26  [Click:51]
 关于利益冲突的疑问 -云儿- [444 bytes]  -2005-5-18 05:51  [Click:13]
 口可口可,患这种心脏倾斜病的人太多了 -材料- [0 bytes]  -2005-5-18 04:44  [Click:3]
 "反腐败同样可以是谋私利,报私仇..手段”,请多举点例子. -越南人- [176 bytes]  -2005-5-18 01:07  [Click:30]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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