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法官公告(5)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虚拟法庭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法官公告(5)   
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文章标题: 法官公告(5) (3350 reads)      时间: 2004-11-21 周日, 下午2:57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官公告(5)

根据“海纳百川陪审团规则”二、(一 )之规定

“当网友对坛方对论坛的管理有异议,或网友和坛方对论坛事务发生纠纷时,可申请组织陪审团。目前,陪审团仅受理:不包括涉及网友隐私的删贴的申诉,包括抗议某些贴子被删,和抗议某些贴子没有被删。如果被删贴涉及作者笔名被封,而陪审团裁决该贴不应该被删,则坛方应立即解封该笔名。被封笔名网友可以获得坛方特许笔名和密码专门用于审案。”

申诉被受理的必要条件是:

纠纷是网友与斑竹就有关斑竹是否删贴及由此引起的封名令看法分歧引起。

鉴于“随便封名案”与“阿呆封名案”均不具备以上必要条件,起诉不被受理。

本厅对以上两位网友之封名暂缓执行的法庭令,由此自动解除,原封名令从即刻起恢复有效。

此布。

法官 鲁肃。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显示文章:     
    这个主题已经被锁定,您不能发表,回复或者编辑文章。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虚拟法庭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113327 seconds ] :: [ 26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