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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刁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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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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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鲁肃
“刁民”是“讲道理”的人对不“讲道理”的人的称呼。
“刁民”们自己怎么看待这个说法,不知道。只知道刁民中间也用这个词,不用在自己身上,也不用在说他们是刁民的人们身上,却用来骂更“刁”的人。
要说刁民,须说说“讲道理”是怎么回事。我猜想大概可以分三个层次吧:一是道德层次。讲道理的标准以前是孔孟之道,对这后来渐渐势大的一家之言,有人遵守的不错,有人差点,还有的人距离太远。那距离太远的人,就和遵守那标准的人说不清楚,因为孔孟之道几乎是从最基本的地方开始说起,所以很难找到更基本的出发点和刁民达成一致,然后甲乙丙丁,从容论说。这就造成一种毫无说清楚之可能的困境,只好插个标签了事。
讲道理的第二个层次是王法。刁民有时候也指那些对王法毫无意识和敬畏心的人。这些人认定法律其实是胡说,他们不承认自己对法律的义务,认为那完全是强加在自己身上的纪律,是为别人谋好处却硬给说成冠冕堂皇的东西。刁民不认为自己是那个社会契约的一方。这倒也不无道理,因为在中国,涉及到刁民们的社会层次上,王法一向只把他们看成象馄饨一片的民众,好象一片永远盘踞在天边的乌云,只是由于这民“云”太大才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民中单个的的人是丝毫不被考虑的。也就是说,只有民,没有人。民中的份子,只有份子意义。这还让人家如何有王法是自己的法律的感觉?何况,中国的王法,一向用在民身上,仅仅是纪律,是奖惩条例,即便如此,执行的也很混乱,对刁民来说,王法的执行更象一种外来的教训,执法和一旁呐喊的舆论都有一种“TMD,还反了你了”的愤慨情绪,这也是被刁民一眼就看得出来的。于是,不服气的刁民就更刁了。当然,也有服气的,那就不再是刁民了。
第三个讨论刁民的层次是说刁民没理智,逻辑混乱,不从社会实际出发考虑哪怕他们自己的利害,当然更不顾全大局牺牲自己照顾我们非刁民的利害。刁民们的确有这个发明自己的道理的爱好,即便如此,我还是很怀疑他们个体的创造能力。因为很多情形下刁民们自己还是很能说到一块去的,至少分歧不见得比别的社会层次之内的人们显著,我倒是猜想也许哲学家或科学家间的分歧倒更大些。如果的确是这样的话,刁民的看法是怎么得来的呢?想法凑巧差不多的解释怕是说不过去,我觉得也许是一套在一个狭窄区域内很行的通的道理就是刁民们得道理,和别人讲不清楚罢了,于是被别人称为刁民。
有些刁民的道理的适用范围如此之窄,窄到只在自己家里有特一致的共同语言,左邻右舍的人们也就把那一家看作刁民,尽管同时自己也被更大范围的社会成员用刁民的称呼议论着。
我就担心,尽管我们现在在骂着别人“刁民”,但在整个世界的人文环境里,我们是怎样被看待和被议论着的?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们会被怎么评价?以前我一直以为是最值得骄傲的时代,现在唯恐正相反了。另外,在神的眼睛里,我们所有的人又会是什么情形呢?
这些都很想知道。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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