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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苏尼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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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首先坦白我的动机。
前几天偶然逛到此地,看到“吃草的老虎”网友重贴随处长的《奸坛旧事》,以前零星看过几章,重贴的想必是完整版,就看了下去,竟然大受感动。分家以后,恕我直言,两边都失去了那吸引众多网友的“魔力”。为什么会如此,我想是两边网友的观点性格趋同,缺少足够的tension。
然而,这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既然我们都在率性与容忍之间宁可取前者而舍后者,不愿意承认一个(虚拟)社区内所能容纳的冲突存在限度,相反却要将冲突最大化,那么得到的只有日益零散的小圈子。
下面回答老狼。
我一贯认为,打官司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谁也无法阻止他人告状,不论是张西德要告陈桂棣吴春桃,还是法轮功要告赵致真,都只能就公布出来的材料,而不能对告状的行为本身发表意见。你已经了解过追溯期限,so go ahead。作为前属下只想说一句话。“不畏一切艰难困苦,连续几天追击同一个目标”固然是狼的本性,能否对目标构成威胁也暂且不谈,我想在这“几天”之内“目标”不会愿意跟你谈话,也不会倾听你的声音。既然如此,公布文件又有什么意义?
另外,需要做个也许会让你失望的多余声明,我谁也不代表,只代表自己。
多谢芦笛推荐。我只想享受自由网人的快乐,近期内无意加入论坛管理。
我的文集是退出俱乐部之前最后一次行使斑竹权力关掉的,近期内也不打算恢复。
谢谢大家!
作者:Anonymous 在 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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