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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走向儒家的三个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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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走向儒家的三个犹太人   
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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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走向儒家的三个犹太人 (1128 reads)      时间: 2004-11-09 周二, 上午1:21

作者:L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西方雅典/罗马政制是‘人神之分’背景下人的生活方式以及社会的组织方式。其中对神(居于奥林匹斯山上宙斯诸神)的崇拜和祭祀,是古希腊人城邦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即起源于每4年一次的对宙斯的祭典上所举行的体育竞赛。征服地中海的罗马人吸收了希腊人的诸神及其文化,其中受良好教育的贵族政治家对希腊哲学更为青睐,而受教育低的下层大众对外来的宗教仪式却越来越感兴趣。罗马帝国后期,基督教在罗马广泛传播并被立为国教。

基督教源于中东犹太人信仰的犹太教,对上帝的信仰维持着犹太人作为一个族群的存在。犹太人在亡国后流亡巴比伦,后获准重返耶路撒冷,严守律法的犹太正教乃最终成型。在罗马征服耶路撒冷后的两千多年,犹太人辗转世界各地,均修习犹太经文立其信仰,保其宗族。

能够‘走出洞穴’的人是柏拉图心目中的哲人,是所谓的“受过教育的人”。在接受犹太正统教育的犹太人中出现数位哲人,以其深邃之思想,突破犹太传统,叛教出门,他们是斯宾诺莎、马克思和施特劳斯。从整体上来看,他们的共同点是走出犹太,走向儒家。

犹太教义的核心是对主/上帝的信仰和上帝对犹太人的眷顾和应许,这极其类似殷商人的政治宗教观念,在商人心目中,帝/天是具有最高意义的至上神,诗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帝立子生商’,因而‘我生不有命在天’(纣王语)。及周克商,周人对‘天’的观念转为‘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到孔子时,则明言‘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而在荀子眼里,是‘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种对天的认识,我称之为‘天之有文’。

因此,对犹太教的颠覆核心就是对犹太上帝/主的观念的否定,而这一步,是由斯宾诺莎完成。斯宾诺莎1632年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从西班牙逃往荷兰的犹太家庭。他的父母亲是生活颇为宽裕的商人,斯宾诺莎也因此得以进入当地的犹太神学校,学习希伯来文、犹太法典以及中世纪的犹太哲学等。在接触笛卡尔等人的著作后,渐渐脱离所谓正统的学说范围,并最终在24岁时被逐出了犹太教会堂。而斯宾诺莎改变了犹太上帝的观念,在他看来,“上帝并不是站在自然秩序以外作为第一推动者的形而上学或准科学的假设,上帝就是自然秩序。”他从根本上否定了传统神学意义上的神,即具有人格、意志、干预人间祸福的超自然的神的存在,认为作为万物本原的神就是自然,而自然本身也具有作为万物本原的神性。斯宾诺莎的上帝观念深刻影响了爱因斯坦,他把斯宾诺莎的“对神的理智的爱”,即求得对自然界和谐的理解,奉为自己生活的最高目标,此正孟子所谓‘尽心知性知天’也。古圣先贤,越过上下千年,东西万里,而如合符节。斯宾诺莎不一定知道儒家‘天’的观念,然而,哲人的心是相通的。黑格尔就曾经明确地提出,要研究哲学,就必须首先作一个斯宾诺莎主义者,正儒家所谓‘宪章文武’者也。遥想斯宾诺莎,其以一人之力而追三代之英,叛犹太千年之教,立西学不世之言,其人其学,可钦可敬。

对主/上帝观念的突破也必然带来对人的认识的改变,从神的仆人而成长为自由的人,斯宾诺莎即认为,一个人只要受制于外在的影响,他就是处于奴役状态。斯宾诺莎之后两百年,马克思的资本剥削奴役雇佣劳动者的思想,于此发端。而人类的历史也被解释为争取自由解放的历史,从奴隶雇工到自由人。这是马克思对于西方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然而对于东方,他却提出亚细亚的特殊性,并认为中国是没有如希腊罗马的个人奴隶制。事实也确实如此,儒家的观念是不可能容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生杀予夺的希腊罗马个人奴隶制,‘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所谓‘人命关天’,岂能草菅人命?这正是儒家之‘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之下,乃地也,我将其称为传统中国的‘地之有文’,华夏文明因之传承五千年而不绝。在社会组织及政治经济制度上,儒家对于大规模土地兼并的抵制,对传统的‘耕者有其田’的执着,也与批判雇佣制的马克思相去不远,隐隐有暗合之意。

儒家是天地人文的学说。人之有文,也就是对于人之异于禽兽的执着是儒家信念的标志,表现为‘孝’的观念,孝是德之本,也是儒家‘下学上达’之始。先秦之继承殷商政治宗教观念的墨家以‘兼爱’反对儒家,孟子称其为‘二本’。对此的解释,我以为,从犹太教走出来的另一哲人施特劳斯给出了一个清晰的分析,他在对旧约创世纪的阐释中认为,人对事物认识的依据或者是上帝,或者是某种哲学宇宙论,也即施氏所说的自然。在这里,我们似乎又可以看到斯宾诺莎的存在,事实上,施特劳斯最早的篇章即是对斯宾诺莎的解读,这事实上已经成了从犹太教中走出的必由之路。马克思曾评价斯宾诺莎的上帝观念,是‘形而上学地改了装的、脱离人的自然”,这里也可以用来说明施氏的自然观,和儒家的生生不息、活泼灵动的易理中所显现的自然还是有很大区别。也许施氏一生徘徊在雅典和耶路撒冷之间,与此有莫大干系。

施特劳斯在与弟子读圣贤书时,曾言由于语言的缘故,不能研习他人之经典,是为一憾。而施特劳斯以其独树一帜的政治哲学之研究,涉及西学各个方面,令西方学人颇为困惑,不解何为其政治哲学,其实中国人对之是心有戚戚,因为儒学就是如此。施氏其学致力古代经典,注重人文教育,心系政治法律,正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也。

孟子尝言,逃墨必归于杨,逃杨必归于儒。走出犹太/宗教的哲人如果弃绝杨朱式的个人自由主义,其归宿就必然是儒家。西学由于文明的变迁,其断续之处较为明显,而儒学,由于华夏文明的绵延不绝,从原始图腾崇拜/巫术、、天/帝/神信仰/祭司到天/理,脉络清晰可辨(缺点是使很多人混一不清)。从整体上看来,走出犹太教的此三位大哲,斯宾诺莎近于先秦之儒学,施特劳斯近于两汉之经学,而马克思则近于宋之理学。

想孔子当年,研习三代之经典,感‘郁郁乎之文’弃商而从周,而斯文以是传。诗曰: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其言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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