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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随便及各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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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便及各位网友:   
鲁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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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随便及各位网友: (1617 reads)      时间: 2004-11-19 周五, 上午10:00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本法庭开庭,是为了随便网友可以正式递交诉讼状,说明因何事状告何人,然后本法官决定是否正式受理,现在,只是允许递状,尚未被正式受理。

2)起诉人和被告人均被允许委托代言人,但每方仅允许有一名出入本法庭,且必须在本庭正式受理案件后,由当事人在本庭宣布,经法官批准有效。

3)随便网友上的534493号帖子,不算正式的起诉申请,请重新来过。因为现在只有本法官一个孤家寡人,并没有其他陪审员代替安操心还。

4)允许随便每日上3贴到本庭。每贴字数不要超过1500拜忒。

5)除法官以外,任何人不允许使用油滑语调在本庭发言。理由如下:本法官具有最终解释权,所以误会了还有机会,而其他人则不幸没有这一权利。所以为避免本法官误解起见,请尽量使用清晰的规范语言。personally, 本人是喜欢幽默的。

顺带为比本法官还法盲的网友做出解释:

1,随便被保释,是作为在封名案件里的被处罚者,保释是为了保护网友的申诉权利,并非干涉斑竹判罚。

2,如果本庭接受随便的起诉,将形成一个由封名案引起的起诉斑竹的案件,在这个案件中,斑竹是被告,然而,现在这后一个案子还没有立案,前一个案件已经执行。本法官仅仅是允许随便从前一个案件中被保释,在否定斑竹的执法正确性之前,根据无罪推定,斑竹无罪,因此斑竹的判罚有效。在斑竹判罚随便的案件中,随便是被处罚者。如果随便在本庭状告斑竹,则在本案中斑竹是被告,斑竹如果被判处罚,如果不服,并如果允许上诉的话,斑竹作为在本案中的被处罚者,可以申请保释,如果高级法院存在,并如果允许保释的话,以后以此类推,直到终审。

不过,本庭判决为终审判决,不得上诉。:)

作者:Anonymous虚拟法庭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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