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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十大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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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十大罪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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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十大罪状 (437 reads)      时间: 2005-4-03 周日, 上午3:59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1、1意孤行—无论多少人劝阻,多写文章,少打网架,仍不改初衷。
第2、2竖为虐—不懂得“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第3、3尸暴跳—不懂得小心行得万年船,急躁,遇事欠考虑。
第4、4无忌惮—出手狠毒,伤人无数,不知顾忌。

第5、5毒俱全—横、暴、倔、狠、毒。
第6、6亲不认—对于自己的饭子有时也不饶过。

第7、7视性别—在文明国家这么多年,就不知让着点妇女?
第8、8扈自恣—两面棍棒, 四方出击,到处行凶。

第9、9死未悔—姑侄己见,不听人劝,无悔改之心。
第10、10恶不赦—虽已故,但仍应接受批判。

杜菜籽,俺的《芦笛十大罪状》写完了。下面该你的《九评芦笛》了。





作者:Anonymous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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