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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老子说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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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子说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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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老子说的:则 (453 reads)      时间: 2005-4-25 周一, 下午10: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子说的:则

【原文】

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是以圣人抱一为天下式。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古之所谓“曲则全”者,岂虚言哉?诚全而归之。

【译文】

用弯曲的尺子规则天子重器“全”,通过不正对比正直;以低洼对比充盈,以陈旧对比新鲜;用削减对比获得,用贤能惠达对比迷惑错乱。因此可知上帝严守自由自然之道,以自然的规则公平公正的对待万物万事,并以此为天下的示范。
不要自以为能明察秋毫,才是明智;不要自欺欺人自以为是,才能彰显修养;不自吹自擂夸耀自己,才能得到他人的肯定;不妄自尊大,才能得到较高的地位。只有不与人争功,所以天下的人也不会去同他争。古人说的:曲则全,的话哪里是什么虚假的呢?真的是能把天子的重器“全”托付给他的呀!

【评述】

本章记录了一系列的古谚,通过总结自然规则的方法,即“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使我们明白上帝的公正与公义,正是建立在自然规则之上,是尊行“自由无为,自然而然”的大道。老先生认识到人类也当以自然为师, 学习“抱一”的自然法则。

在其中老子先生重点用了 “曲则全”的古谚,所谓“曲”是指:木工用的两边成直角的尺,用木或金属制成,像直角三角形的勾股二边。“全”的本义是指纯色玉。篆文从入,从王(玉),指交纳的玉完整无缺。《周礼·考工记·王人》中说“天子用全,上公用龙。”可见这是一种天子才能用的玉器。“则”本义是指准则、法则。金文从鼎,从刀,指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老子先生正是以此为证明,玉这样坚硬的物品,也要通过曲尺为规则,通过打磨,弯曲等方法,才能形成天子才能用来表明身份的重器。虽后连用了“枉、洼、敝、少、多”通过一定的自然法则,必然会“直、盈、得、惑”的事实,说明了“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然大能之力。

进而让我们了解到他所谓“太上,不知有之”“百姓皆谓我自然”的结果,正是通过“抱一” 守“则”的方法得以实现的。打一个通俗的比喻,狼与兔子是天敌,但如果我们不明白狼吃兔子是自然规则,而一味的以我们喜欢兔子而讨厌狼观点出发,来消灭狼的话,结果是兔子就要成为祸害了。在我们中国的历史的除“四害”,以及九八年的大洪水都是逆自然法则而受害的生动教材。这里的“抱一”其一是指要对万物一视同仁的实践“自由无为,自然而然”的规则,如同上帝对待“曲全、枉直、洼盈、敝新、少得、多惑”一样。

就此而言,可以通过达尔文主义或者(新达尔文主义)的生物有机进化论,或者说严复老夫子的《天演论》更能认们深入了解老生先的思想。如果以我们马列语汇来说明“抱一”观,即:对无产阶级与资产阶要一视同仁,不能让无产阶专政资产阶级,也不能让资产阶级专制无产阶级。只能通过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自我的竞争,自生自发的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结果。而他人所要做的就是保证两个阶级成员的自由与权力就可以了。

接下来,老子先生在更深层次的发展了,前边章节中的“若谷”“若浊”“若朴”等概念。“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并在我们看来好似十分偏激的提出了“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概念。但确切的说“争”的反义词是“让”,而我们老先生这里用的并不是“让”而是“不争”;而我们再深入认识“争”字的金文字形,上为“爪”(手),下为“又”(手),中间表示某一物体,象两人争一样东西。本义是指:争夺。可知“争”在老先生用来是指“夺”,这就是老子先生不用“让”只用“不争”的原因。说明老先生所说“天下莫能与之争”的正是应得之物,因为你不去夺人家的应得之物,对于应是自己的东西,别人也就“争夺”不去的。

这里的“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都应被归于“不争”,相通的“自见、自是、自伐、自矜”都是“争”或者说“夺”的一部分。依此想来,某个政党总自称之为“光荣、正确、伟大”是不是也是一样的落入“争”的领域呢?而一些网上论坛的所谓的大家们,为了一个小小的事情就以不断的吵闹是不是也是一种“夺”呢?也许正是达到了这“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的境界,才完达成我们老先生所谓的“天下莫能与之争”吧!

最后,老子先生又再一次的强调了“则”的重要性,让我们加深理解“曲则全”的意义。正如一位社会人类学家所指出的,“显然,在社会生活中存有某种秩序、某种一致性和某种恒久性。如果社会生活中不存在这样一种有序性的东西,那么任何人都不可能有能力做好自己的事情或满足自己最基本的需求。”老先生所用“全”这样的一件天子权力的象征物,以曲尺为其成型做为规则这一事实,所表达也正是这样的一个道理。只是这把曲尺,这个“则”的过程,在老先生看来是由“自生自发”而来的,而不是哪一个天子、一个政派、一个人或一些人强加的。

只有守这自生自发之“则”,学习上帝“抱一为天下式”,又以“不争”为原则,才能给予天子才能用的“全”,即“诚全而归之”使之担负执政责任。在这个政治的层面上,凭据老先生的观点我们加以理解,可以认为“法制”“宪政”“选举”都是现阶段对于老子先生观点的一种发展。

就在我个人来说,我对于老子先生总结自然规则,进而得出我们社会的运行法则的方法是最为折服的。如果说现代的进化论是源自于达尔文,发达于哈耶克的话,我们的老夫子在几千年前就早已经完成了“自生自发”的自然规则的了解、总结、尊重、执行。也不只是老子先生,就是在老子口称为古人的谚语提供者们,早已不知比西方的自由主义学派发达多少了。如同“曲则全,枉则直;洼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这样的自然法则与人为法则的细节观测与总结,认识到事物“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相通之处,才正是达到了,“我观花在,我不观花花还在”的自由主义最高境界呀。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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