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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是给懂事长--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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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贴是给懂事长--狼协。
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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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贴是给懂事长--狼协。
(191 reads)
时间:
2004-11-23 周二, 上午10:50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 老狼在法官公布dismiss案件后,马上就在董事会提出了修改另外一个法律的讨论,而且公诸于众。你仍然假装看不到,不知羞耻地大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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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向坛方道歉,我就是被你们按坛规封杀的“地势坤”的原形。
老狼说“在法官公布dismiss案件后,马上就在董事会提出了修改另外一个法律的讨论,而且公诸于众。”我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那个“公诸于众”的讨论。 老狼给我了一个连接,里面根本没有“修改另外一个法律的讨论”只是说,内坛里在讨论并且葡萄皮可以作证。
这里应该搞清楚两件事:1,内坛的讨论算不算“公诸于众”?
2,对内坛网友的讲话,普通网友都可以看到一个现象:大家只看到内坛网友“泄露”对坛方有利的消息,这时坛方也没有对此人进行警告。久而久之,内坛的网友就变成了坛方的传声筒,虽然他没有意识到,但实际上他起到了这个作用。因为普通网友从内坛网友那里只能听到对坛方的“好话”。 就像“封随案”如果坛方没有修改法律葡萄皮或者随便一个内坛网有可能说真相吗?(我真的不知道,所以加了个问好,那是一个疑问句)。
当然狼协对那天“地势坤”的讨论非常不满,但我想说,我做的事都是以网友的利益出发所以才会和坛方产生冲突。 就像我上次愿意为“余大郎”伸援手,本质上都是为了自己(网友)的利益。因为坛方侵犯的是“网友”的利益。所以这次“封随案”站出来也是一样的道理。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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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不应该不知道我们在争论什么,所以再次打岔实在没有意思
--
狼协
- (466 Byte) 2004-11-23 周二, 下午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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