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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中国的“法内情”和西方的“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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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的“法内情”和西方的“法不容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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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国的“法内情”和西方的“法不容情” (507 reads)      时间: 2004-11-07 周日, 上午4:58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今天有网友又提出了“良心”这个概念,俺大娘还在后面跟贴说本坛“良心”和与“理性”、“法治”、“民主”都有冲突。为了让大家看清楚到底是本坛跟“良心”过不去还是其它因素,我随便写几句。

先来大家看一部电影,刘德华成名前作品《法外情》。故事是这样的,刘是一位孤儿经过自己的努力当了一名正义的律师。这时城内发生一起杀人案,一个妓女自卫反击杀掉了一位有钱的变态。妓女因为没钱请律师即将被判入狱(是不是人人都不平等啊?)这时刘愿免费为她打官司,即将打赢时,控方突然调查到刘原来是这位妓女的亲身儿子;并找到了当时孤儿院接受孤儿的修女,修女答应出庭作证,证明刘和妓女的血亲关系。案子的结果很符合中国观众对良心的偏爱。修女违背了她的誓言(作证前要手拿圣经向上帝发誓她说所的都时真话)也违法了法律(作假证)------她否认了刘和妓女的血亲关系。

在讲一个美国的案子,这个不是电影。是个轰动全世界的“辛普森案”这个案件我就不具体介绍了,大家都知道吧?

从这两个案子不难发现中国和西方价值观的不同。美国人宁愿违背良心也要捍卫法律的尊严,而中国认呢? 如果辛普森在中国,各位民运发烧友会如何反映? 我估计如果法官判辛无罪马上辛妻的家人就抬着辛妻的棺材去撞法院的大门。并且民主发烧友更会如丧铐妣大叫中国暗无天日;金钱加律师就能主宰一切;法律被金钱所玷污;中国不适合穷人生存……等等旷世名言。而那个法官和辛第二天也会被“好汉”杀掉。退一万步讲,大法官和辛如果没被人杀掉在今后的日子里也会被周围的人诅咒到自杀为止。

为什么?因为中国有很多人认为良心、道德高于法律。他们喜欢的民主是法内有情,法内有良心,法内有道德。 可这是不可能的。美国人基本都相信辛杀了妻子 ,大法官作为人也知道辛杀了他的妻子。可法律是制度,制度是没有良心的,制度没有道德。 辛用游戏规则使控方律师失去了他的辩论资格,用制度抹杀了良心;而中国却刚相反修女用良心抹杀了法律制度。

中国的好还是西方的好?

中国的好好在人治,人可以改变事情。如里面的修女,这个修女是个好人,他改变了坏事。可如果这个修女是个坏人呢?呵呵,所以人治没有标准。西方的好在是用制度。你在制度下随你怎么玩。当然你钱越多玩的越高,所以西方的制度总的来讲是认钱,而非良心。


本坛上的民主发烧友你们追求的是中国式的法内情,还是美国式的法不容情呢?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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