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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转贴事致加人、赛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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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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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8
  经验值: 51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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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加人:
 
 
刚才去“独立论坛”看了一眼,发现你转过去的芦文被人家拿来作无理
 
删帖的借口,这里跟你说一声:
 
 
请注意,芦文的版权在我,因此我有权决定是否同意转贴,何况你一
 
向被我看成朋友,应该尊重我的意愿,是不是?
 
 
不幸的是,我发现,凡是我让你转过去的帖,你都不敢转,我未授权
 
给你转的帖,你却转了过去,显示出对本人的极度不尊重,我对此深
 
感不满,请你以后停止这种作法,谢谢!
 
 
赛二爷:
 
 
据你说,我那篇<想作主子而不可得的悲哀>是因为违反了贵坛的坛规
 
而被删去的。我不清楚贵坛的坛规是什么,如果其中有“以刺刀保护
 
民运人士”一条,则我无话可说,删了活该----谁让我不尊重贵坛坛
 
规尼?但如果您的意思是指贵坛特别文明,而我那帖子没有达到诸位
 
“语言美”的高要求(以刀粪嘴客的浪漫话语为典型标准,曾引起老
 
灯的极大愤怒),则我实在无法理解诸位那坛规,更无法理解您要我
 
以后不要让网人转贴犯规芦文到贵坛的要求。
 
 
在我看来,邋遢道士其实弄错了,诸位并非一律禁止芦文,而是禁止
 
批判民运的芦文,因为加人转的那个芦帖乃是批判我党的,所以当然
 
能在贵坛存身,这其实才是诸位删帖的不成文标准,那什么“语言美”
 
统统是骗人的鬼话,您说是不是阿?
 
 
您当然可以指责我诬蔑,但这最容易验证不过了。您看这么办吧,为了
 
帮助大家理解贵坛的坛规,使得大家以后知道什么样的帖可以转,什
 
么样的帖不可转,这就请您把我贴在隔壁的“胡主席近作续批”转
 
过贵坛去,给大家示范一下是“语言美”而不是“政治美”是贵坛的
 
坛规,行不行?
 
 
那个帖子我反复看了几遍,自觉没有什么“语言不美”之处,完全是
 
针对伪民运具有代表性的政治观点的理性批判,如果连这种语言高度
 
之美、但批判极度辛辣准确犀利的理性文字都不能容纳,恐怕便能说
 
明贵坛的“独立”性质了吧?
 
 
之所以请您转贴,是因为新海川开了黑名单,将一众异议高手悉数加以
 
暗杀,所以我无法前去上贴。如果您做不到,请不要撒谎欺骗公众,
 
因为这种作法太下流,不是您这种读书人应该干的事。例如上次我请
 
您转芦文到高坛,您回来告诉我转了一篇,我去看没有,您骗我说那
 
是高删去了10月份后的帖子,可那根本就不是事实,因为该坛明明留
 
下了您在此期后在那儿上的“t”字帖,是不是阿?
 
 
所以,如果不敢或不愿做这个测试,那就请拿出点汉子气来当众承认,
 
免得让人看不起,谢谢!
  作者:芦笛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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