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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对不足10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者,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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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网友对不足10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者,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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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网友对不足1000字的主帖被删有意见者,可向法官申请仲裁。”
(110 reads)
时间:
2005-3-24 周四, 下午11:34
这算什么东西? 明显就是霸王条款嘛!
真是虚伪,一帮子虚伪的假道士。 你们定规则的时候怎么不说不足10000字的主贴被删只能申请仲裁啊。
挂着养头卖狗肉,还什么“中文论坛第一人”得确是诋亿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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