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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承认敌人存在和消灭敌人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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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承认敌人存在和消灭敌人是两回事   
张三一言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文章标题: 承认敌人存在和消灭敌人是两回事 (359 reads)      时间: 2002-4-28 周日, 下午5:08

作者:张三一言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承认敌人存在和消灭敌人是两回事



张三一言



我上面的文章,本来还有第三点专谈敌对态度问题,但因为会涉及奸坛不能在安樊二君与芦笛之间公平以待问题,而我又不想再谈你们奸坛与网友之间的是非,所以没谈。



现在你非文人兄提出来,我只好再谈了。



我想,就我们现在讨论问题来说,是理性的,我们都能容纳和尊重对方的意见。



起码,我没有把你当作敌人。我在上一篇文章和在《敬答非文人兄:民主和容纳异见》一文说得很清楚明白:我只是把不同意见中的很少很少部分人当作敌人对待的。芦笛是其中之一。但你的行文是指我「把持不同意见或对立意见的任何人视为敌人」。我明明是指的是特称,你把它变成全称,若我要求你按照你们坛规的捏造歪曲条办,你们是很为难的。实际上你们这条坛规根本无操作性可言。这是题外话,不谈。



正题是民主是不是不可有敌人,不可有敌对思想,不可有(或等定时空有)不可妥协的意见和利益?



我这样回答:



[一]、



「把持不同意见或对立意见的任何人视为敌人」,「这种将对立意见者视为敌人的思想正是专政的基础」的判断是对的。但你说它「是使民主发展走向其反面的思想根源。」就与事实不符。



民主是可以有敌人,也可以有敌对思想的。



如果民主不允许有敌人或敌对思想的话,那么纳粹法西斯共产主义政权和所有专制独裁政权和思想都不是民主的敌人。反法西斯战争、自由民主世界在冷战期间反对共产世界的输出革命斗争、最后瓦解苏联集团的主体都是错了。现在以美国为首的民主世界以恐怖主义分子为敌,要消灭恐怖主义分子,也是错了。



事实说明,自由民主是在与反自由民主敌人的斗争中取得胜利的。明明是由自由民主对反自由民主敌人作斗争这个因,取得自由民主这个果,现在却把它说成产生与原本的果相反的因。



「是使民主发展走向其反面的思想根源」是不准异见存在、要消灭异见(例如芦笛的扫荡民运消灭民主),而不是承认异见存在,承认有敌对的异见。



例如我们都承认人性有恶的一面,但我们都没有要求消灭人性恶的一面。要消灭人性恶的一面的斗私批修只有在专制政权和思想指导下才有的事。专制思想是人性恶在政治上的表现,民主应该承认这个思想敌人的存在,但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消灭它。因为它是与人性恶并存的。



承认有敌人和消灭敌人不是同一回事。



一个违反基本事实的结论是难令人信服的。



[二]、



如果说「民主社会是一个没有思想“敌人”的公民社会,只有专制社会才将一部分反对者视为“敌人”。」



第一是这里有混淆的地方,就是我们现在讨论问题的对象地区是民主社会还是专制社会?我们讨论的论坛是在民主社会,讨论的人有民主社会的、有在专制社会的,但讨论的对象明明是专制社会。扫荡和反扫荡,离开了我们祖国的具体时空,有甚么意义?讨论专制社会的事却要讨论者以民主社会来自律和他律。这种混淆概念下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我们既然是在专制社会,这个社会的权力主体又把我们当作敌人,在这样情况下你要求我不把敌人当敌人。是不是要求过分一些了。



在这里,我并不反对那些在敌人面前不把敌人当敌人的勇士。我不但不反对,反而认为他们的勇气和境界都比我高。只是别人没有权利要求我一定要充当高境界者,我有我作低境界者的权利。



第二,「民主社会是一个没有思想“敌人”的公民社会」是错了。



请问恐怖主义思想是不是民主社会的敌人?



在民主社会里,所有反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共和的都是民主的思想“敌人”。



芦笛的反民主思想,不论是在民主社会或专制社会都是民主社会的敌人。



[三]、



不要把民主社会的容忍敌对思想和「民主社会没有思想敌人」混淆起来。



恐怖主义、共产主义、法西斯主义都是民主社会的思想敌人,但都是合法存在的敌人。



民主社会的敌对思想在民主社会是应该可以也必须可以存在,因为这是表达思想的权利,是不可剥夺的。但没有按照这种敌对思想化为行动的权利,没有用敌对思想实现敌对目的权利。



[四]、



「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推动中国民主进步的实践者,就不该视不同意见者为“敌人”,而是应尽力宣传和平妥协共存的思想。」



关于敌人问题上面谈过了,这里打住。民主社会「应尽力宣传和平妥协共存的思想」。这很对。



请千万要记住,妥协的前提是互利“双赢”是相互妥协各有小失而有大得。



在一方要把另一扫荡消灭的情况下,提倡妥协就是要求被扫荡消灭的一方无条件投降。



还是老格和赛昆说得对。老格说:「思想上的对手说成‘敌手’,‘敌人’没什么不妥,只是用争论而非专制去对待而已,就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赛昆说:「说得不错,但即使跟“敌手”,有时也该“妥协”。“和平共存”就更不用说了。」



我稍为补充一点:「用争论而非专制去对待而已」,是指在民主社会条件下的作为,对要消灭你的专制社会的作为,不一定适用。



再作第二点补充。民主社会允许敌对思想存在本身就是民主对专制的最大限度的恊协。民主社会的妥协不能再宽,宽到可以让敌对思想自由自在地推翻民主社会。



再作第三点补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民主社会正是因为有实体的和思想的敌人,才有“妥协”、“和平共存”的必要。如果没有敌人或者说大家都是只有共同利益的好朋友,“妥协”、“和平共存”就没有必要了。



[五]、



你说:「而重要的是第二条,把持不同意见或对立意见的任何人视为敌人,仅依其言论即将其划为敌人,这与中共的“思想犯”又有什么区别?」



我不相信非文人老兄不知道自己这个问题的错处。



“思想犯”是指权力判断异见有罪并加以惩治的状况。



一个人视不同意见为敌和思想犯沾不着边。



因为你把我的思想当作敌人,我把你的思想当作敌人的情况下,没有人的权利因此受损,权利永远存在。我把芦笛视作思想敌人,芦笛还是好好地丝毫无损,芦笛要扫荡我,我也安然自在。我们都没有令对方成为囚犯。没有人因此失去权利成为犯人,何来思想犯?



在这里的互为敌人的关系中,没有人用权力来解决问题。



但是你们搞一个度身定制的捏造歪曲规条,并行之。安魂曲在特定时空中成了某种情况的思想犯。



因为你们在互为“敌人”的关系中,涉及权力,而且一方用了权力。



[六]、



「仅依其言论即将其划为敌人,这与中共的“思想犯”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有了权力,自然要将“敌人”专政消灭。」



当你「仅依其言论即将其划为敌人」且像芦笛那样,要把敌人扫荡消灭之。那么当他一旦「如果有了权力,自然要将“敌人”专政消灭。」这是无疑的。



当你像老格那样「思想上的对手说成‘敌手’,‘敌人’没什么不妥,只是用争论而非专制去对待而已,就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去做。就不会有「如果有了权力,自然要将“敌人”专政消灭」的情况出现。



民主社会就是像老格说的那样的。



[401/20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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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 : 敬后非文人兄:民主和容纳异见 4/27/2002 10:36:26 AM





作者: 非文人 回答 4/27/2002 15:58 [Click:30]





你说:

“毛泽东谈民主行专制独裁并不能也不应该就此否定民主。”

“但不能因此得出不谈民主的分子就「表明是真正地主张民主」;更不能由此作出

结论说扫荡民主和民运的扫荡分子就是「表明是真正地主张民主」的人士。”

“想用曾经出现过的毛泽东谈民主行专政的历史事实来反对今天的民主、民主人士

和民民运、民运人士,在逻辑上是不通的。”



这是我的观点吗?

你的第一条只是你自己的表述,与我无关。



而重要的是第二条,把持不同意见或对立意见的任何人视为敌人,仅依其言论即将

其划为敌人,这与中共的“思想犯”又有什么区别?如果有了权力,自然要将“敌

人”专政消灭。因此,这种将对立意见者视为敌人的思想正是专政的基础,是使民

主发展走向其反面的思想根源。如要真正实行民主,则必须彻底放弃阶级斗争那一

套,放弃对敌斗争的思维方式,别说是仅仅的对立意见,即使是今天的当政者,在

他们走出历史舞台时,也只能按法律行事。



民主社会是一个没有思想“敌人”的公民社会,只有专制社会才将一部分反对者视

为“敌人”。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推动中国民主进步的实践者,就不该视不同意见

者为“敌人”,而是应尽力宣传和平妥协共存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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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文人 : 回答 4/27/2002 3:58:45 PM



作者: 老格 非兄非也 4/27/2002 16:23 [Click:35]



“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推动中国民主进步的实践者,就不该视不同意见

者为“敌人”,而是应尽力宣传和平妥协共存的思想。”



这结论太荒唐。



民主不是什么“和平妥协”,思想上的对手说成‘敌手’,‘敌人’没什么不妥,

只是用争论而非专制去对待而已,就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但决不是宣传“和平妥协”,而是要“坚决反对你的观点”。



附一句:具体到论坛上,老张不可能搞专制,只有斑竹有权删文、封笔名、赶网友。



非兄这几个贴给提倡民主的斑竹们敲警钟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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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格 : 非兄非也 4/27/2002 4:23:21 PM



作者: 赛昆 双赢 4/27/2002 16:46 [Click:27]



两位都有对的地方。



老格的【民主不是什么“和平妥协”,思想上的对手说成‘敌手’,‘敌人’没什么不妥,

只是用争论而非专制去对待而已,就是“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说得不错,但即使跟“敌手”,有时也该“妥协”。“和平共存”就更不用说了。







作者:张三一言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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