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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家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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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道德家的道德
蓝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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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道德家的道德
(715 reads)
时间:
2001-11-12 周一, 上午3:00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道德家的道德
蓝极
羽箭在“知耻的汉奸”一文中没有明确说出,我姑且认为他的文字是对我的“道德
家的裁决”的再次“破例”回复,并正式宣布甄别出我这个“知耻的汉奸”。若羽
箭否认的话,算我自作多情,而不是道德家的阴阳作派所致。
道德家并没有真正回答我的“洋洋洒洒数千言”中的绝大多数问题,而是追问我,
“到底要什么,自己清楚么?”我的回答是,我想要道德家对那些问题的答案,但
你没有给出来。当然,你可以再回答,那是因为我蓝极智力太低,无法领会道德家
的高超智慧。
只不过跟道德家讨论他心目中“汉奸”的定义和甄别标准,不清楚道德家从我的文
字里何处得出结论说,我认为“汉奸”这个词不能用。也许我不应该如此追问,道
德家自有独特的逻辑。
明明是我蓝极一个人在与道德家论争,怎么道德家就将个人的观点引伸为“汉奸们”
如何如何。莫非习惯于任何事情都以中国的国家利益为重的道德家眼中没有个人,
只有群体?我再怎么在你道德家眼里“不智”和“可耻”,至少还是勇气可以做到
个人观点独自承担。难道道德家在没有明确解答上次我提出的有关我身份的两难问
题之前,就认定我就是你眼中“汉奸们”的代言人或“军师”?难道道德家自我感
觉实在良好,可以自信充当“爱国”者的定义人和理论家,就理所当然地推己及人,
因此我在你眼里也是代表一批人在说话?
上次那么多问题,你没有真正回答,或者道德家不屑于回答。只是再重复一个上次
的问题,假如恐怖分子“拔掉狼们的爪牙”时让不幸降临于你或你的亲属身上,羽
箭如何在你种植的“丛林”中的相对普适道德里倒腾,并以中国的国家利益为“核
算单元”作为你对911事件的态度?
啊对了,道德家的“丛林”中的相对普适道德观里只有狼和羊,我想恐怖分子在道
德家眼里相对于美国这只狼肯定是“拔掉狼们的爪牙”的羊了。道德家不会除了体
贴--对,你没有辩护--“无动于衷或幸灾乐祸”的心理之外,也是一个恐怖体贴--当
然也没有辩护--人士吧?
至于道德家在美国的纳税嘛,确实不属于你的“主观意愿”。哎,不知道道德家计
算清楚没有,你所纳的税款中是否有一部分--哪怕就一个cent--用于美国对中国的
“敌对”行为,比如炸毁中国驻南斯拉夫大使馆,驶过台湾海峡的航空母舰群,以
及与王伟的飞机相撞事件等。即使你的税款被用于上述目的也没有关系,反正你是
被迫纳税。可是,有点遗憾,要是道德家可以进一步坚持说,你是为了中国的国家
利益“被迫”不远万里背井离乡,被迫忍受思乡之苦,纳税之罪,那么,道德家就
更完美地自圆其说了。那样,你就绝对不是“主动(!)损害中华民族利益以求私
利的人”,而是美国邀请你来“拔掉狼们的爪牙”,你就不会在你的定义里“称得
上汉奸”的。
不用担心,即使有上述漏洞,道德家自会有金蝉脱壳之计,仍然会证明自己是崇高
的“爱国”主义者,至少相对于我这个“可耻的汉奸”而言。
跟道德家计较你的定义,并不是像你的成人科逻辑推理的那样,是拉所有其他来到
“狼”窝的中国人为我的“汉奸”言论做垫背,只是想提醒道德家一下,别只顾忙
着为中国的国家利益这样宏伟的“爱国”事业的甄砖别瓦而操劳,是否道德家也可
以让自己照一下亲手浇铸的照“奸”镜,测试镜子的抛光程度。仅此而已。
好吧,姑且先不跟计较你那高尚的“汉奸”定义了,你道德家说谁是“汉奸”谁就
是,行不?仅仅因为我的言论,你就是满怀着你的故事里那个“八九岁的小姑娘”
那样的激情,在心里高喊或在屏幕上敲出一万遍:蓝极==“可耻的汉奸”,或者羽
箭==崇高的爱国者,又怎么样呢?明天的太阳还会升起的,我想。
或许你我曾经相识,或许你我将来还会见面,还可以就生活中的其它方面--比如对
生活或艺术的感受等--交换看法,甚至观点相近也未为可知。当然,也许道德家在
个人生活中的一切领域里也彻底地以中国的国家利益为“核算单元”,坚持“爱国”
者的大义凛然、无限正义和高尚情操,那我就无话可说,只能沉默了。
祝贺你,道德家,根据你的定义和精密论证,你已经成功地甄别出蓝极这个“可耻
的汉奸”,以真诚的“良知”和“良心”为中国的国家利益献出了巨大的努力。真
说不准某一天某个小姑娘会如道德家描绘的那样指着我说:“蓝极,你这个可耻的
汉奸!”
不过,道德家是否也应该因为我跟你的探讨而带给你的成就感而感谢我?
11-11-2001
另外,自从上次在“高尚中的分裂”中让奕豹晾出他“爱国”牌坊之后,据说他真
的开列了清单。在此为我对他的牌坊的冷落表示深深的歉意。
我想将他自列的“光明磊落”的高尚行为作为牌坊在这里高高挂起,以示补偿。希
望心胸开阔的奕豹不会介意这个地盘。
奕豹眼中的“爱国”者的标准榜样是:
“他们在工作的奋力打拼之余、在生活的喜怒哀乐之中,很少有具体的实际行动爱
国,最多的最多,比如在长江洪水泛滥之时,他们会捐个几十上百块;比如在农村
孩子失学之际,他们会凑一把菲薄的节余,送上一些力所能及的温暖希望。”
“当世乒赛男团决赛中,中国队反败为胜时,他们会在电视机前欢呼跳跃;当有人
说中国就是没资格举办奥运会时,他们会不屑一顾地唾上一口;当有人说台湾就不
是中国领土时,他们会义愤填膺;当他们看到赖昌星之流和李纪周之辈狼狈为奸巧
取豪夺国家财产时,他们会心痛如绞......。”
不知道奕豹有没有“自说自话地往高尚的队伍里挤”,或者量自己的体,裁“爱国”
的衣,但没有关系,如此努力地用唾沫慷慨激昂了一番,其心可鉴:“欢呼跳跃”、
“不屑一顾地唾上一口”、“义愤填膺”和“心痛如绞”。他肯定是伟大的“爱国”
者这一点应该是没有疑问的,起码“真诚”之唾沫历历在目,充耳可闻,至少在自
己立起来的牌坊下,至少制定了全体中国人应该看齐的水准。
这样的话,我想,全球的中国人是否应该可以开始按照奕豹的“爱国”标准和羽箭
的“汉奸”定义站队了: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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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箭原文:【知耻的汉奸】
洋洋洒洒数千言,到底要什么,自己清楚么?
要汉奸的定义?我给出了:“倚仗、伙同敌国势力,损害本国利益的中国人”。
有人说,这个定义不行,因为有些边界难以划清,几百年后利弊的判断可能变
了。因此,“汉奸”这个词不能用。
汉奸的概念,与边界是否足够清楚,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譬如强奸罪,人们可
以争论过程中究竟是强迫,还是自愿,但是不能以此否定“强奸”的概念。几
百年后的利弊判断,与当时的判断无关。我们不能说,因为强奸的广泛存在,
人类基因变得更进取,所以强奸有理。同理,我们不能说,日本侵略帮助了中
国的人口控制,所以侵略有理。当年还有个民主体贴派,试图用相对论来证明
“一就”句式的因果关系不存在。这种离开当时、当地、问题本身范畴的辩护方法,
是诡辩术的一种。而“汉奸”的定义,在法理、实践中,都是清楚的。过去有个电
影里,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伪军被活捉,一个八九岁的小姑娘,除下鞋子,兜头便
打:“叫你当汉奸,坏蛋!”
汉奸们若仍然为汉奸委屈,不妨想想那个小姑娘。
公然取“汉奸”为商标,如果不是炒作,那就有为古今大小汉奸的翻案的味道。
如果是为了炒作,那就成了卖狗屎牌大酱。前者无耻,后者不智。这不叫指责,
而是对事实的描述。
简化了的丛林中,有3种关系:狼与狼的关系;狼与羊的关系;羊与羊的关系。
群体内部也有可能因为对抗性增加,转为狼与羊的关系。丛林法则认同的是相
对道德观。在这个道德观下,各自群体内部有道德约束,群体之间则不受约束。
故我们无法指责狼吃羊不道德,而可以标记狼吃小狼崽为兽行。当今世界,相
对道德观仍然居主导地位。如果我们不能给狼、羊提供生存的保障,就不能用
普适的道德观来代替相对道德观,不能拆散羊群的集体主义。
相对道德观不是完美的,但它是现状。相对道德观下,国家民族利益之争,不
是个道义问题。没有哪个国家是道德的,哪个国家是不道德的。绝对道德观下,
不再有国家、民族的位置,只有个体。这是有条件的,现在还不具备。有些人、
有些国家,喜欢在相对道德观与绝对道德观之间跳跃。当自己的利益受损害时,
就诉诸绝对道德观;当自己能够损害别人时,就诉诸相对道德观。这是双重标
准。
相对道德观、绝对道德观本身,都不违反道德律。只有双重标准才违反了。
留学生在海外纳税,是不是就资助了敌国,损害了中国的利益?也许吧。留学
生因此是汉奸么?这大概是汉奸们自以为最有力的问题了。
其实,我给出的汉奸的定义里,“倚仗、伙同”,都有主观意愿因素在内。单
纯的纳税,并不构成汉奸行为。这就跟羊们给狼提供了血肉,不能说就是羊奸
一样。只有主动(!)损害中华民族利益以求私利的人,才称得上汉奸。这不
但是个量的问题,更是动机的问题。
汉奸们要么彻底否定存在汉奸,要么拉全体留学生一起当汉奸,无非是要遮掩
自己当了汉奸。公然打出汉奸的牌子,其实也还是想摘掉汉奸帽子。从这一点
看,汉奸们也还是知耻的。只是汉奸们的知耻,其实只是知道戴着可耻的汉奸
帽,骗人不易而已。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632.asp
>道德家的裁决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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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插进来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你仅仅因为跟恐怖分子一个种族
--
猪头小队长2
- (302 Byte) 2001-11-12 周一, 上午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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