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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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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答辩   
斑竹02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540

经验值: 74


文章标题: 答辩 (1887 reads)      时间: 2005-3-22 周二, 上午2:22

作者:斑竹02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为法官没有把此贴判为必删贴,而是提入法庭庭辩程序深表遗憾。本人还是以为不必为这种明显必删贴子浪费大家的时间。

事实,贴子582512贴出后,当即为本斑竹删除,理由为性词攻击网友,为必删贴。

说明,此贴在攻击(或原告用词“反击”)网友时重复使用性器官名词,包括“生殖器官”这个词本身。

本坛并不绝对禁止使用性器官名词,但在攻击网友时使用,则是严重违反坛规的必删贴。这里没有某网友在其他场合使用过某个词汇,其他网友就可以用此词汇反加他/她之身的说法,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不适合本坛,举例,某个仇共网友用性词排泄物来表扬某个据说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这种情况在本坛屡见不鲜),并不违法本坛坛规,但如果其他网友用同样词汇回敬那位仇共的网友,则是用必删词汇攻击本坛网友无疑,同样道理适用582512删贴案。

再退一步,(说明,不是本案子的情况),即使网友在受到别的网友必删词汇攻击时,坛规也没有授予他/她可以用同样必删词汇回击的权利,用必删词汇回击,仍为必删贴,仍将会被删除。正确的回击方法是向斑竹举报要求删贴。

由于本斑竹时间有限,此案答辩就此一贴,以后的答辩机会,本人将予放弃。最后,再次请求法官考虑隔离令的存在(技术上讲,坛规规定隔离令适合本论坛所有分坛),阻止原告直呼其隔离对象的网名,以维护坛规的严肃性,谢谢。

作者:斑竹02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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