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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腐法制宣传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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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反腐法制宣传的误区
和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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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标题:
中国反腐法制宣传的误区
(315 reads)
时间:
2005-3-22 周二, 下午11:31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下是一篇新闻中所述的有关“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的片段。
【昨天上午9点,由市纪委监察局等单位主办的“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在
中华世纪坛展出。毕玉玺的照片和案情被制成展板首次公布于众,同时展出的
还有2000年后发案的41宗典型案例。其中不少案例属于首次披露。
展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制成了近百块展板,共刊登了5万余字并配发了千余张
涉案照片。案例按照腐败原因、所属行业等不同角度,分为11大类,覆盖建
筑、金融、基建、财会等领域和行业,涉及私吞国有资产、权力寻租、“59现
象”、道德败坏等多种腐败现象。据了解,仅昨天一天就有近5000人观看了展
览,除了北京市委、公检法等部门的4500名党员观看展览外,自购票参观的百
姓有300余人,当天预订票有2258张。 】
从这类新闻中,普通的人民从中学习到什么信息呢?
我认为,他们会得到如下信息:
1。所谓贪污腐化,都是有大权的人物的事情。
2。贪污腐化都是要贪污上百万的资金的事情。
3。贪污如果不腐化,而是偷偷地拿钱,不要张扬,就不会有事。
4。小偷小贪应该没有事。
我认为,这种喜欢搞"惊心动魄"案例的法制宣传,事实上是法制宣传的误区。
在这种宣传教育之下,普通人们对贪污腐化的印象则是,与我无关。而在事实上,
在小事上,他们照贪不误。不仅如此,他们甚至会产生一种“比上不足,比下有
余”的感觉。也就是说,他们凭借手中的小小权力,贪污受贿几千元,可以脸不
红,心不跳。
所以,我认为,中国的法制宣传,和法制执行的重点,应该加以改变。应该不仅
要抓大案,而且,同时要用同等的重要性,抓小案,抓具有"普遍性"的案件。
因为,具有"普遍性"的小案,是中国贪污受贿风气的社会基础。不从基础抓起,
仅仅抓那些冒尖的,是除不了贪污受贿腐化的根本的。
作者:
和合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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