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民运内部矛盾诉诸舆论的不同目标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民运内部矛盾诉诸舆论的不同目标   
推翻中共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民运内部矛盾诉诸舆论的不同目标 (299 reads)      时间: 2005-2-21 周一, 上午8:0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民运内部矛盾诉诸舆论的不同目标

民运元老级人物吴弘达在《再论“中国人权” 风波》一文中提到:“受到批评的‘中国人权’主席,虽然在工作上有缺失,但是局外人远观这些争论点,其实并没有严重到非要暴露到外界的地步,应该是可以通过内部的理性协商和沟通包容来解决的。”

吴弘达的这句话令人进一步思考到:民运团体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这样做期望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这场“中国人权”风波,首先把团体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的,是辞职的理事们,标志着这个开端的是2005年2月8日公开发表的《原“中国人权”部分理事辞职的公开声明》这篇文章。在“中国人权”里留下来的理事和支持者们后来被动应战,也开始诉诸于公众舆论,标志着这个开端的是2005年2月13日《世界周刊》发表的《中国人权人事大地震》这篇文章。

大凡把一个团体的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不外乎有三个目标:一是个人发泄,二是争取公众支持,三是给对手压力。

围绕“中国人权”风波的有关公开批评讨论,来自“中国人权”辞职和留下的双方“个人发泄”的情况没有,少数“个人发泄”的文章明显是“外人”的作为。

争取公众支持

争取公众支持,可以再分为两个目标,其一是为了获得“选票”的那种支持,其二是为了获得“同情”与“安慰”。

围绕“中国人权”风波的有关公开批评讨论,无论是主动是首先把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的辞职者,还是被动公开应战的留下者,他们都不是为了获得“选票”,这里既没有社区选举那样争取选民的选票问题,也没有党派团体内部竞选争取会员选票的问题。因此,剩下的就只有为了获得公众舆论的“同情”与“安慰”了。显然,冲突的双方都需要得到公众舆论的“同情”,而辞职者比留下的更需要得到公众的理解,从而获得“安慰”。

然而,在“中国人权”风波这个具体问题上,冲突的双方把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期望获得“同情”与“安慰”是不是主要目标呢?

给对手压力

在“中国人权”风波这个具体问题上,冲突的双方把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期望获得“同情”与“安慰”不是主要目标。

在“中国人权”风波这个具体问题上,冲突的双方把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主要目标是给对手造成压力。

给对手造成压力也可以是为了争取“选票”,不过这个目标对“中国人权”这个组织来说不存在,我们已经把它排除了。

“中国人权”辞职的理事通过把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给其对手造成压力是什么呢?这里有两个方面的压力。

给当事人个人压力

压力之一是给对手的当事人刘青个人造成压力,这种压力是建立在对当事人刘青公众形象,也就是他的社会名声予以损害的基础之上的,这场风波中主要表现在对刘青予以公开揭露上。

如果施压的一方施压的动机是希望“中国人权”组织有所改变,或者动机是希望自己体面第再被请回去的话,那么这种揭露就不能是彻底的,彻底的揭露就不是施压,而是摧毁,而是发泄,因此揭露的程度很有讲究,需要找到平衡点,否则压力过大,压碎了,通过施压来改变“中国人权”组织或者刘青的目标就不能达到。

从“中国人权”辞职的理事对刘青施压的情况来看,他们希望达到迫刘青辞职这样一个目标,他们对刘青的揭露是比较彻底的,但不是针对“中国人权”这样一个组织,因此,辞职的一方肯定希望“中国人权”组织有所改变,或许也希望改变之后了的“中国人权”再请他们会去当理事。可以这样来说,辞职的“中国人权”理事要摧毁刘青,迫其辞职,但他们不是要摧毁“中国人权”组织,他们要改变“中国人权”组织。

给当事人的组织压力

压力之二是给“中国人权”组织造成压力,也就是给当前的“中国人权”组织理事会造成压力,这与施加在刘青头上的压力不同,我们没有看到任何辞职的理事就当前留下来的理事予以明显的揭露或攻击。

我们已经说了,关于“中国人权”内部矛盾的问题,“发泄”不是目标,获得“选票”和得到“同情”与“安慰”也不能改变这个组织的运作状况,向刘青施压是为了迫其辞职,如果在“中国人权”内部向刘青施压就能够达到目的的话(得到其他留下来的理事的“同情”与“支持”,得到留下来的理事们的“选票”),那么辞职的理事并不需要把这种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这就是吴弘达所说的情况。显然,在“中国人权”内部向刘青施压达不到迫刘青辞职的目的,也就是辞职的理事们没有能够在“中国人权”组织内部得到留下来的理事的“同情”与“支持”,得不到留下来的理事们的“选票”,因此辞职的理事们把这种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

“中国人权”的这场风波里并不存在什么“民主程序”问题,理事集体辞职之后把团体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只是一个政治操作对手段的选择问题。无论之前有多少“民主程序”问题,理事集体辞职这一行动结束了一切组织内部的“民主程序”,辞职了的人,就不在该组织内部的“民主程序”之中了,这是“民主程序”的最简单的道理,如同法庭开庭,不到庭者无论有理无理都是输了官司一样,辞职了,就出局了,就是在“民主程序”中输了。

我们现在要研究的是:辞职的理事怎么对“中国人权”组织造成压力的问题,也就是压力如何实现的问题。我们说,公众没有“选票”,“发泄”显然不是他们的目的,争取公众的“同情”到底能不能对“中国人权”这个组织的决策起什么作用呢?或者说怎样才能对“中国人权”组织发挥作用呢?

我们应该发现,集体辞职的理事把团体的内部矛盾暴露到外界、诉诸于公众舆论的目标不在于得到公众的“选票”,不在于得到公众的“同情”,也不在于得到“中国人权”组织留下来的理事的“选票”,而是在于得到“捐款人”的“同情”,而是在于得到“捐款人”的“选票”。所以,压力之二是这样的压力,压力之二不是针对刘青个人,而是针对他们辞职之后的“中国人权”组织。或者这样说更清楚一点:“中国人权”组织,如果刘青不辞职,你们不把我们这些集体辞职的理事摆平,你们就没钱了!这是胁迫“中国人权”组织现任理事作出他们想要的决定的政治手段,这种压力从“中国人权”组织外部来实施。

不以“选票”为目标的施压

我们在详细研究了“中国人权”组织辞职理事们从团体外部、不以公众“选票”活团体内部“选票”为诉求目标的施压之后,我再来做一点借题发挥,提出两个问题大家来思考。

中共体制不允许政治异议,如果把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当作一个团体来说,民运和人权团体、独立人士的诉求目标是什么?是在中共体制内争取“选票”的?还是在中国,但在中共的体制之外争取“选票”呢?

民运和人权团体、独立人士存不存在类似“中国人权”辞职理事们所做的那种争取“捐款人”的“同情”和“选票”,而诉诸于公众舆论只是为了让公众烘托气氛影响“捐款人”的决定呢?如果存在这种类似情况的话,这样的民运活人权活动,会有什么样的结局呢?我们能否按照这个思路来思考中国民主、人权活动的发展方向与运作手段的选择呢?(正义党 王大庆)

http://www.cdjp.org/gb/article.php/2876

资料:“中国人权”风波引发的讨论(目前38篇,不断更新)
http://www.cdjp.org/gb/article.php/2873


http://www.cdjp.org/gb/article.php/2873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2.000686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