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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屡战屡败网友更正重贴】提起“小额”法庭控告02版主违规执法的仲裁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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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屡战屡败网友更正重贴】提起“小额”法庭控告02版主违规执法的仲裁申请书
平阳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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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代屡战屡败网友更正重贴】提起“小额”法庭控告02版主违规执法的仲裁申请书
(310 reads)
时间:
2004-11-01 周一, 下午2:51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尊敬的大法官:
这里谨呈上我的控告02版主违规执法的仲裁申请书。
被控告人:版主02;
控告人:屡战屡败
案由:
昨天,本网贴出了一则仅仅二百来字的芦笛帖子读后感(附件一)。该帖对芦笛的帖子作了总体的批评。此帖是否违规,相信网友心中亮堂。但偏心眼的、且职业操守令人怀疑的02版主竟将其移走并不给出任何解释。在俺的再三追问下(附件二)他后来才强词夺理道“一般而言,不针对观点的负性评论本坛网友的贴子会移去众议院。 如果你的贴子或标题违规了,那将是删贴,而不是移贴。”
在版主一直不作任何解释的情况下,我原以为此移帖是受后面跟帖激辩的连累,于是又将我的贴回政坛。但立即被删(无任何警告解释)。我又以为是受帖子后面那链接的连累,在更正后又贴出。但很快又被删,并被警告不得再贴。而这最后一帖的处理时间是 2004-10-31 14:31。
在版主作出解释、警告和移帖处理后,本人就再未在政坛贴出该帖了,也就是说,此案已经处理过了。过了三个小时,斑竹05又对第一次处理作了一个复审后的解释性结论:其中第三条谓:“版主选择从轻处理,删去违规帖。”(附件三)
可是,一个小时以后,正当俺与芦笛辩论正酣时,班主02突然宣称要推翻前两次已处理的结果,推翻版主05代表坛方宣布过的“从轻处理”结论,另行宣布将本人的所有笔名全部封杀。这样芦笛正处于理屈词穷的激辩也就嘎然而止。
以下是本网的仲裁请求,请大法官予以考虑:
第一,俺那帖子是否属不适合在政论上贴的帖子,版主一再移帖删帖是否合法?这是本案的缘起。
第二,版主02是否有权推翻坛方已经作出过的从轻处罚的决定。一案是否可以多罚、重(复)罚。
第三、请版主02为他的违规执法向网友道歉。
第四、调查版主02是否有枉法循私保护网友芦笛不受批评的职业操守劣迹。若有,建议法官剥夺其执法权以戒效尤。
谢谢!
屡战屡败
******************
附件一: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4163
作者:屡战屡败 标题:这就是被2号版主一再在“政坛”删除的理性批评帖,此坛自诩的“公正”可说昭然若揭,简直无地自容! - 2004-10-31 14:31 (12 reads)
【提上来】评芦笛的忆青牛文:芦笛的精明与于青牛的愚钝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评芦笛的忆青牛文:说了那么多,用一句话即可概括。。。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从中国出来的芦笛先生在网上咋咋呼呼这么多年,竟无一言为任何一件国人的现实苦难向专制者抗议过;而生长在国外的华侨青牛先生却领衔发起了营救中国女孩刘荻的抗议活动并成功地救出了“人质”。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是的,海外华人青牛太简单、太天真,没有芦笛这位专骂前朝不骂当朝的“曲线救己”的大陆人来得复杂和圆滑。不过,一批又一批的“芦迷”们终于弃芦笛而去,甚至成为网上批芦、戏芦的干将,这种近年来在中文网上一再发生、并还继续发生着的现象,难道还不足以让一些“芦迷”新秀们深省吗?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原帖: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3598&Parent=523444
(海纳百川
www.hjclub.com
)
-----------------------------------------------------
附件二: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4127&Parent=524116
作者:屡战屡败 标题:芦笛是特护病号吗?! - 2004-10-31 11:57 (26 reads)
昨天,俺写了则对芦笛一篇帖子的读后感,凡识中文的人都知道,该文毫无疑问属于理性批评之列。可就因为有钟舟、安魂曲这两只自不量力的小丑在后面略略骚扰了一下——对这点蜘蛛网,本人早已习以为常——聪明的版主便借机将本人的理性评论一扫而光了。
咦,这该不是唱双簧吧?那“欢迎旧网友回来”的甜言蜜语还余音绕梁呢。。。
难道旧网友们回来,就是来欣赏你们原来那百孔千疮的特护病号房的 Upgrade 版吗?呵呵!
以下便是世上最公正的版主兼最具爱心的护士为呵护那位特护病号而移走的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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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作者:斑竹05 标题:关于屡败网友“被删贴”的解释 - 2004-10-31 17:17 (33 reads)
1.屡败网友跟在芦网《青牛》帖之后的“读后感”原帖还好端端的在原处链接
2.屡败网友将“读后感”提为主贴后,因为和安网在此贴之下的辩论中互用酌删词,因此整串帖被酌情移到众议院。芦网并未涉入这次讨论链接。
3.屡败网友在此后以同一帖在罕见反复上贴,从轻是违反版规2.3, 从重则可按炸版处理。版主选择从轻处理,删去违规帖。
希望我上面的解释已经很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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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4374
作者:斑竹02 标题:既然屡战屡败网友无视我的警告,贴524163再贴重复贴,特封名一周 - 2004-10-31 18:15 (28 reads)
根据论坛规则第4条“(4)在帖子被删除后,仍反复上内容相同或近似的帖子超过两次者。”,其主笔名高寒上封名一览表,马甲屡战屡败封杀。
作者:
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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屡败:6天后再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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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
- (0 Byte) 2004-11-02 周二, 上午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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