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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苏尼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后又冒充俱乐部成员进行诈骗活动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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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贝苏尼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后又冒充俱乐部成员进行诈骗活动的罪证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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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贝苏尼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后又冒充俱乐部成员进行诈骗活动的罪证
(148 reads)
时间:
2005-3-08 周二, 上午7:45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 贝苏尼 退出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声明 2/1/2004 02:56 [Click:18]
鉴于董事会成立后俱乐部成员的责权利已经和加入时所接受的内部公约规定的根本不同,兹决定退出。
请技术同仁取消我的内坛通行证和斑竹权限。谢谢!
作者: 版主 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通告(欢迎转贴,24小时后将移往全版) 2004-5-9 16:34 [Click:27]
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通告
海纳百川俱乐部自从2001年10月成立起,就是以自愿奉献为原则的非盈利机构,《海纳百川俱乐部公约》(以下简称俱乐部公约,见附件一)是俱乐部的运作基石。
2003年底,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与俱乐部主席狼协在理念和管理上出现了分歧。俱乐部成员希望按公约,以改选主席的方式消弭纷争。而这一合理合法的改选要求被当时的主席狼协指控成“倒狼行动”,是“阴谋”。狼协公然违反公约,使用攻击性语言在海归论坛攻击俱乐部同仁并把把内部分歧公开。更有甚者,狼协及其少数支持者,企图阻止改选,并将海纳百川俱乐部这一非盈利组织的财产,以股份化的形式化公为私,成立与非盈利机构宗旨相违背的所谓“海纳百川董事会”。该“海纳百川董事会”的成立过程并未按照俱乐部公约的要求取得三分之二多数,其章程(见附件二)更清楚的违反了海纳百川俱乐部公约。
俱乐部多数成员采取与所谓的“董事会” 不合作的态度,抵制非法董事会对 俱乐部的控制,并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力。非法董事会的存在,是海纳百川俱乐部陷于瘫痪的原因。
俱乐部瘫痪以来,我们曾通过各种途径,派出我们的代表通过中立成员写信努力与狼协进行沟通,都没有得到回音。
2004年2月以来,狼协不断以海纳百川俱乐部主席身份发布公告。所有这些公告内容,均未经海纳百川俱乐部多数同仁讨论,也未授权狼协发布任何公告,因此应视为无效。
最近一段时期,我们发现有人打着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名义筹款,该筹款活动并与所谓的“董事会”有关。鉴于该“董事会”的成立,不仅违反了海纳百川俱乐部公约,而且可能已经违反了俱乐部所在国关于非盈利机构的法律,我们声明与该筹款活动、募捐款项没有任何联系,也不承担可能由此带来的法律诉讼。
为了避免少数人对海纳百川俱乐部的声誉做出进一步危害,我们特此声明如下:
1。现在网上存在海纳百川论坛与我们参与奉献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无关。
2。现在网上存在的所谓“海纳百川董事会”与我们参与奉献的海纳百川俱乐部无关。
3。今年以来狼协以海纳百川俱乐部主席名义发布的公告,不是俱乐部集体讨论作出的决定,而是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应视为无效。我们一律不予以承认。我们坚持建议按照俱乐部公约规定的程序改选或弹劾狼协的俱乐部主席职务。
4。对於狼协违反俱乐部公约,揭真身隐私,威胁俱乐部成员,默许纵容个别网人恶毒攻击和中伤俱乐部成员的行为,我们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力。
特此声明。
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
签名:北京小左,贝苏尼,寒江月,老熊,老虫,诺微,青牛,廷贤,融融,魏碑,小霜,亚瑟
作者:
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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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加之罪,何患无词,我说老爷子,咱们兼并新海川不得了.那来的这么多聒噪.以您的威
--
吃草的老虎
- (8 Byte) 2005-3-08 周二, 上午7:55
(51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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