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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赵达功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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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达功请进---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赵达功请进--- (272 reads)      时间: 2004-10-26 周二, 下午9:16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你在楼下说“曾仁全所说我是认可的,安魂曲的疑问也有道理,问题是中国太大,监狱差异太大,南方与北方差异就很大;还有,十几年前,几十年前,中国的监狱状况差距更大。因此,杜导斌狱中情况我并不感到有什么不正常的”,其实我觉得“不正常”的,主要还不是你理解的这些。

也许我文中质疑的杜导斌“和死刑犯同囚”“关在常关政治犯的地方”这类具体细节在不同年代、不同地方的看守所会有所不同。。。但中国大陆的看守所有一点却是决不会变的,那就是决不可能让一般的犯人在那里不仅不吃饮食之苦,反而能“养得白白胖胖”!----所以当我看到后来曾仁全说杜导斌居然能“养得白白胖胖”的时候,我真的是很吃惊的,如果曾仁全所说没有夸张或调侃的话,那么我不得不认为:杜导斌在看守所中可是真够会“混”的。

我给你讲讲我自己的情况----我们那时每天犯人定量八两,比杜导斌他们少一两,也是同样没有什么油水。。。我们每半个月可以加一次餐,每个人半碗粉蒸肉,而且瘦肉也不算太少;另外就是如果你有钱的话,那么每两周(和粉蒸肉刚好错开)可以花10元钱买一大碗油水十分足的红烧肉。。。这样算下来我们平均每周能吃半碗肉的样子----红烧肉理论上我虽然可以自己买一碗自己吃个饱,但到时候却一般都会和同室犯人分吃的。因为看守所里虽然常欺负新来的,但是那些买不起肉地位也不高的的,平时也会能分到点肉吃,这一点倒还挺有人情味。:)

除了每天八两饭和每周半碗肉之外,基本上看守所里就没什么可以补充营养的了,除非逢年过节(春节或者中秋这样的传统节日),有钱的可以买大量月饼等等。。。但这玩意买来就天天馋,忍不住不去吃,所以不仅对胃口没好处,反而能因为一时吃得太多把胃搞坏----我中秋节就居然一天自己吃了十个月饼,可见真是馋坏了!

89年当时的大陆城市一般居民收入物价指数都很低,月收入百元的就算高工资了。。。而在看守所里,每个月30元(就是三大碗红烧肉的价钱),已经足以买一个人充当你自己的打手保镖了。。。由于我家里经济条件比较好,寄来了不少钱,加上同学老师纷纷捐款送钱,我在里面居然每个月能有300元左右的“收入”!乖乖,这可是了不得的“富”了,估计在看守所里相比今日杜导斌看守所那些贪官们还要相对有钱呢,以至于到后来我们整个号子的加餐都是我出钱了。。。可即使这样,由于看守所本身的饮食限制,我的胃口却始终没有得到起码的满足,更不要说“养得白白胖胖”了----事实上,我刚出狱那天,身体因缺乏营养虚弱到走几百米居然走到半路就要坐在马路沿子上喘息的地步。

之所以在大陆的看守所,你光有钱还不能满足自己的胃口,关键原因是那里的管教原则就是不让犯人们吃饱,据说这是为了不让犯人有力气逃跑,同时也更方便在心理上打击犯人,好让犯人在审讯中更容易交待。。。所以坐过看守所的人都知道:那里面几乎所有可能判刑的人都希望能快判快送,因为劳改队或者监狱至少让你吃饱是绝无问题的。在看守所里,不要说你自己决不能想买啥吃就买啥吃,事实上外面也根本送不进来什么吃的,因为所方根本禁止外面送吃的喝的,理由很简单:万一你让外面给你送来毒药了咋办?

所以,如果杜导斌真能在他的看守所“养得白白胖胖”,那可真得很有点本事不可。。。很遗憾,他的这种“本事”,恰恰就是我文章最后所强烈反感的:利用那些贪污受贿犯了事但毕竟还留下相当积蓄、门路的经济犯罪分子靠家属行贿、拉关系等方式获得的看守所特权照顾,来同时为自己揩油沾光(因为他当了狱头,又和管教关系不错,就可以故意挑选这些能得到特殊照顾的人和他同室,这些人自然会懂得让他这个狱头也沾点光)!

请注意在这里我并不是批评指责杜导斌在狱中沾那些经济犯罪分子特权腐败之光这件事情本身,因为老实说在看守所里一个人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设法在不伤害他人的情况下去尽量改善自己的处境,这也完全是情有可原的,换了我自己也未必经得起这种能满足一个人最基本生理需求的诱惑。。。。但这样的“揩犯人之油”“沾腐败之光”狱中所作所为,毕竟在我们这些平时忧国忧民的知识分子眼中,总不该是一件值得事后自满炫耀的事情吧?

如果我们自己都对我们这些人自己在看守所中这样的准特权腐败行为“并不感到有什么不正常的”、反而要事后四处宣传自己的这种“精明”的话,那么普通的读者们会怎么想?这种“狱中札记”本身,难道不是在事实上无奈地承认了我们这个社会腐败特权思想的根深蒂固、情有可原么?毕竟,在为了让自己狱中吃饱而刻意沾特权腐败之光,和为了让自己过得更好而顺手捞社会好处。。。这两者之间的心理鸿沟其实根本是很小的。虽然在特定情况下我们每个人为了生存都可能违心地出卖自己一贯坚持的某种原则,但,当我们再度拥有选择自由的时候,我们回过头来,总该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一点基本的对错感和羞耻心不是?

当然,这位“曾仁全”毕竟并非杜导斌本人,此人的来路我也不清楚,连他这样在海外传媒发表所谓“杜导斌狱中札记”究竟是否得到杜导斌本人同意、并经过杜导斌本人审稿(如果不这样,那么他就不仅不负责任,而且事实侵权了)。。。这些也都尚存疑问,甚至不排除这是有人在故意对无法辩解的杜导斌形褒实贬(那段“白白胖胖”的描述客观效果肯定是这样的,我就见网上有人愤怒地说“中共的监狱对政治犯有这么好待遇么?”)。

所以老赵如果你能和杜导斌说上话,那么请你务必让他对一切涉及自己经历思想的他人文章至少要做到事先过目----换了我本人,出狱后和朋友们聊天吹牛时,也可能会吹吹自己“白白胖胖”的本事,这本身并不算太过分,但要是让一个不知深浅的外人去公开写成文章发表,可就对老杜个人形象大大地不好了----你想:民主人士中象我安魂曲一样曾经坐牢饿到虚弱得走不动路的人该有多少?他们看到“白白胖胖”这样的“狱中札记”,心里的感觉能舒服么?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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