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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算是简答--给狼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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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不能算是简答--给狼协
RE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979
经验值: 533
标题:
不能算是简答--给狼协
(269 reads)
时间:
2004-10-25 周一, 下午12:28
作者:
RE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1) 检验有点经济常识。你说的情况是垄断巨头需要分拆,奸坛显然没有到那一地步。在一定的程度下,规模越大,效用越高。所以有麦当那、Walmart. 反过来,我们看到中国人开的很多公司,很小的情况下就因为无法合作而不断地分裂,所以永远挣扎在生存线上。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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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自由竞争是优先的,优先于规模效应。不能为了规模效应侵害那怕一点自由竞争。这也是政府为了保护自由竞争的目的。中小公司如果在小公司就无法合作不断分裂,即使大了也必定会无法合作不断分裂,这是无法避免的。美国公司也面临同样问题。如果你说海纳百川的分裂从你管理人的角度看是浪费,还情有可原,但是那样就视野太窄了。从海纳百川的网友地位,或者旁观者的地位看,分裂既然是无可避免,有符合自由竞争原则,根本谈不上浪费的问题。不需要达到一定规模后才适用于自由竞争原则。不管公司主管多么的害怕分裂,顾客甚至员工还是希望有自由竞争。
2) 沉船前老狼对新海川诸君说过一句话:海纳百川的今天,一定是新海川的明天。为什么?因为新海川承袭了以来俱乐部的一切弊病,必然导致同样的事件发生。所以新海川从海纳百川分出来,然后又有新的论坛从更小规模的新海川分出来(根据贝苏尼说)。。。越分越细,效率越低,人气越少。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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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呵呵,说了不和你讨论新海船细节。请找出贝苏尼原话,更小规模的新海船从新海船中分出来。如果不能,下面那条我就不该理你。
3)“新海川沦落的新证据在狼协眼里当然是因为贝苏尼从新海船反水”。这是你的判断,不是狼协的判断。请从我的文章力找出这样的意思来。甚至我的文章里从来就没有表达过贝苏尼来这里是反水。我也从来没有这么认为过。新海川的沦落的证据我是说过的,那就是其访问量排名的急剧下降,已经低于海纳百川的一个数量级。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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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竟然捏造我的话,把不是我的意思硬按在我的头上,这样的讨论,恕不奉陪。
RE: 你看,我的原话是“新海川沦落的新证据在狼协眼里当然是因为贝苏尼从新海船反水”,清楚的表明了证据有新旧之分。没有说贝苏尼的反水是你唯一的判断。然后你需要我举出你文章中的意思来说明那是你的意思。意思当然是我的判断,你现在可以任意否认。但是我还是原意给出一些证据出来,说明关于贝苏尼回到狼海川,在董事会内部有这样的一种思潮。我不知道你们如何调节董事会的意见,董事们的意见很有可能不代表你的意见,现在也没有针对贝苏尼的回归有个决议。所以只好从董事们的支言片语中来领悟。找这些证据的确还化了我不少时间。希望你们董事们能有个统一精神,别到处胡说八道的。
“刚才进来,看见贝网友归来,大喜过望,就在新海川效法中共当局,开具黑名单,秘密封杀“毁了爱心和理性的一群”异议高手的中文网络史上最大丑闻曝光,海内外为之哗然之时,贝网毅然回归本坛,用此举向全世界宣告谁是光明正大、胸襟磊落,坚信民主自由原则并身体力行的伟丈夫,而谁是叶公好龙、挂羊头卖狗肉,一面标榜言论自由,一面铁腕实行文化专制的坐在坟头上喃喃自语的慕容复。这里谨对贝网友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她深明大义,弃暗投明的壮举表示衷心赞佩!”
作者:芦笛 标题:热烈欢迎贝苏尼网友回归!!!! - 2004-10-21 22:48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0000
董事会成员认为贝苏尼反水之用意不言自明。
“的确,大贝不是自己说她现在正在“享受自由网人之乐”么?就算这话不是脱离了新海川俱乐部的意思,那又便如何?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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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心地之单纯度,比小学生还更胜一筹。她根本就意识不到上这儿来本身就犯了人家的大忌:只有她才看不出来,在“新海川”爆出开具黑名单、暗杀“一群”异议高手的空前丑闻之际,她却在此现身并得到盛大欢迎与热情款待的事实,再鲜明不过地对比出了两家网站判若云泥的高下。 (海纳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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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这一事实就足够让人家衔骨切齿了,更何况她还在这儿默认了新海川俱乐部成员冒充海纳百川俱乐部成员在网上招摇撞骗、欺骗公众、肆意诽谤姐妹网站,直接承认了该网站的衰落是因为不能容忍性格和观点的不同,为追求“观点趋同”而将内部冲突“最大化”,最终堕落为“零散的小圈子”。说过这些话后,人家还怎么可能饶她?”。。。
“老芦素性迟钝,半天才醒悟过来。此前写的那几个帖子,都着重于对公众讲清楚真相。不瞒你说,我深知你为人诚实,知道你否认不了那些事实,所以才把你的光临当成了难得的当众对质机会。承蒙你的配合,我向公众披露真相的目的已经达到,此后就绝对不会再提了。”
芦笛 标题:再次诚心挽留大贝在此定居 - 2004-10-22 17:50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0439
反水已经被董事会成员接受,并表示欢迎。
“最近贝女士弃暗投明、毅然回归本坛,和众网友畅叙旧事,圆满取得以下四项重大成就:
特别难能可贵的是,为了reinforce 读者的印象,她还特地承认她在退出俱乐部前曾最后动用斑竹权力关掉了自己的文集,以此方式重申她确实已经退出了海纳百川俱乐部。感谢贝女士与我的热情配合,如今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诸位那声明已由她证明是无耻谎言,而所有的签名者都是不要脸的骗子。”
芦笛 标题:正告新海川大拿小霜先生及其“同不仁” 2004-10-23 08:11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0675
这篇就更清楚准确了,而且写作目的也是给新海船看的。内容很翔实,感兴趣的可以自己去详细看看。
芦笛先生的线索先到这里,他先生的嘴巴大,这样的东西很多,我也没有太详细看。这总是董事会成员的认证。
狼先生也有不少。
狼协 标题:答贝苏尼:欲盖弥彰,难得糊涂,兼论新海川的沦落 - 2004-10-22 15:14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0356
“呵呵,这种角色大概也只有你来演才合适。因为别人装傻还没人相信。”
“非要充当青天大老爷去压制某种声音的是你们吧?当初在网友法庭判决中落败,不遗余力地反对陪审团的不正是你自己么?衰落的是新海川,不是别人!”
““我只想享受自由网人的快乐,近期内无意加入论坛管理。”可能有点会错了意。不过这是不是也意味着你已经从新海川俱乐部中引退?”
“你的那个声明,不声明我也知道,你谁都不能代表。”
最为重要的是,在这篇主要回答大贝的文章中,在最后你表达了所谓新海船“沦落”的原因。简述的四点虽然没有后来的清楚明白,但是雏形初具。也就是后来你论述的四条。
“第一个原因,就是你们那伙人里面,没有一个是有担当的。请看新海川论坛上,有谁是光明正大地代表过坛方出来表明立场的?全部都当缩头乌龟,执法、管理连昔日的马甲都不敢露。老虫是你们的主心骨,可是他从头到尾连一分钱都没出过,你能想像他能有什么担当?第二个原因,是体制使然。新海川的成立是因为抢劫,没有出钱的竟然可以抢出钱的人的财产,没有贡献的竟然可以当有贡献的人的家,这样的“民主”,谁会去当这冤大头呢?更何况是你们这样的人精?第三个原因,是你们那边虽然无人有担当,却是技阀做主。而技阀之一亚瑟是个愚蠢之极的人,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而你们内部矛盾重重,当初亚瑟为了将RR赶出俱乐部,以服务器相要挟,最终RR只能“半退”:没有任何道理可讲。论坛的命根子掌握在这样蛮横而愚蠢的人手里,可谓千钧一发,你们最后都只能给他陪葬。第四个原因,是你们自己可以当青天大老爷的假定,是永远不能成立的。网络上相互对立的观点不计其数,各种性格的人千千万万,你们以自己的倾向去作绝对仲裁,就必然会激怒其他倾向的人。希望网友体谅你们“义工”?实践已经证明了,门都没有。关键是你们并不可能是青天大老爷,而由坚决拒绝将司法交付独立第三方。而这也正是你们不满老狼发动政变的原因之一。这样的“新海纳百川”,最终必定会沦落到只纳一川,然后越分越小,没有任何的活水,成为一条臭水沟。”
试问,这么重要的文献为什么在大贝回归以后发表,为何在回答大贝的文章里面兼顾? 你说和贝苏尼的回归一点没有关系? 我实在不能得出这个结论。
在另外一篇文中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就是在欢迎贝苏尼的同时数落新海船一番。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0003
狼协 标题:欢迎贝苏尼网友回归并请转告新海川俱乐部 - 2004-10-21 23:01
“现在竞争的结果,应该是一目了然。不但我们从废墟中重建,给我们捐款的网友和金额远远超过贵坛(你们抢了别人的服务器还要募捐,也让人大跌眼镜),充分显示了人心的向背,本坛的流量超过贵坛的一个数量级,你们的“新海川”,事实证明是只纳一川,沦落成为“民运之友”,门可罗雀。最近贵坛的纷争也证明了你们那套行不通。连当初支持你们的基本网友都尚且如此激烈地反对你们的“独裁统治”,黑箱操作。你们号称是有民主自由法制理念并且建立一个论坛为此奋斗的一群,难道对此不感到羞愧吗?相比之下,海纳百川政治清明,运行稳定,三权分立。斑竹由网友自愿报名选任,立法由董事会主持,司法有独立的网友法庭和陪审团。工作内坛三方共同参加,而且所有捐款网友都有权进入参观,立法、执法、和司法操作高度透明。这一切保证了对所有不同政治倾向的网友的公平对待,真正做到了海纳百川。”
试问,如果贝苏尼归来对你在新海船的判断上没有任何作用,又何必在与贝苏尼或者新海船的文章中一再把两个个体联系在一起?而且在题目里面就要唐而皇之的说明呢?
第三篇 狼协 标题:提上来:分裂的资源浪费,并再谈新海川的沦落 - 2004-10-24 02:12
http://www.hjclub.com/showtopic.asp?ID=521107
这篇是原本跟在辨证关于贝苏尼标题下的小文。被你提上来了。
辩症 标题:真希望新老海川再找个机会合并其来,贝苏尼网友来这里了,但 - 2004-10-23 20:19 (50 reads) 新海川还有许多我喜欢的网友:如吾丁,原心,小左,茉莉等。 其实老网客上网主要不为宣传自己的主张,而是想看看熟悉的网友又在想什么,有无自己可以借鉴的观点
分裂本来就是一种资源浪费 -- 狼协 - (2252 Byte) 2004-10-24 2:06:39 (22 reads)
这篇中主要是第一篇中内容的发挥扩展,添加了分裂是浪费的谬论。看来贝苏尼对于启发你发表健谈的看法有催化作用。
下面这个短文可能揭示一些奥秘。
“狼协 标题:老芦,你是好心。不过大贝这人就这点好,心地比较磊落,也不在乎会得罪什么人 - 2004-10-23 17:47 (63 reads)
憨归憨,不会搞太多名堂。所以你看咱们这里的网友都欢迎她。这就够了。其实人心都是很亮堂的,谁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咱们海纳百川能够起死回生,其实根本上是靠了网友的人心。给咱们捐款的,左中右的都有,包括民主派。”
呵呵,这里谈到了人心向背,却拿贝苏尼作例子,用意昭然,尽人皆知。
如果你不能很好的约束董事会成员乱说话,也不能很好的隐藏自己的意思,却把自己说过得话让我来找证据证明,还要诬蔑我捏造,是不是脸皮也太厚了点。
作者:
RE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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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有耐心的网友自己从找来的那些“证据”来证明你的话吧
--
狼协
- (89 Byte) 2004-10-25 周一, 下午12:36
(108 reads)
呵呵,请便。
--
RE
- (0 Byte) 2004-10-25 周一, 下午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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