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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的对与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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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的对与错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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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的对与错
(350 reads)
时间:
2002-5-05 周日, 下午5:17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评“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的对与错
张三一言
趙達功主張“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
简单一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对;若 “只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错。
在中国,争取任何权益最好的办法是合法非法并用。
没有非法的包产到户,就没有农民摆脱公社奴隶命运的合法权利。
事实证明很多民间权利争取到手是通过法律途径达至的,但更多是通过不合法或打法律擦边球取得的。
就现在工人争取权益而言,亦如此。
没有琛圳和全国工人的“非法”游行集会抗议,就没有「深圳的政府一般会尽量将大事化小,尽量满足工人合理要求,以免给政府脸上抹黑。」这样的让步满足工人要求的权益事成果。也没周立太的成功。
没有要求组织独立工会或已经有了秘密的独立工会组织的压力,人们不会「看到广东省工会主席的谈话,批驳了那种“维护工人权益影响外商投资”的观点,感觉到地方工会组织也在悄悄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社会效应。
用“非法”或擦边球手段争取权益,不是可不可以问题,而是如何运用问题。因为“非法”或擦边球手段争取权益,早已存在,并且已经成为争取权益的传统。
用“非法”或擦边球手段比用合法手段风险高,但成功机会也高。解决之道是掌握时机、提高策略水平和运用艺术,而不是禁用。
「明确的政治上的诉求,如成立独立工会,共产党和政府是不会答应的。」如果凡是共产党不答应的事就成为禁区,我们现在应该还在人民公社进门私批修和割资本主义尾巴。
你要想利用「共产党内部的分裂,并且民主力量利用共产党的分裂,达到在中国循序渐进实行非暴力民主革命。」你要「最好的办法是拉拢政府和工会中愿意帮助工人的力量,以工会和法律两方面的力量做事情,再加上新闻媒体」去为工人争取利益,你首先要有独立于党外的民间力量,要这个力量能给共产党压力,让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觉得依靠民间力量有出路,才会表达他们愿意帮助工人的意愿,才会有分裂。
世界上没有既得利益者恩赐自己的利益,特别是自己的权力给人民的怪事。
@@@@@@@@@@@@@@@@
赵达功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法律途径维护工人权益
——给C女士的一封回信
(按:C女士是专门研究国际劳工法律的学者,她非常关心中国工人状况,尤其是中国工人能否得到法律援助,从而维护工人权益。本文只是谈谈个人肤浅的认识,能抛砖引玉,引起重视是我的目的。希望关心中国工人权益的有识之士都能来参加讨论。)
在中国,工人绝对不能成立独立的组织,不管是以什么名目。但是如果从法律角度来维护工人的切身利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我说的周立太律师,最近没有听说他的情况。他在深圳很久,与我没有任何联系。但他是成功的,确实帮助了需要法律援助的工人。共产党在这方面不能公开反对周立太的做法,其实在我看起来,并非共产党的政策要压制周立太,关键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自身的利益,包括引进外资、税收、城市建设等等方面,需要向上面显示业绩,同时试图显示自己地区的稳定,当然还有一个因素,就是不法的企业主贿赂当地政府官员(以及官方工会组织),这些都使得当地政府往往站在企业主立场上,维护的是企业和资本家个人利益,危害的是工人利益。周立太之所以成功,不仅是利用了法律武器,而且还利用了媒体。众多的媒体,当地政府是控制不了的。在工人抗议和媒体暴露时,深圳的政府一般会尽量将大事化小,尽量满足工人合理要求,以免给政府脸上抹黑。比如,关外工人(深圳分六个区,其中两个区在关外,工厂主要在关外)准备集体到市政府请愿,一般进不到关内就被堵截了。政府会派出官员向工人许愿,武警在关口拦截,并早已准备好大巴将工人载回去。不会发生大的冲突,原因是政府的让步和满足工人条件。
我曾经想过,虽然只有独立的工会组织才能维护工人的权益,但从目前现实情况看,似乎只有走法律这条路来尽量维护工人权益,其它路都很难走通。明确的政治上的诉求,如成立独立工会,共产党和政府是不会答应的。因为共产党有工会组织,也似乎试图在各个企业都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尽管遭到顽强抵抗。昨天看电视,看到广东省工会主席的谈话,批驳了那种“维护工人权益影响外商投资”的观点,感觉到地方工会组织也在悄悄与共产党和政府对抗。据报导说,全国总工会所属《工人日报》受到共产党中央的批评,指责媒体把党的利益同工人利益对立起来。在我看来,这是一个信号,是共产党内部斗争和纷争的信号。我的观点从来不是什么要打倒共产党,这不仅不现实,而且也不是理性地解决现实问题的途径。共产党内部的分裂,并且民主力量利用共产党的分裂,达到在中国循序渐进实行非暴力民主革命。前苏联和东欧的变革经验是值得中国人借鉴的,模式不一定一模一样,但方向不会差到哪里。
既然有法律,法律就不可能完全是欺骗人的幌子,这与毛泽东时代是不同的。关键是中国有没有一群有胆识的律师,律师的政治觉悟是最主要的。大部分中国律师的精力主要用于维护资本家利益或者被政府操纵,往往是从自私自利的个人利益出发来工作。如果律师去为穷工人打官司,他所面临的可能是与政府对抗,并且只能有较少的个人经济收益,甚至可能一分都没有,所以好象是傻帽才为工人服务。像周立太为工人打官司都是后收取律师费,费用当然也比较低。周立太甚至还要经常为遭难工人临时解决住宿、吃饭等,确实够苦的。我那篇《周立太帮助了工人,得罪了政府》的文章,就是在说明一个现实问题,共产党和政府不愿意帮助周立太,因为律师在维护工人权益方面的作用超过了共产党和政府,他们脸面也不好看。
我的想法是,如果在中国以律师的身份,借助于法律来帮助工人,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给共产党、政府和当地工会一点面子。最好的办法是拉拢政府和工会中愿意帮助工人的力量,以工会和法律两方面的力量做事情,再加上新闻媒体,这样可能就事半功倍。但是一定要注意,千万不要涉及政治诉求,什么“民主”啊,“人权”啊,“独立工会”啊,都不要讲,你可以把维护工人利益与实践“三个代表”挂钩,这样就更好办。这也许是权益之计,也可以说是“曲线民主救国”吧!我的发明,专利哟!使用“曲线民主救国”请注明出处,但不要等同汪精卫的“曲线救国”。
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如果是中国公民,并且具有律师资格,最少有三个合伙人,在中国注册律师事务所应该没有问题。最简单的方法是以个人名义加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如果要成为合伙人,途径有两个,一个是投资,一个是有大的业务量,成为事务所顶梁柱。
我估计您是外籍身份,如果仅仅从研究中国工人状况和工运理论、劳工法律,当然是要亲自到中国来,并且在一家律师事务所扎下来,通过许多劳工官司的过程,通过更多的案例,就会对中国状况有深刻的认识。
对于中国的劳工条例和法律档,我没有充分的研究,尤其是最新的法律条文,我没有更多的翻阅。因为我不是专门研究人员,或者仅仅关心抽象的工人运动理论,甚至还拘泥于共产主义工人运动理论,对新的东西知道的很少。
2002年5月3日
(
[email protected]
)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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