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 作者 |  乱世女杰之一--铁血复仇施剑翘 |    |   
		| 湘君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乱世女杰之一--铁血复仇施剑翘
 
 湘君
 
 知道施剑翘这个名字的人,可能不会太多,但知道孙传芳这个名字的人,应该不会太
 少。要说施剑翘,就不得不说孙传芳。
 
 孙传芳是直系军阀,杀人的大魔头,一生草菅人命,杀人无算。在他杀的人当中,有
 一个人叫做施从滨。
 
 施从滨是当时的山东军务帮办兼奉系第二军军长,在1925年11月的直奉大战中被孙
 传芳俘虏。孙传芳违背战时不杀俘、不戮降的规则,杀了施从滨,并枭首示众。对孙
 传芳自己来说,他最不该杀的人就是这个施从滨,因为施从滨的女儿是施剑翘。
 
 施剑翘(1905--1973),安徽桐城人,自小识文断字,知书达理。父亲被孙传芳杀害
 的消息传到家中时,施剑翘悲愤难抑,赋七律一首以言志:
 
 战地惊鸿传噩耗,闺中疑假复疑真。
 背娘偷问归来使,恳叔潜移劫后身。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伦。
 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施剑翘只是一位弱女子,要想复仇,谈何容易。起先,她将复仇的希望寄托在叔叔的
 儿子,堂兄施中诚身上。施中诚幼年丧父,自小由施从滨夫妇养大,并被伯父送到保
 定军校学习。毕业后,在伯父的协助下,官运亨通,在伯父被杀之后,还坐上了烟台
 警备司令的宝座。按说,施中诚有理由也有能力为伯父报仇,但他却不愿因为为伯父
 报仇而失去荣华富贵。施中诚的怯懦让施剑翘怒火中烧,她写信给施中诚断绝了兄妹
 关系。
 
 接着,施剑翘又将复仇的希望寄托在施中诚保定军校的同学施靖公身上。当时施靖公
 在山西阎锡山军中任职,当他得知施剑翘父亲的遭遇后,在施剑翘面前将胸脯拍得山
 响,说这复仇之事包在他身上,哪怕是粉身碎骨,也是在所不辞。他的话让施剑翘感
 动极了,竟不惜以身相许。可是在婚后数年当中,每次施剑翘提醒施靖公为父报仇的
 事时,施靖公总是拿言语搪塞过去。最后,施剑翘终于看清施靖公是个食言而肥的懦
 夫,依然于1935年6月带着孩子离开了施靖公。行前,她再次赋诗明志:
 
 一再牺牲为父仇,
 年年不报使人愁。
 痴心愿望求人助,
 结果仍须自出头。
 
 自此,施剑翘打消了求人帮忙的念头,决定自己承担起复仇的重任。她开始处处留心
 孙传芳的动向,希望能找到一个复仇的机会。
 
 不久,这样的机会真的来了。孙传芳被北伐军打败以后,躲进了天津英租界,号称自
 己开始信佛,做起了居士,并起了个法号叫做智圆。施剑翘查清了,孙传芳每个星期
 三都要参加居士林道会,便决定在道会上下手。
 
 1935年11月13日,施剑翘参加了居士林道会,不动声色地坐在孙传芳后面。当诵经
 开始后,施剑翘悄悄从皮包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勃朗宁手枪,慢慢地打开保险,对准
 孙传芳的后脑勺扣动了扳机,接着,又对孙传芳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开一枪。孙传芳血
 浆并流,当场毙命。打死孙传芳后,施剑翘在现场向慌乱的众人散发传单,言明打死
 孙传芳只是为父报仇,并为惊扰了各位表示歉意。接着,施剑翘从容向警局自首。
 
 施剑翘一案,由地方法院初审判决有期徒刑十年,后经过上诉,又由天津高级法院二
 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七年。当时,施剑翘一案震动了全国,全国各地许多民间团体,还
 有冯玉祥将军及张继,李烈钧等国民党元老都通电呼吁最高法院能特赦报父仇的孝女,
 除国贼的侠女施剑翘。
 
 1936年10月20日,中华民国最高法院终于下达特赦令。施剑翘听到这个消息,安详
 平静,并未兴高采烈。她脱去囚服,穿上自己的衣服,从容地走出了牢房。
 
 施剑翘的故事,即使原封不动地搬上银幕,也是一部极好的电影,但关于她的电影至
 今也没有人拍过。不过作家周梅森有部小说叫做《英雄出世》,里面的主人公之一—
 玉环,就是以施剑翘为原型的。
 
 湘君很喜欢这样有信念,有执著的小人物,而对大人物的信念与执著有着警惕。大人
 物的信念与执著,即使其初衷是良好的,也常常不免会裹挟着一个社会朝着某一个方
 向滚滚而去,不知所止。小人物呢,只要其信念与执著是出于社会公正,而其行为又
 只关乎自己,不连累他人,而且不以滥杀无辜为手段,那么这样的信念与执著就会对
 局部的社会公正有益,而总体的社会公正又是由各个局部的公正组成的。一个社会总
 体的公正不仅需要制度,清官,更需要有个人信念与执著的小人物多一些,再多一些。
 
 从1925年11月施剑翘父亲被杀,到她1935年11月复仇,恰好十年,印证了那么一
 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复仇十年志气高,
 色自从容胆自豪,
 手毙凶徒快意事,
 生女当如施剑翘。
 
 
 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 返回顶端 |  |   
		|  |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