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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非常同情爱国愤青们,中共说了爱国必须经过公安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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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非常同情爱国愤青们,中共说了爱国必须经过公安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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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非常同情爱国愤青们,中共说了爱国必须经过公安批准,否则就是违法的! (274 reads)      时间: 2005-4-22 周五, 上午8:1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的法律真能让人笑掉大牙!宪法明文规定,中国公民享有游行,出版,结社等的自由,可是中共有弄出了个《中国公民游行示威法》,并规定游行必须提前申请并须经公安的批准才是合法的。这无疑是再说,中共公民的所谓“自由”是须经公安批准后的自由!这那时国家主人的自由,必须经过主人同意才有的“自由”是奴才的自由。

中共治下,什麽事都弄的这麽透着滑稽,一方面向外界宣称此次反日游行时群众自发的,一方面又对内龇牙咧嘴地威胁要所有的游行都需经过公安批准。即便是爱国抗日游行也不例外,哈。。。。

所以,以后本坛中各位爱国愤青,如要表示自己的爱国的感情,请麻烦各位先出示公安局的批准书!否则就是非法的。“爱国”是不可以随便乱爱的,必须由公安批准,没有批准,一律不准爱国!

制定者法律的人,脑子一定进了水,连语言懂说不通的东西何以成为了国家的法律?而拥护者法律的人脑子就更是进过洗脚水,这种狗皮不通的东西,你们怎麽去遵守呀?中国人的语言能力,思维能力真是低的无可救要了。这种笑话是一堂堂大国该有的吗?世人不仅要问,中国人吃饱了以后都去干嘛?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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