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ZT 网上四大汉奸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ZT 网上四大汉奸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啊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ZT 网上四大汉奸 (189 reads)      时间: 2004-12-11 周六, 下午4:5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文/易往崇

贴了篇短文《民族劣根性病因初探》,提到批判中华民族劣根性的有识之士,顺手点了“鲁迅、柏杨、芦笛、林思云”四位。网友赛昆先生借题发挥,给这几位 戴上“四大汉奸”的帽子,评论一番,完了倒打一耙,说这名是俺排的,“各位要是认为有理,则功劳归他。当然,要骂也骂他。”也就是说,他的文责应该在 下来负:-) 既然已经背上了这个黑锅,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今天就来谈谈这个汉奸爱国贼的 问题。鲁迅和柏杨是文章大师,评论他们是专业文艺评论家的工作。在下既自称“一网虫”,还是评论中文网上的好汉。评论两位大师的事,以后有空再说。

一,汉奸定义

欲作文先正名,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也。要评汉奸,先得定义什么是汉奸。为此,在下专门找出了七八年没碰过的《现代汉语词典》,看看里面是怎么说的:【汉奸】投靠侵略者,充当其走狗,出卖我们国家民族利益的败类(原指汉族的败类)。

1945年,我们中华民族最近的一个侵略者--日本被赶出中国土地,到现在已经过去了56年。按18岁成年来算,有资格作过汉奸的人,今年应该至少74岁了。不知道网上是否有如此高龄的朋友?就算有,人家已经半个多世纪没作过汉奸了,似乎可以不再追究。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弄了半天,这网上一个汉奸都没有。这么说,网上这么多朋友几年如一日地抓汉奸,难道都是捕风捉影?不能。就冲 抓汉奸运动给网友们带来这么多乐趣,咱宁可修改汉奸定义,也不能宣布“网上无汉奸”。

俺读了八年网文,唯一见到的汉奸定义来自图雅先生的《砍柴山歌》:
“汉奸一词是我的战友叶先农同志引入到网上的,多年来给大家放对提供了最有力和最有趣的词汇。饮水思源之外,我对本词的生命力感到惊异。虽然抗战八年,汉奸却没有被消灭,而且在内涵和外延上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过去汉奸基本上可以定义为帮外国人杀中国人的人,目前则可以扩展定义为:

□不办奥运的人;
□拿绿卡的人;
□不同意我的意见的人;
□同意我的意见,也同意汤尼亚意见的人;
□没给中国女人鼓掌的人;

兄弟主张对上列几种人严厉批判,并在运动后期开除国籍。兄弟还建议今后除皮黄之外,并把是否善于在对骂中灵活机动地使用汉奸一词做为判断是否中国人的标志。这样敌我阵营较为清楚,量刑时也有据可查。”

到底不愧是网坛高手,按照图雅先生的定义,抓起汉奸来就方便多了。

二,四大汉奸

中文网上的四大汉奸,已有网友先期评出,并且按天下第一好人雷锋同志的日记 排出了名次,分别是:“像春天般温暖的”林思云,“像夏天般火热的”芦笛, “像秋风扫落叶一样的”赵无眠,“像严冬一样残酷无情的”马悲鸣。
这四位网人的文才网德,俺在《点评中文网十大高手》一文中已有评论,这里不再重复。今天专门谈谈他们的汉奸问题。

林思云生长于日寇杀戮最凶的南京,具有最不该作汉奸的先天条件。但他又是中文网上为数不多的定居日本的著名网人,有变成汉奸的便利地理环境。

他写了大量介绍日本右派为侵华恶行辩护的文章。对这种行为,可以一分为二来 看:一方面,他把“敌人”的观点介绍给“我们”,可以算是深入敌后的“文化 情报工作者”,相当于刘少奇,彭真等在白区战斗的革命老前辈;但另一方面, 他介绍敌情时采用自然主义的白描手法,不但不写文章批判坏分子的谬论(据他 自己说是才能不够),而且以挑战的口吻对“根据地”的网友说:“你们有本事 就写文章把这些谬论批倒批臭。”好比一个情报员对战友说:“日寇正准备对马 家河子扫荡,你们有本事就把他们给灭了。” 偏偏根据地的战友不争气,拿小日本没招。恼羞成怒之下,就对这个“情报员” 说:“你干吗告诉我们日寇的情况?你这个汉奸!”得,林先生的汉奸帽子就算戴上了。

这里给林先生支一招:先生以后介绍日本的时候,不光事先特别注明“供批判用 ”,而且到爱国贼的文章里面抄两段正面的宣传,塞到自己的文章里。这样虽然 会影响自己文章的逻辑一致性,使自己看上去比较可笑,但有助于改善自己在广 大爱国网友心目中的形象,争取早日摘掉汉奸帽子。

芦笛的汉奸帽子戴得是既冤枉又不冤枉。说冤枉,是因为他是四大汉奸里最爱中 国和中国文化的。从他大量批判国民性的文章,可以看出他有一种强烈的“恨铁 不成钢”的心态:因为又爱又失望,所以要骂;骂完了,又不能不爱。他不光是 汉奸作得辛苦,连中国人都作得很辛苦。而且,据他自己说,旅居海外多年,始 终不加入外国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回国去。 想回国定居,哪怕是口头上的,也在海外网友中属稀有动物。除了早年在中文网 上有位杜正东先生外(不知这位仁兄哪里去了?杜先生,如果您有缘在国内读到 俺这篇东西,请受在下一拜,您是条言而有信的汉子),俺还没见过哪位网友作 过类似的表示,包括下面提到的四大爱国贼在内。光凭这一点,芦笛就不该算汉 奸。

说不冤枉,是他自己对当汉奸乐此不疲。去年在多维网上以“韩坚”作笔名的是 他吧?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好比他在被人挑出一个错别字时自称“白字大 王”,从此被论敌用作攻击他的武器,弄得他的贩想帮他助拳都被人驳得哑口无 言。既然自称汉奸,这个帽子就算戴结实了,这辈子甭想摘下来。

赵无眠的问题是写了那部为汉奸张目的《百年功罪》,被爱国网友方州子批判时 不但不虚心接受,反而反唇相讥,最后宁可让方州子作鲁迅,自己作姚文元都不 肯修改文章。而且,赵无眠是专业作家,《百年功罪》不仅在网上连载,而且卖 到社会上,让不上网的广大华人也一起受毒害。尤其不可原谅的是,他的文笔很 生动,书写得好看,远远胜过写文章批判他的方州子。这样即使读者先看他的书 ,再读方先生的大批判文章,还是消不了毒。与只在网上放毒的其他几位汉奸相 比,他的影响面最广,性质最恶劣。评他当汉奸,真是一点都不冤。

马悲鸣在四大汉奸里面网龄最长,上帖量最多(按篇数计算。若论比特数,芦笛 可以和他媲美),对中国人民及其过去现在将来的历任政府攻击最力,自称“反 共反华反人民”。而且他数年如一日贩卖“中国人就是不如日本人”,“国军共 军都打不过皇军”这样标准的汉奸言论,其反华媚日之姿态连另一大汉奸芦笛都 看不下去。

而且,他是四大汉奸中唯一主张西藏独立的,同时又主张让独立了的西藏宗教领 袖*喇嘛当中国的皇帝,最近甚至排除已被一网虫排除得只剩一个的中国籍总 统候选人,提出“从美国退职前总统中选举中国总统”这种连西方反华势力都不 敢梦想的主意,公开宣传把百年来多少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才换来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的大好形势变回到暗无天日的殖民地状态。

比其他叁大汉奸更为恶劣的是,马悲鸣不光自己不爱国,而且反对别人爱国。他 在文章《反正中国不是我的》(各位网友只要看看这个标题就知道他是什么货色 了)里说:“看到八九*的各级参与者大喊“爱国”,感到很滑稽。国家是你 们的吗?中国是你们的吗?你们有什么资格爱国?”他不明白,就是因为国家不 是我们的,我们才更爱她,关心她,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是也。我们华人在中国时最关心政治,就是因为国家大事我们说了不算。等来 到美国,成了公民,有了四年一次选总统和隔叁差五选议员的机会,我们反而懒得投票了。

总而言之,四大汉奸都是名副其实。不知是谁评的?俺当初在网上读到这份名单,不由赞叹:评得真是好啊!评四大汉奸的网友,俺向您致敬,您比俺高明多了。俺这里评您为“特高明网虫”。

叁,候补汉奸

最近,中文网上跳出来一位候补汉奸,就是江湖大老易大旗先生。他在《小别网 坛发飞帖》中说:“记得早些时候和赵汉奸无眠先生神聊,他若吾有何奸,真正 的汉奸是你,你接受了日本棋院授予的正式业余段位,不奸才怪!他说“媚日” 事例倒也属实。我在国内时未有段位证书,到了海外加入IGS棋网,下了将近 二千盘,棋力仅得2K。后因故停了数月,被IGS自动停籍,要重新登记入册 ,我就干脆加入了日本棋院办的WWG,又下了将近一千盘,我刚进去不久就获 得业余初段了,但这两年抛洒斑斑心血……”其急于加入汉奸行列之情溢于言表 。

大旗先生有赵奸无眠的大力推荐,甚至愿意让出汉奸席位给大旗先生,而且本身 愿意抛洒两年斑斑心血,下将近一千盘围棋,只为争取一个汉奸资格,其情可嘉 。俺也是个棋迷,什么棋都爱下,无论象棋围棋,都算得上业余高手。在别的网 人面前不敢叫板,在网坛全才方州子先生面前,俺敢断言无论象棋围棋国际象棋 ,他都不是俺的对手(他写过一篇《下棋梦》,所以俺知道他的棋力)。俺也到 IGS上混过一些日子,但痛感下围棋太花时间,后来忍痛割爱以后,再也没敢 回去。现在实在棋瘾犯了,也就是找个把网站下两盘象棋而已。所以,对大旗先生的执着精神,在下十分佩服。

但是,俺认为大旗先生到现在为止,还是只能当候补汉奸。因为如果光凭“日本 棋院授予的正式业余段位”就能成为汉奸,对那些已经加入日本籍的网友太不公 平。而且,咱们毕竟是中文网,不是围棋网,要成为汉奸,还得写汉奸文章。以 大旗先生的学识和文笔,要写这样的东西应该是小菜一碟,用不了两年,更用不了一千篇,俺估计有个把星期,写个十来篇就够了:-)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48944 seconds ] :: [ 22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