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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学思录: 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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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义学思录: 民
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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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民主义学思录: 民
(463 reads)
时间:
2005-3-30 周三, 下午3:03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三民主义学思录: 民
“民”是有团体、有组织的众人。
是的,人是群居的,同猴子一样。如同自然界的一切群居动物一样,团体内就会有不同的层次,组织内就有不同的个体,所谓千人千面也就是这种道理。而在这千人千面、千猴千脸的群体动物中,最为重要的是团体与组的秩序井然,等而下之才是这个秩序的优劣判断。狼群、猴群、象群组织大不相同,唯一必然相同的是秩序。
人类的不同秩序在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中,是可以分为三种。三种不同政体依不同原则建立了不同秩序,并以成文与不成文的法律形式加以表达。君主政体以荣誉,专制政体以恐怖,共和政体以品德。
而三种原则:荣誉、恐怖、品德,又是原自何方呢?他没有说明,我个人把这一切归于对于人与人关系的不同定性,既:人与人是不是平等的!个人是不是自由的!人对人相处是不是要以博爱为原则。
如果上边三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话,共和民主政体下形成秩序也就是我们的必选。而我这里要重点强调的是“人是不同的”!是千人千面的!
人在思想与认识上是有差别的,不同的生活环境、个人遭遇的不同,人会形成各不相同的思想体系与思想定势,进而影响到人的信仰、爱好、认识、生活、性格等方面,从而造成人的不同。有重情感,有重理智,有重理念,有重实证,加之智力不同,经验不同,外界影响,对同一事物的分析也就各不相同。这一切反应到平等的个人,自由的个人,其所在的“民”这个机器的部位也就会有所不同。
孙中山先生指称的,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的智能标准分类;以及毛泽东指定的工、农、商、学、兵的职能标准分类,都是对 “民”的群体中人的不同加以证实与运用。但,这种不同绝不可认为是一种不平等,正如我们从来也不认为,每一个人都必须成为举重冠军一样。我不反对传染性的病人加以隔离,可我也绝对不会有传染病人与我不平等心思,也必以博爱之心对待。
这也便是孙先生把人的关系分为:真平等、不平等与假平等的依据了吧!一切只把人为的观念强加于人,人为的把人分成多个阶层,而不是把人尽力的放到一个起点上,以他们天生的水平开展竞争;亦或是,把人不论天性的不同(如男、女)而强求平均权力,不出于自愿而强行要求女性完成男性的工作,都是对于人各不同这一点的视而不见。
当然,如果是前边三个问题是否定的,或者说是部分的否定。这人的不同可以成为一种专制的理由,可以依人之智、愚而形成以贵制贱的特权;可以依人分男、女而形成男权为中心的父权、夫权至上的秩序。而且可以用所谓的地区特色、文化不同、传统文明为幌子,把人都是人这一基本共同点否定掉。
但现在,至少是现在,一切建立于不平等、假平等的秩序,及其所依赖的政体都被推翻或者说是面对其政体之下人民的巨大挑战。在未来这些基于不平等的国家秩序,是不是能成为万岁而又万万岁的政体,我不知道!但就是真有这样的政体可以万岁长存的话,作为我个人来说,将永远诅咒它!
“民”是有团体、有组织的众人。人可能是有差别的,是能力不同,但是人是生而平等的!众人这个组织与团体必将在真平等的基础之上结成自己的秩序,也只有在这个秩序上“民”之内的众人,才能得到长久的幸福。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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