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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国人民反对美洲独立宣言 (218 reads)      时间: 2005-3-19 周六, 下午11:0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人民反对美洲独立宣言

自从一万多年以前我中华民族的祖宗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以来,我祖宗的同胞在一次战斗之后,利用白令海暂干之际徒步长途跋涉,以及通过当时先进的船队不畏大风巨浪,分批分期移居新大陆,建立了灿烂的印第安文化。在此首先让我们向我们的印第安同胞致敬,致以大中华杀文民族一体万年不可分主义的崇高敬礼!

印第安语言虽然变种繁多,但万变不离其宗,应当全部归入我大中华语系。印第安人虽然皮肤稍黑(只怪美洲太阳太厉害),但从基因上看,和我们其他的中国人几乎完全一致(全世界爱好统一的人民的基因也都大差不多)。因此,我们应当把印第安人列入伟大的中华民族之列,坚决不管印第安人和其他美洲人的民意如何,以大中华国家利益为重,把所有在美洲生活的人都划入我大中华恭民之列。

有些印第安人,以及白种人黑种人对此可能不理解。对此,我们要说,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要在执行中自觉地加强理解。我们要高举法制的大旗,做到有法可依,无发的要戴假发。为此,特修改原有的反对分裂法,使其扩大到整个美洲。

对“美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美洲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美洲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任何美洲独立或者分成若干个国家的历史现状,都是暂时的,不能长久的。任何反对统一的人都是汉奸,要对他们毫不留情,要一巴掌把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零一只脚。最后,让我们振臂高呼,大中华杀文民族一体万年不可分主义万岁,万岁,万万岁!


附:反分裂国家法(第84版)

2500年3月14日第一佰一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反对和遏制“美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太平洋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亚洲大陆和美洲大陆包括南北美洲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美洲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美洲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美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美洲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 美洲问题是中国战斗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 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美洲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 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太平洋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美洲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 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太平洋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太平洋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美洲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 国家主张通过太平洋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太平洋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二)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

(三)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

(四)美洲各国当局的政治地位;

(五)美洲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

(六)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

第八条 “美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美洲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美洲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九条 依照本法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美洲平民和在美洲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国家依法保护美洲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

第十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不施行。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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