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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禁赵紫阳限制他人身自由的依据是国法,党章还是党魁的意志?胡温新政没有新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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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明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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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以强调法制,宪法绝对权威为政治诉求的胡温新政,现在面临的最简单的一个挑战就是关于赵紫阳的人身自由问题.
赵并没有触犯任何国家法律(中共自己的法律),政治见解或甚至决策立场的不同可以使他失去权力,但不应该使他失去行动言论的自由. 如果按照宪法行事,依照法律办事,胡温就应该恢复赵的人身自由和言论自由.
党纪无法取代国法,这既然是胡的想法,那么摆在他面前的最简单的一个测试就是还赵人身自由.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宪法的权威,还谈什么法制或法治?连中共自己的前总书记都没有自由,都无法依照法律来处理,更妄谈普通百姓了.也许在胡的心中不过是宪法中的一条,就是"党领导一切"才是宪法的主要内容和权威吧?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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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 -- 英子 - (73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4:01 (111 reads)
- 这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 随便 - (33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4:05 (79 reads)
- 不对吧 -- 英子 - (30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3:40 (98 reads)
- 赵是党员,估计算按党纪处理 -- 随便 - (35 Byte) 2004-10-19 周二, 上午3:19 (90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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