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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高寒的痛心疾首两条,给双方各打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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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高寒的痛心疾首两条,给双方各打板子   
余大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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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高寒的痛心疾首两条,给双方各打板子 (405 reads)      时间: 2005-2-16 周三, 下午1:56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隔壁高寒回“春秋战国”所说的两条,都令人痛心疾首。
但依我看,板子不能只打在一方身上。现分述理由如下:

一、
关于法治与人的关系。

我要再说一遍,好法制也是要人去执行的。否则美国何必在竞
选上化这么大力气?余参与海运凡十八年,积寒窑之教训,能
说出的“执政非法”故事真是俯拾皆是。哪次无完善法规?
又哪次不是在三权架构下公然作歹?所以个人情操理念,慎独,
倘不讲究,则“灰色地带”玩法机会正多。且不说尚无统一架
构,无有力媒介监督(而今海外媒介是咋回事,大家应当心知肚明);
即有,常以“内外有别”名义把内部弱势封杀。“公民XX”头次
的失败,正是起因于小安后台在McX教唆支持下以莫须有的“泄密
罪”对我发难(这一点高寒心知肚明),最近Mc徐更公然瞪眼造谣,
奉送我 “共特”高帽,何况公开的批评呢?因而,我在楼下贴才
赞赏王希哲今日的“公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说。

诚然,在此复杂国际斗争环境中,在大陆专制无远弗届的氛围下,
确实有许多事无法透明,特别是难以在网络那种鱼龙混杂人鬼莫辨
的条件下充份加以讨论。然而,我过去“在内部”“搞内斗”就行通
了么?我还不是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最后反让Mc徐、TANGXX等称我为
“搅屎棍”?我有公开公正对辩的机会吗?我有耐心听到底的听众
吗?对方能正面提出他们的指责吗?无非就是弄臭你,搅混水,
让你无疾而死。在此意义上,我对“12名‘人权造反派’”心有戚戚,
确是有同“病”相怜一面的!

二、
关于有民主程序而走“体制外道路”的问题。

然而,中国人权终究是海外最有章法的组织,这12名理事,
每个胳膊都比我粗,因此与我当年的情况是大不相同的。
那么,为何不能在“体制内闹革命”?为何要辞职而向社会公开呼吁?
为何在13年里失职,而今日一朝“顿悟”却立即要“反出朝歌”?
最奇怪的,就是如古迷所言,“他们多数人居然‘杯葛’自己提出且
力争表决的提案的投票程序,至今也毫无反省”!一句“实质正义”,随即
否定“程序正义”,这难道只是“荒唐”两字可以概括得了的吗?这不是与92年民阵、
民联大联合时,得不到多数票当主席,就要否定大会的合法性一样了吗?
昔日之过未能盖棺论定,才有今日的故技重演啊,That's it!
...... ...... ......
设想中国有一天竞选总统,落选者居然起兵誓师搞分裂,其檄文如要援
引“海外民运”光辉榜样时,会选哪些动人典故呢?!

诚然,今日徐邦泰等成了巨贪或庇贪集团,但这能反证当年王若望、
万润南、刘BY等是正确的吗?(可叹Mc徐,一到海外,除了先把弄他出国
的王BZ打成共特外,还对民联阵一摊总体戴红帽子,其专横跋扈,令
人发指,哪有半点民主法制程序观念)因而,考虑到“我爱我师,我更爱
真理”的格言,我又不得不批评方励之、刘宾雁、郭罗基诸公--你们的
理念和实践,是“两股道上跑的车”。不服,大家辩,俺可以单刀会,
由尔等辟场地组人马。

三、
关于折衷方案和外界关切集团的问题。

而今我提出,由中国人权把辞职者请回来,这是我考虑到上面一、
二条实际情况的唯一可行的兼顾了双方并有利全局之策。如若不然,
则无可救药,无力回天。BTW,最近一阶段,高寒的身先士卒是我
赞赏的。尸位素餐当“民运贵族”,是我们都应反对的。不过,高
寒、茉莉等,也有走火入魔可批评的,譬如无产阶级专政问题,民族
主义乃至国家至上的问题,都不是小问题。我希望看到你们是可以
批评的,可以反对的,是无派性、无私欲的。否则,我希望这一场
因中国人权风波而激发的全社会大讨论,你们不光是诲人不倦的教
育者!

[附件]
所跟帖: 茉莉 : 好文共欣赏:中国人权理事会声明(刘青版) 2005-2-15 14:5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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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余大郎 本人担保文件绝对真实。
个人意见是“虽可接受,但不满意”。 2005-2-15 16:36 [Click:56]



当然,就海外中国异议圈(界?)而言,中国人权是做得最好的,
相对而言也是最有章法最“干净”的。但时局要求恢复总体形
像,重立“精神”,难道不能提升一层?!
...... ......

本来是两条建议“通吃”的,现在少了50%。
但愿还有“下文”(虽然,已经把原有的主动变成被动了,
回旋空间骤然紧缩,太可惜了,令俺徒呼奈何)。

RE的意见当然是对的,但这是民主法制程序的最低底线。
还有个高标准严要求高姿态,即无私无畏,无求品自高的问题。
还有个中国国情,民运集体资源背景导致的“情操尺度”问题。

现在我最后一次表态:
我相信会有“后文”,我认为应有“后文”。
也就是说,对已辞职理事当有一台阶楼梯,诚恳请他们“再考虑”
辞职决定。即使日本式,即使仅从礼仪角度,“挽留”总是明智
的,得人心的,有情义的,对苦劳功劳铭记的,利于大局的;
且不说,这其实是极有利于恢复形像的。须知,这是形像道义
之战,占道义制高点为胜,否则即为败北。
因此,我最后一次重复提出上述个人请求。

倘若,咱一家子再藏头缩尾只顾自己羽毛而不能坚持担当,
则你不如我,明矣。德才学识不同步携手求飞跃,单行云乎哉?
倘无“后文”,大家“完结”。本郎将不复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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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郎此次的态度和建议都很好,希望贵本家和前"战友"不至于不如 -古迷- [124 bytes] -2005-2-15 17:02 [Click:44]

秃顶卖生发灵!民运各位是宪政的修养太差! -春秋战国- [0 bytes] -2005-2-15 22:43 [Click: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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