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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案黑幕:李纪周审讯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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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华案黑幕:李纪周审讯笔录
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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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远华案黑幕:李纪周审讯笔录
(597 reads)
时间:
2004-11-26 周五, 上午9:31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五:李纪周案、姬胜德案与远华案汇合)接上页博讯www.peacehall.com
赖:为什么他们没有都我动手?我想,他们还是不敢动,因为当时要抓我,在北京就完 全可以抓我了,对吗?他们可能也跟踪我的电话。
问:他们当时也怀疑石斌了吧?
赖:还没有怀疑,他还在办案。你知道吗?刘龙生被抓进去,那里就像我们现在这个监 狱里这样,玻璃是外边能看见里边、里边不能看见外边的那一种。石斌看见了刘龙生在那边 了,就告诉我。他跟我说:这个事情我会自己控制,我自有办法。后来那个刘龙生被放出来, 说是放他出来是为了引我出来,就是石斌找藉口安排的。这个事石斌也告诉了我。石斌在这 个事情之前就和我是好朋友了,我们互相都是有往来的,什么都有往来。正好碰上他来办理 这个案子。
正好也是安排了他来负责我的案子。何勇让他到深圳海关去查我,当时他们有两个人去 的。他当时把每个关长都叫出来问话,每个关长问两个小时,五个关长,每个人都问了两个 小时关于「远华走私案」的情况,每个关长都说没有这回事。后来他们回来向何勇汇报,何 勇说:老赖真的是手法老练,走私手法老练呀。但是,我们今年搞不定他,明年也要搞定他。 他最后说:继续查,不受干扰继续查,一定要查到他有事为止。
问:那个李莎娜被抓起来之后的情况怎么样了?
赖:现在不知道了。刚开始时,我还一直有打听她的消息,那时我还没有出国么。我问 李莎娜的事情,他们还都告诉我。但是后来我出来了,就不好再打听她的情况了。我想她的 事也许不会很严重吧,大概十五年吧。反正抓她就是为了整李纪周,李纪周的事搞定了,她 也许下会有大事情。但是共产党的事情也很难讲喽。
问:谁也不知道会怎么样。
赖:这个何勇的心态很不好,这种事情你要先查证么,证据确实了,你才可以抓人才对 呀。我看他就是想出名,想让人家来尊重他,让人家来认识他是何勇,他有本事,想抓谁他 都可以办到,我想就是这样了。可是,如果抓起来的人没有什么事的话,他会想:如果我把 你放出去以后,你会不会再反咬我?所以他就要把人往死里整,就是这个道理。
李纪周厄运当头
李纪周于九八年十二月份,在北京发高烧住院的时候,是何勇亲自带队抓的。因为他级 别高,所以要中央监察部部长何勇亲自带队,对他宣布「双规」。
在社会上流传的一种说法称,导致李纪周顺利交待问题和姬胜德被逮捕的直接原因,是 另外一个大走私犯杨改清的被捕。 当时虽然李纪周已经被「双规」了,但那时姬胜德还没有出事。而且,由于李纪周毕竟 是公安部副部长,能够通过关系互相通风报信,于是,就跟姬胜德及海关总署专门负责打击 走私的副署长工乐毅三个人搞了一个攻守同盟,说好了在里边嘴紧一点,谁也咬住不说。
据说走私份子杨改清是姬胜德的一个老关系,是打着军情人员的招牌,「挂靠」在总参 二部的一个商人。他曾经在广东惠州海关旁边二三十米的地方,圈下一块地,说是总参有批 文的,这里是总参二部的军用油码头,是军事需要。之后,他的走私油就大摇大摆的从这里 运进来。没有人敢管,因为这涉及「国家军事机密」,无人有权过问。
中纪委实际上已经注意杨改清一段时间了,八室的人一直在跟踪他。有一天正要动手的 时候,从监听他的电话中听到,他约了谷牧的儿子刘利远(原武警边防局局长),要一块去澳门赌 钱。专案组当时就分析动还是不动,后来仔细考虑过,认为澳门没有什么国际航班,出逃的 可能性不大。专案组的人在珠海看着他走的。两天以后他从澳门回来,跟刘利远在珠海一分 手,五分钟后中纪委的车就把杨的车包围了,抓住了杨改清。这个人一进去就全说了。
然后专案组把杨改清的口供给李纪周一看,李纪周第一反应就是跪了下来。从此每次提 审他,他都是先跪下,第一句话就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后来他就顺利交待了。
加拿大移民官狱中询问李纪周
人们普遍推测,李纪周很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至少也是无期徒刑。
而李纪周到底犯了哪些罪?罪证是什么?他自己是怎么说的?中国官方是永远也不会公 布这些材料的。如果不是「远华案」的首要嫌疑人逃到了加拿大,那么李纪周案的内情外界 也永远不会知道。
就在这时,笔者得到了加拿大移民官员对李纪周的访谈录像带。
加拿大移民部于二OO一年三月,派出专案小组前往中国取证,希望将这些材料用在赖 昌星的难民法庭聆讯当中,用以指控他犯了刑事罪,从而可以拒绝他的难民申请并把他遣返 回中国。加拿大移民部小组到中国取证的工作,得到了中国方面的积极配合。
在三个小时的询问中,首先可以得到一些基本的事实:
李纪周是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被抓的,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被正式逮捕,二 OOO年十一月份开始和律师接触,二OO一年三月二十七日被正式起诉,并被裁定犯有受 贿罪。
加拿大的移民官员是在一间空旷的房间里对李纪周进行「询问」的。屋子中问是一个长 条桌,移民宫道克伍德坐在桌子一侧,翻译刘女士和李纪周坐在桌子的另一侧。屋子门口坐 着女公安人员吴颖。房间里还有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的苏珊?格里格森女七和加拿大移民部 的另一位官员,但是不在画面里。
李纪周穿着黑色的衣服,戴眼镜,脚上穿的是北方人喜欢穿的黑色布鞋,整个人始终向 后靠,塌坐在椅子里,神情落寞。 问:你好,我的名字叫道克伍德,我是来自加拿大的移民官,我为加拿大政府工作,我 跟中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请你看一下我的身份证件(站起身,将身份证件递给李纪周,李纪周 接过来看了一眼递回去)。另外,在场的是刘淑华,她是位英文和中文翻译。请问,你能听得懂 刘小姐的话吗?
李:你说的是她吗?
问:是的。
李:听得懂。
问:刘小姐是加拿大的公民,她和我一起来中国采访你。刘小姐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公民,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任何的关系和牵连。我们现在可以要求刘小姐做一个口头声 明,请加拿大驻北京的移民官格里格森女士来主持这个仪式。
(苏珊?格里格森定过来,带领刘女士宣誓)
问:同样,在这个屋子里还有沃克顿先生,他也一样是从加拿大来的移民官。最后,我 、 们还有一位警员吴颖女士在场。她是从公安部来的。本次的面谈都有录音和录像。本次所搜 集的资料是用来处理一个移民的案件。是有关赖昌星的。本次的面谈并不是针对你的。你不 需要一定回答我们的问题。这个录像带的副本,将交给赖昌星的律师,这个绿像带将在加拿 大的有关的移民厅审时使用,我并不能保证在加拿大的移民聆讯时,您所讲的话不被公开。
李:是公开,还是不公开?
问:可能公开。所以在任何时候,你都可以决定不回答我们的问题。到现在为止,我所 讲的话,你都懂吗?
李:明白。
问:你愿意回答我的问题吗?你的话将在加拿大的移民准法庭上使用。你所说的话,将 是针对赖昌星先生案子的。您今天愿意声明您所讲的话是事实吗?
李:我愿意。
问:同样我们要求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的官员格里格森女士来主持追个仪式。请,苏珊 女士。
李:我需要站起来吗?(随后站起来)
苏:请举起你的右手,并且声明说,你今天所讲的都是事实。 李:我讲的是事实。(苏珊?格里格森离开,李坐下)
问:现在是九点三十分,二OOO年三月二十三日,星期六的早上。
李:今天二十四号吧?
翻译:是二十四号。
问:在录像机上面是三月二十三日,这纪录的是温哥华时间。李先生,在我们的录像机 打开之前,我们有跟你讲过话吗?
李:没有。
问:在这个房间里的每一个人,有人曾经跟你讲过话吗?
李:没有。
问:我是否曾经向你保证过,如果你跟我们合作你就将得到什么利益呢?
李;没有。
问:有没有任何人跟你保证过,如果你合作,将给你什么利益呢?
李:没有。
问:您的家人是否有人得到保证,如果跟我们合作的话将得到什么利益?
李:没有。
问:您的家人是否受到暴力的胁迫被要求来回答问题?
李:没有。
问:中国政府是否胁迫过你,让你回答我们的问题? 李:没有。
问:请讲你的全名。 李:李纪周。
问:你的出生地点以及出生日期?
李:我的出生地点?我们中国人讲的定两个,出生地和籍贯,是不一样的。 我的出生地 是陕西延安。我的籍贯是安徽。
问:请问您现在居住在哪里?
李:北京。
问:你有地址吗?
李:现在没有。
问:你结婚了吗? 李:结了。
问:你太太叫什么名字?
李:程辛联。
问:你知道她的出生年、月、日吗?
李: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
问:她是在哪里出生的?
李:湖北省。
问:你们有小孩吗?
李:有一个女儿。
问:她叫什么名字?
李:李倩。
问:她的出生年、月、日呢? 李:一九七三年三月八日。 问:她现在住在哪里?
李:她现在在美国。
问:可否跟我们讲一下你的文化背景吗?
李:我是大学毕业生,是学经济的。
问:可否跟我们讲,你是哪个大学上学吗?
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
问:请问你的最高学历是到什么?
李:大学本科毕业。
问:你有学士学位吗?
李:当时我们还没有搞这个学士学位,按现在说,就算是。
问:你在大学是哪一年的事?
李:一九六九年。
问:也就是说,你是六四年开始上大学的。可以跟我们讲一下你的工作经历吗?
李:我毕业以后,先是参军。在部队里工作了将近十年。一九七九年十一月转业。 到公安部工作。
问:你在军队的时候最大的军阶是什么?
李:连级,当时中国军队还没有实行军街制,我属于连级干部。
问:当你到公安部工作的时候,你的第一个职位是在哪里?
李:在公安部的消防局,当科员。
问:你在那里工作了多久?
车:从办公室的科员,到科长,到办公室的负责人。一直到一九八三年的四月份。
问:那个时候是在哪个城市?
李:北京,公安部在北京。
问:在一九八三年之后,你去了哪里? 李:到治安局当副局长。
问:也是在北京吗?
李:公安部就是在北京嘛。你们不了解,公安部是警察的最高机关。
问:你在这个职位上做了多少年?
李:一直到一九八九年,从一九八九年作治安局的局长。
问:可以跟我们讲一下,你身为局长有什么样的职责?
李:我可以这样跟你们讲,从业务上,我因为是治安局的局长,我负责管理全国的治安 情况。对不起,这可能跟加拿大警方不一样。
问:可否跟我们讲,你的直属上级是谁?他的职称是什么? 李:我的直属上级首先是公安部部长,分管我们的,有公安部的一个副部长,他分管我 们有关的几个局的工作。当时分管我们的副部长叫俞雷。
问:他是你的直属上司有多久的时间?
李:我当副局长和局长一共十年,他一直都是我的直属上司。
问:可否告诉我们,你手下有多少人?
李:你这个问题我很难回答。就我们局本身有八十多人,就我的这个警察的治安部门来 沟,从全国来讲有好几十万人,当时将近四十万。全国警察分很多部门,这是其中的一个部 门。
问:我想要弄清楚,你是管全国所有的警察,是吗?
李:不是。我们的这个部门是管理有关社会治安的,相应的指导这个系统的警察的工作。 这个问题你到公安部,他们会具体告诉你的。
问:你可否告诉我们你的收入大概是多少?
李:你指什么时间?
问:当你是局长的时候。
李:因为我们国家搞了好几次工资改革,改革前和改革后很不一样。我都忘了我当时是 挣多少钱。因为工资改革有好多次,我们当时的工资也不过七八百块钱。
问:你讲的是哪一年的事?
李:我讲的是一九九三年以前的事。
问:从一九九三年之后,你的职位是升高了,还是降低了?
李:一九九三年之后,我的职务升高了。从一九九三年的三月份,我任公安部的部长助 理。
问: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时候你的薪水是多少? 李:一千元左右。
问:你在局长职位上收到最高的薪水是多少?
李:我当局长的时候,可以拿到中国警察当局长级的最高标准。我于九五年当了公安部 的副部长,当时的薪水大概是一千三、四百人民币。九八年之后,我们国家的工资再一次改 革,应该比这个还多,具体多多少,我也不记得了。
问:你的夫人工作吗?
李:我太大一直有工作,一直到一九九三年退休。
李纪周承认赖昌星给过三笔钱
问:我明白你现在是被拘留的状态,你能讲一下你被拘留的原因吗?
李:我因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是受贿罪。我能喝点水吗? 问:请。你说你被判受贿罪,是一件受贿案呢,还是几个案子?
李:罪名是一项受贿罪。但是,对我行贿的人涉及到三个人。
问:可以跟我们讲这几个人的名字吗?
李:第一个是赖昌星。
问:其他的人呢?
李:梁耀华。
问:第三个人呢? 李:周民兴。
问:可以跟我们讲关于赖昌星的事吗?
李:我的夫人……应该怎么说呢?在一九九四年的年底,我的夫人当时退休了在家里,赖 昌星跟我说,如果她想做生意的话,他可以提供帮助。当时有很多人采取退休以后做生意这 种做法。我刚才说一九九四年底,他给我夫人提供钱。但他提起这件事,是七、八月份。他 那时到北京来,我和我夫人,还有一个朋友去酒店看他。他问我夫人做什么工作。我说,我 夫人已经退休了。
问:另外一个人是谁?
李:我的一个朋友,我不想说了,赖当时住在王府饭店。
问:从九四年以后,你跟赖昌星经常见面吗?
李:不是,他来北京时才见面。那次,他问我夫人为什么不做点生意。我说,我太太不 知道怎么做生意。他说,如果我太大愿意做生意,他可以提供帮助。但是,他当时没有讲怎 么帮助。我理解的是,他就是提供一些资金。但这件事说了以后,我也没有把它当回事。后 来我夫人说,有一个朋友想要一起做生意,想要开一个饭店。当时需要交定金,大概需要八、 九十万的定金吧。当时她和她的朋友到处找人借钱,没有借到。我就跟他讲,赖昌星不是说 了嘛,你要做生意,他可以帮助你。你可以找他去借钱。她就自己去联系赖昌星了,借了一 百万元人民币。这个时间大概就是一九九四年年底。我太太后来告诉我的,说她跟赖昌星借 了一百万元人民币。一九九五年年初,赖昌星到北京来,我去看他,我说,你借给我夫人一 百万元人民币,可是我夫人她根本就不会做生意,她可能会损失掉这些钱,因为她根本就不 懂怎么做生意。赖昌星说,她不会做生意,做赔了,也就学会了。赖昌星当时虽然没有明确 说,这个钱他想怎么样,但是我理解就是,这笔钱他不要了。这笔钱我们也就没有还。
问:你太太生意上的夥伴叫什么名字?
李:剀延。
问:她大概多大年纪?
李:我不知道。我只见过她几次,女士的岁数很难猜。
问:当赖昌星给你或者你夫人钱的时候,你怎么知道他有能力提供这么多钱呢? 李:因为他做生意,我知道他的生意做得很大,搞房地产嘛。而且是他自己提出来可以 帮我太太做生意。因为当时是我夫人联系的他,具体怎么联系的,我也不知道。但是,是我 让她联系的。
问:你说赖昌星做房地产生意和其它的生意,你知道他做其它的什么生意吗?
李:他具体作什么生意我也不知道,我只是知道他生意做得很大。
问:赖昌星是怎么样把钱交给你太太的?
李:我的夫人告诉我说,是在北京的一个酒家,我也不知道名字了,是赖昌星的一个朋 友把钱交给我夫人的。
问:你还是否记得是哪一个餐馆? 李:我不知道,因为不是我去的。
问:你知道赖昌星那个朋友的名字吗? 李:我不认识,从来也没见过。
问:钱是怎么样交的,是现金呢?还是支票呢? 李:她告诉我是现金。我说,如果是现金应该保存好,她说,已经存进银行了。
问:这笔钱是一次就付清了吗?
李:我想是吧。因为我跟你讲过了,不是我去取的,是我太大去取的。
问:钱是用一个袋子装的,还是两个袋子装的。
李:具体情况我也不知道,我也没去。她是在事后告诉我的。
问:你说,你的夫人把钱存列银行账广里去了。
李:她跟我讲是这样的。
问:你是否记得是什么银行? 李:不知道。
问:你是否知道这钱是全部存到银行去了,还是一部份? 李:不知道。
问:在她收到钱,和存到银行之间,有多久时间?
李:她跟我讲,拿到钱就存到银行去了。
问:你的夫人是怎么样用这笔钱的?
李:我真的不知道她是怎么样用这钱的,我看饭店她也没有承包成嘛。
问:你有没有从你夫人那里看到过银行存款的纪录呢?
李:没有。
问:你的夫人有没有用这笔钱投资其它的事情呢?
李:不知道。
(休息十分钟)
问:虽然你不知道你夫人如何具体从赖那里拿到钱,但你知道她是从赖那里拿到钱了。
李:对。
问:你觉得这钱,是贿赂的钱吗?
李:从中国法律的角度讲,应该算吧。因为这个钱我没有还给他嘛。
问:那我们讲第二件事情。
李:第二件事情就是,我们有个女儿在美国,开了一家公司,当时她的公司面临破产, 好像是一九九六年十月份吧。赖昌星到北京来,我去见他。他问我,你的女儿在美国,美国 经济不景气,她经济上有没有什么困难。当时,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知道我女儿的情况,可能 这之前我太大或者我朋友对他说起过。他问我,是不是我女儿在美国有经济上的困难。我说, 我也是才知道。我还说,我很担心我女儿的情况,我要跟她公司的人谈一谈,进一步了解一 下她的情况。他对我说,别担心,他会帮助我。当时他并没有说会怎样具体帮助她。我的理 解是,他可能会在生意上帮助她,或者给她提供一些财政上的帮助。我回家告诉我太大,赖 昌星愿意帮助我们的女儿。我太太问,赖昌星要怎么帮?我说,他也没讲明。我告诉我太大, 他可能会在生意上帮一帮,或者提供一些资金。我告诉我太大,他这么讲了,肯定会做到的。 我告诉我太太,他可能会找你联络。过了几个月,我夫人告诉我,赖昌星已经汇了五十万元 美金到我们女儿美国的账户。当时我很吃惊,他怎么给这么多钱呢?那是一笔很大的钱。开 始,我很担心她的安全,这么一大笔钱在她账户里是件危险的事。而且我也担心她会乱花钱, 或者钱被人骗走。过了几个月,赖昌星又到北京来,时间大概是九七年二、三月份。我到酒 店去看他。我问他,你怎么给我们孩子这么多钱呢,这对她的安全都是个问题。她要是乱花, 我怎么办呢?或者被人骗就麻烦了。赖昌星说,这事你别管了,这是我跟你女儿之间的事, 只要告诉她别被人骗了就行了。我理解,这笔钱就是给我女儿了。因为他说话都不是说得很 明确,我理解就是,这钱是给我女儿去花的。
问:当你在一九九六年十月和赖昌星在饭店见面时,记不记得是在哪个饭店?
李:王府饭店。
问:那么在一九九七年二、三月份,他也是住在王府饭店喽?
李:是。他到北京来,好像都是住在王府饭店。
问:你刚刚讲赖昌星是汇给你女儿五十万美金,是吗?
李:是。
问:你是否记得这个钱是汇到哪个银行?哪个账户?
李:我太太也许知道,具体的我也不知道。我太太只告诉我,赖昌星汇了钱给女儿。
问:你知道当初你女儿是在哪个城市吗?
李:旧金山。
问:你怎么知道钱真的存入了你女儿的账户呢? 李:我夫人告诉我的。
问:你知道你女儿是怎么样用这钱的?
李:不知道。
问:这笔钱是否还给赖昌星了呢?
李:应该还没有还吧,因为我没听我太大说起。
问:你是否曾经要求你女儿把这笔钱还回去呢?
李:没有,我没有跟我女儿谈起过这事。我女儿也没跟我谈起过。
问:你能否告诉我们你被捕的日子?
李:我先是被捕、隔离审查。一九九八年的十二月十七日,我被隔离审查。正式逮捕是 在九九年的十月二十九日。
问: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他们是不是对你说,你是被正式侦察了?
李:当时我是在被调查。
问:当赖昌星给你女儿提供五十万美金时,你认不认为这个行为是他行贿,你是受贿呢?
李:从我们国家的法律上来说,是吧。
问:你知道是根据中国法律第几条,收到这样的钱是算受贿呢?
李:第几条我记不清楚了。他们是依照法律起诉我的。实际上我是于今年,二OO一年 二月二十七日被正式起诉的。
问:你说的正式起诉,是指开庭的那一天吗?
李:是。
问:那么这个案子已经终结了吗?还是开庭终结了?
李:还没有终结。
问:那是公开的开庭吗?
李:是的。
问:所以说,一般大众、你的家人、和传播媒体都可以参与你的开庭,对吗?
李:对。
问:你是否记得当初有多少人参加你的开庭?
李:我没有数有多少人,但是我看到有几十人。听审的人我估计能有三、四十人。
问:你的案子有没有在电视上广播过?
李:没有。
问:你有权雇用律师吗?
李:有。
问:你的律师有没有从旁协助呢? 李:有。
问:在开庭的这段时间,你和你的律师有多少时间可以讨论?
李:是什么时间?是开庭之前,还是指开庭期间?
问:是在开庭这段时间。
李:在开庭前,我就见过他几次。
问:这个律师是由政府提供的吗?
李:嗯……是我的家人提供的,我的家属帮我提供的。
问:第三件事是什么?
李:第三件事是在一九九七年的上半年,应该是三月份。赖昌星到北京来,我去看他, 坐了一会儿,我就离开酒店回家了。他送我下楼上车。我上车后,他也坐进我的汽车。他问 我需不需要用钱。我说,我没有什么地方需要用钱,不需要用钱。他这时拿出一叠钱塞到我 手里。我当时讲,我不需要钱,就把钱还给他。后来,他把钱放在车座上就下车走了。我司 机就把车开走了。我怕被司机看见,就把钱放起来了。当时也没有看是多少钱,就回家了。 后来,我把这钱交给我夫人了,她数了一下告诉我,是三万港币。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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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谈话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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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土
- (32 Byte) 2004-11-26 周五, 上午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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