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贝老太为何不在一切条件下坚持您的主张了?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贝老太为何不在一切条件下坚持您的主张了?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文章标题: 贝老太为何不在一切条件下坚持您的主张了? (227 reads)      时间: 2005-3-10 周四, 上午5:30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老太太露出头来跟我强辩,立刻又被我驳得哑口无言。只好一言不发地逃之夭夭。大概准备到LLC去自我辩解,说我以数量对质量,谁敌得过?又是什么把最后住嘴的机会让给我,是不是阿?

我说老太太,您就死心八,下次您再来找我复仇之先,请逐条背诵以下事实:

一、贵我双方不是一个物种。我和您的智力差别宽如银河系。无论辩论什么问题,哪怕是您的哲学专业,我都可以毫不费力地把您驳得体无完肤。这都是网友共睹的事实。您总不敢抵赖八?

二、您是骚扰我的性罪犯,两次对质都吓得仓皇逃命,一次比一次惨,第二次最丢人,居然进了一次角斗场就逃之夭夭,单方面偷偷请斑竹删了帖,当真是网络有史以来最大丑闻。

所以,请您牢记这个事实,不要在共舞台编造谣言,不要考验我的耐心。

三、您是参与抢劫颠覆本网站的罪犯,而且蠢到亲口在此招供。帖子就留在坛子里。

四、您是动辄信口开河、无耻撒谎、欺骗公众、诽谤他人的专家,楼下就有我贴出的三大铁证。

因为以上各条,您stand no chance,任何时候想来此破坏捣乱,我随便祭出一条来您就只有哑口无言,“把最后闭嘴的机会让给他”,您当真觉得这种无聊把戏很有趣么?打您这种死老虎,您不觉得腻味,我可是腻到心里长绿苔了。

所以,还是我那劝告:学着作个体面人,拒绝在泥潭打滚的巨大诱惑(您自己亲口承认热爱在泥潭里打滚,对伐?),把兴趣从网上人事转移到网文上去。如果您还想来搅S,则绝对只会碰得头破血流,理由上面已经分条列出了。

BTW,那天我去LLC,看见一份尊帖,说什么网上功夫第二层是知道什么话可讲,什么话不可讲,几乎笑破了肚子。您什么时候知道什么话可讲,什么话讲不得阿?试问普天之下除了您之外,还会有谁在正式声明中公开发表不可告人的揣测,用堂皇的文字解释我害怕你是因为怕你依赖我?

您看看,其实任何时候您要想来找我的或网站的麻烦,我也不用多说,只需请您解释您在那声明中作的那段坦率招供就够了。别说是您那进化未完的脑袋,就是我本人,把余生全部花在这上头,也绝对想不出一种巧妙解释来,把那说成是别的意思。

总而言之一句话,您绝对讨不了好去,劝您从此死心,放弃您一次又一次“捣乱----丢脸----再捣乱----再丢脸----直至老死”的神圣“言论自由”。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众议院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016925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