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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益的泛自由颂歌──我读《自由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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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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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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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无益的泛自由颂歌
──我读《自由鸟》
芦笛
去年林奸思云推出《中国不需要思想家》,反对用文学手法写政论。老芦曾反对过他的观点。读了郑义的《自由鸟》,倒让我觉得那奸言细语其实很有道理。从文学上来看,《自由鸟》有一定可读性。然而若以政论视之,此文却只能打不及格。遗憾的是,文学的闪光遮住了思维的荒疏。读者浸在感伤中,便容易忘记审视文章的基本出发点,忽略了此文连基本立论都站不住脚。
从文学的角度上来说,《自由鸟》大致可算记实报道。它记述了“金色冒险号”的非法移民在美国被拘禁后,美国人民展开的营救与声援活动。文章的主题是对抽象的“自由”的讴歌,对营救声援者们表现出来的人道主义精神的赞美,以及对麻木不仁、见死不救的美国华人的谴责。可惜作者始终回避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他的同情对象,当初真是为了逃避暴政迫害而投奔怒海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文章本身就透露了这一点。非法移民中有99人“因不堪囚禁自动要求遣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强。而这些人回去后似乎并未遭受迫害,甚至还可以和留下来的人打越洋电话。就连那些坚持下来的人似乎也给自己在政治上留了后路──“媒体及任何中共不喜欢的人,他们都不敢见了”。这难道是与当局势不两立,不自由、毋宁死的政治避难寻求者的表现?
将这个作者暗埋下的支柱一抽去,那建筑在流沙上的琉璃塔便轰然倒塌。众所周知,西方国家不欢迎经济移民,只对政治上受迫害的人展开庇护的双臂。一个负责的作家,写这种文章前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澄清这个问题。展喉讴歌自由之前,您先得给出不可辩驳的证据,证明那些人确实不是单纯的经济移民。
可惜,我们在文章中能看到的,不是用电影迭印手法表现同情者们的营救声援活动,使人想起国内报告文学的滥套(特别是《为了六十一个阶级弟兄》),就是引用从华盛顿到林肯的总统语录,使人想起当年的“讲用会”,对这最关键的问题却讳莫如深。老郑去国多年,却至今瓶子依旧,藏酒依旧,不同的只是标签。对我们这代人来说,要摆脱那入骨的党文化的影响,可真难!
虽然有著这个致命的缺陷,但在我看来,此文还是提出了几个重要问题,尽管这并非作者的原意。
第一个问题是:自由是什麽?是没有限度的、超越国界和世俗法律的至高无上的抽象理念,还是一种有限的、经过大多数公民认可的、由具体的法律程序化了的社会契约?
任何深入到西方生活中的人,恐怕都能立即给出答案。在同一社会中,个人自由是以法律来界定的,以不侵犯别的社会成员的利益为前提。自由有各个剖面的内涵。西方社会充分保障了公民的政治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然而经济自由却受到制约和均衡。去年围绕著微软的官司,就充分证明了一个企业并没有无限扩张的自由。大饼是有限的,切的人并没有使胳膊肘把人挤开,只顾自己痛下辣手的无限自由。
这种约束在国与国之间就更明显。所有现代民选国家,都在保卫本国公民的利益不受外来入侵者的侵犯。金色冒险号的乘客们无非是这个无情现实的牺牲品。再引多少“先”总统华公、杰公、林公的语录和自由神像的铭词,也打不败选民现实的考虑。抽象的泛自由讴歌不仅歪曲了西方政治生活现实,而且无助于国人对西方的了解与政治上的成熟。
第二个问题是:怎样看待单纯的经济移民?
老郑在这点上倒没弄错,国人对“国际丐帮”是一致鄙视的。也许,在内心深处,连老郑自己也持这种态度,这大概就是他小心翼翼地回避那个根本问题的原因。
这种歧视,在我看来,似乎并不证明中国人先天就是残忍、自私、缺乏同情心的生物,它只反映了我们的背时传统。经济移民被国人鄙视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因为这些人是“嫌家贫的狗”,“狗”们跑出去不要紧,“家”的穷却给他们暴露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岂不闻头可断,血可流,祖国面子不能丢?第二个原因是咱们几千年来都看不起那些“争名于朝,争利于市”的“喻于利”的“小人”们。“蜗角虚名,蝇头微利,算来著甚干忙?”为了挣大把花花洋钱,不惜冒死投奔怒海,天下还有比这种只知要钱、不要己命、不要国脸的亡命徒更下贱的人麽?
这两个背时传统的荒谬,我已经在过去的文章中多次指出过,此处不赘。这里只想说:第一,谋求物质上的富裕是人的本能和与生俱来的权利,根本谈不上丢了国脸。要说丢脸,只能说“国丢民脸”,该害臊的不是那些偷渡者。第二,西方文明在全球的大爆炸,全靠地理大发现后一代接一代涌现出来的为金钱驱使的冒险家们。相比之下,中国这种人太少而不是太多。
第三个问题最有趣。作者没有意识到,此文其实是对“制度决定论”(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对“革命救国论”)的微妙否定。同为美国公民,白人对异族非法移民充满同情,而除了那些别有用心的民运人士,一般华人却漠不关心甚至落井下石。生活在同一制度下,为何举止迥异?
答案其实是明摆著的:文化传统不一样。咱们没人家的人道主义深厚传统,自然也就没有人家那种急公好义的同情心,而这正是西方文化的精粹所在。不把人家这点学过来,彻底改造我们那个丧德民族,中国便永远不可能变成一个真正的现代国家。在民智未开,民德扫地的情况下鼓吹自由或革命,无异于抱薪救火。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彰明较著的重要问题,老郑却一个都没看见。看来,只要涉及政治,哪怕就是文学作品,作者的见识也是作品的灵魂。其实,老祖宗早就说过,文章贵在立意,两苏《六国论》的文字功夫差不多,但高下截然不同就是证明。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老郑此作似乎也不是很成功。尽管文章使用了大量抒情话语,我却丝毫没受感动,因为它读起来太像《人民文学》,与美国《读者文摘》和别的西方杂志上类似文章的风格迥异。吊诡的是,尽管后者一般是冷静客观的,决不如老郑那样sentimental (这是西方作者的大忌),读来却非常动人。我想,一个文学家能有机会到西方,恐怕还是得一头扎进西方文化去,只有这样才能咬破当年钻进去的那个茧壳。
另外一个瑕疵是老郑的英译汉实在不敢恭维,凡引的洋话都刺耳至极,甚至连短句子都如此。
例如:老克说:“是的,那使我很生气”,完全是硬译。如果译作:“对,真让人生气”就要好得多。
又如:顾德林克制著巨大的惊喜,回答道:“是的,正义终于得到伸张!”
这“巨大的惊喜”实在不是中国人说的话,而后头那个“是的”只能说明老郑英文功力尚待改进。那的确是“yes ”,然而在此处是喝彩而非肯定。如果译成:顾德林喜出望外,嚷道:“好啊,正义总算得到伸张了!”在中国读者眼里就不会显得那麽怪怪的。
当然,这还算好的。文中引用的《纽约时报》专栏文章,读起来真有点旧版中文《圣经》的味道。一个专业作家的文字有这种打眼的瑕疵,倒真有点让人克制不住巨大的惊奇。
2001-6-8
附录:郑义原作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4640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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