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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贴─ 印巴关系:难解之结 (963 reads)      时间: 2004-10-19 周二, 上午3:54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印巴关系:难解之结
陈继东

一、 印巴分治的后遗症

1947年8月14日和15日,巴基斯坦和印度分别宣布独立,从而结束了英帝国对南亚次大陆近两百年的殖民统治。然而,按《蒙巴顿方案》对南亚次大陆所进行的分治,却给印巴两国关系发展带来了影响深远的后遗症。

1.相互猜疑,缺乏信任

印巴分治的第一个后遗症,是在两国关系发展中埋下了缺乏信任和相互防范的心理隔阂。《蒙巴顿方案》是依据“两个民族”的理论对次大陆进行分治的。这种理论为穆斯林联盟所坚持而奉为巴基斯坦建国的理论基础,但印度国大党则坚决反对。虽然印度国大党迫于当时的形势而接受了分治的方案,但印度至今也不接受两个民族的理论,并坚持认为印巴分治是一个人为的错误,统一印度的分裂损害了印度悠久文明的历史统一性((印)贾斯万特·辛格:《印度的防务》,新德里,麦克米兰印度有限公司1999年版,第33页。),给印度的大国地位和防务带来了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至今仍耿耿于怀。尼赫鲁当时对巴基斯坦作为一个民族国家的生存力和持久力将信将疑。尼赫鲁为印度早期的对巴立场奠定了基础,并在随后的发展中使之得到巩固。尼赫鲁之后的印度政治领导人对此没有进行实质性的改变。尼赫鲁所确定的印度对巴基斯坦的立场是,他总是认为巴基斯坦的内部问题不会让这个国家长期存在下去。他在某种程度上大大低估了巴基斯坦生存下去的能力,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则是“就让我们看看它到底能撑多长时间。”(同上书,第36页。)

巴基斯坦建国后的一段时间,各方面都遇到了极大困难,尤其是代议制政府建立过程中一波三折,最终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导致实行军法管制才稳住政局(参见李德昌:《巴基斯坦的政治发展(1947~1987)》,四川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43~75页。)。

这似乎证实了尼赫鲁关于巴基斯坦难以长期存在下去的看法,从而使尼赫鲁的对巴立场长期为印度政治领导人所遵循。其影响在于,这样的对巴立场使印度乐于看到巴基斯坦垮台而寻找机会重新统一次大陆,却缺乏真心与巴基斯坦友好相处的诚意,这就难免使印度在与巴基斯坦协商解决双方分歧时表现出居高临下和毫不退让的僵硬行为模式。因为任何有利于巴基斯坦稳定、发展和强大的妥协,都在潜意识上被认为是与印度利益相违背的。

鉴于此,巴基斯坦也针锋相对,用突出自己立国基础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长期生存。在分治之前,穆斯林联盟就依靠两个民族理论来唤起广大穆斯林的宗教、民族认同感,坚持单独立国来维护自己作为次大陆弱势群体的切身利益。建国之后,巴基斯坦又有意识地努力使自己具有一种不同于印度的特征,即一个纯而又纯的伊斯兰国家(贾斯万特·辛格前引书,第37页。),作为生存下去的重要支撑。

这种相互猜疑、缺乏信任的心理隔阂又为独立以来两国的僵持关系所强化。

2.领土争端,僵持不下

印巴分治遗留下来的领土争端长期得不到解决,使两国关系难以有实质性改善。印巴独立不久,就围绕三个较大的土邦——海德拉巴、朱纳加尔和克什米尔——展开了争夺战。朱纳加尔土邦的居民主要是印度教徒,但土邦的统治者纳瓦布是伊斯兰教徒。纳瓦布开始时表示愿意加入巴基斯坦,引起了印度教徒和印度政府的不满。于是,印度派军队开进了朱纳加尔,把伊斯兰教徒的纳瓦布赶跑后,强行将朱纳加尔吞并。这引起了巴基斯坦的强烈不满。在海德拉巴也是这样。海德拉巴土邦王公是伊斯兰教徒,愿意加入巴基斯坦而引起作为土邦多数居民的印度教徒的不满和骚乱。印度不顾巴基斯坦的抗议,将军队开进海德拉巴,强行将其吞并。

在朱纳加尔和海德拉巴两次失利的巴基斯坦不能容忍印度在克什米尔土邦继续得势,而采取了较强硬立场。双方为克什米尔归属问题发生争端,并导致多次兵戎相见。

3.宗教冲突,相互影响

印巴分治的原因是复杂的,包括外因和内因两大方面。英国殖民统治者实行“分而治之”的政策,助长次大陆两大教派之间的冲突,产生了恶劣和深远的影响,这是印巴分治的主要外因。但把次大陆的分裂仅仅归结于这一原因显然不够。事实上,印巴所以最终选择分治,还有其复杂和深刻的内部原因,包括宗教、经济、社会、政治等多种因素。这两方面因素共同促成了次大陆的最后分裂和印巴单独立国。

印巴分治并未解决次大陆的宗教矛盾和冲突。分治之初,宗教冲突曾在一段时间里激化成为血腥的宗教仇杀,在两国人民心灵里蒙上浓厚的阴影;之后,两国国内不时发生的宗教冲突经久不衰,成为影响两国关系改善和正常发展的一大障碍。每当巴基斯坦国内发生或印度国内发生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之间的冲突,都立即会在对方国内引起反应,并成为两国关系中的一个问题。由于巴基斯坦国内的印度教徒所占人口比例很小,印度教、基督教、琐罗亚斯德教和佛教的教徒数量总计才占全国人口的3%(杨翠柏、李德昌:《当代巴基斯坦》,四川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版,第269页。),因此国内印度教与伊斯兰教冲突影响两国关系的事例相对要少得多。影响两国关系的主要是印度国内两大教派的冲突,其中较为突出的例子是1992年印度发生印度教徒拆毁阿约迪亚清真寺事件,导致国内两大教派关系紧张,也引起了巴基斯坦国内伊斯兰教徒的强烈不满和巴基斯坦与印度的外交交涉。

4.其他遗留问题

分治初期,印巴双方忙于解决难民迁移、财产分配、边界划定等迫切问题,虽有争执,但尚能合作,逐步解决了上述问题。除了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之外,分治还产生了印度河及其支流的河水分配问题与飞地及边界争端遗留问题。

关于印度河及其支流的河水分配问题,印巴双方在1948年谈判无果。1952年在世界银行指导下重开谈判。印巴双方于1954年同意接受世界银行提出的解决方案。1960年由世界银行提出印度河水条约草案,同年9月印巴和世界银行三方签署了这个条约。巴基斯坦获得全部水量的80%,印度获得20%。这样,12年多的河水争端得到解决。

分治带来的飞地问题,也是影响两国关系正常化的遗留问题。1958年两国经过谈判,解决了东巴基斯坦与西孟加拉边界的贝鲁巴里地区划分问题,并交换了双方的飞地。但库奇兰恩地区的归属问题却未能解决,并在1965年引发第二次印巴战争。库奇兰恩地区归属问题于1968年2月经仲裁法庭裁决后才得到解决(雷启淮主编:《当代印度》,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7月版,第374页。)。

二、 克什米尔问题

克什米尔归属问题原本是印巴分治的遗留问题,但随着此后国际局势的发展变化和印巴两国关系的起伏不定,在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上掺入了涉及两国政治、安全战略等方面的因素,使这一问题复杂化。经过三个发展阶段,克什米尔问题现已不仅仅是归属的问题。它成了印巴关系中的关键因素,是一个难解的结。

1.问题的产生(1947~1953)

克什米尔的全称是查谟和克什米尔,在古代分属两个不同的小土邦。19世纪前,英国殖民者通过武力征服控制了克什米尔地区。但由于该地区伊斯兰教徒英勇善战,反抗不断,使英国殖民者难以有效控制这一地区。1846年,英国殖民当局对克什米尔采用其惯用手法——分而治之,以750万卢比把克什米尔的统治权卖给了邻近的查谟土邦的统治者,从此两地合为一个土邦。土邦王公和查谟的多数居民是印度教徒,而克什米尔谷地居民93%是穆斯林。就整个克什米尔土邦来说,穆斯林占居民总数的78%,印度教徒占20%(赵德喜、王佑生: 《印度冲突何时休》,中原农民出版社,2000年2月版,第31页。)。

根据分治方案,印度教徒居多数的地区划归印度,穆斯林占多数的地区划归巴基斯坦。按此项原则,克什米尔应划归巴基斯坦。但分治方案同时又规定,土邦有权自己决定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也可以保持独立。按此项规定,克什米尔王公做出的选择也应具有法律效力。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产生的根源即在于:印巴双方各执一词,都能从分治方案中找到克什米尔应当归入自己一方的法律依据。

对分治方案的进一步分析表明,按居民所属教派来决定归属的原则是针对英国殖民当局直接统治地区规定的;对英国殖民当局间接统治的各土邦,分治方案的处理原则是让土邦王公自己决定。如果印巴双方都严格按此原则处理土邦归属,则海德拉巴和朱纳加尔就应归巴基斯坦,因为这两个土邦的王公都是穆斯林并表示愿意加入巴基斯坦。尽管这两个土邦的多数居民是印度教徒并反对加入巴基斯坦,但土邦王公的选择应具有法律效力。如果那样的话,克什米尔王公做出加入印度的选择,巴基斯坦也不能表示异议。但问题就出在印度以海德拉巴和朱纳加尔两个土邦的多数居民是印度教徒和地理原则为理由,通过武力手段推翻土邦王公的选择而强行吞并了这两个土邦。在这两个土邦归属上失利的巴基斯坦在涉及克什米尔土邦归属问题时也针锋相对,以克什米尔土邦多数居民是穆斯林为由,主张通过全民公决来决定克什米尔归属,而不承认土邦王公出于借印度之兵力来镇压穆斯林居民反抗之目的而签署的加入印度联邦的文件合法有效。印度则坚持土邦王公有权决定加入印度,认为土邦王公加入印度的文件合法有效。由此不难看出,印度在解决土邦归属问题时奉行了“双重标准”以削弱巴基斯坦,从而导致克什米尔归属问题的产生。

克什米尔归属问题被印巴双方以战争的形式尖锐地提出来。第一次印巴战争经联合国调停,于1949年初正式停火,同年7月划定停火线。停战后,双方围绕如何实行公民投票决定归属问题进行了激烈斗争,美英等国进行了积极干预。直到1953年,印巴双方均表示尊重克什米尔人民的自决权,承诺通过公民投票决定归属,承认以联合国有关决议作为解决问题的基础,也接受国际社会的调解。1953年8月20日,印巴两国总理在德里发表联合公报时称,克什米尔争端应该按照该邦人民的愿望来解决,而“调查人民愿望最可行的办法是实行公正无私的公民投票。”

尽管如此,印度方面并非真心诚意承诺举行公民投票,而只是一种缓兵之计。这一点可以从1952年8月25日尼赫鲁给克什米尔印占区总理谢赫·阿卜杜拉的信中看出。在信里,尼赫鲁承认自己曾坚决反对公民投票“直到1948年12月底”,他所以于1948年12月23日接受联合国的公民投票建议,只是为了达到停火的目的。实际上他是决心通过武力维持“当时状态”以等待有利时机。尼赫鲁写道:“在军事和工业方面我们比巴基斯坦强大,但这些优势尚不足以使我们在战争中速战速决或者令巴基斯坦害怕战争。因此,民族利益要求我们对巴基斯坦采取一种和平政策,同时增强我国实力。这种实力不是来自于国防和军队,而是支撑国防和军费开支的工业和经济基础。当我们国力强盛又想要发动战争时,会明显感觉到巴基斯坦对我们的威胁和干扰已越来越小。一旦时机成熟,同时国内国际形势对我们有利,我们将有充分的主动权考虑怎样更好更彻底地使用武力解决问题,无论是在克什米尔还是别的地方。”这就是尼赫鲁所奉行的“靠实力谈判”政策。((印)《贾瓦哈拉尔·尼赫鲁选集》,1996年版,19卷,第322页。另见(印)《前线》,1998年7月刊。)

印度政府在这期间的实际行动也印证了尼赫鲁的上述政策。1951年印度在印占克什米尔成立了旨在为吞并克什米尔制造法律依据的制宪会议,并在执行联合国非军事化和公民投票等决议时多方设置障碍,致使公民投票始终未能实现。印度主张巴基斯坦应当全部撤军,理由是巴基斯坦是入侵者,印度方面的非军事化义务只是在巴方全部撤军后减少在克什米尔的驻军。(Prem Shankar Jha,Kashmir, 1947.Rival Versions Histor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Delhi, 1999, pp.4~5.)在实现了这样的“非军事化”后,再组织公民投票。而巴基斯坦则认为只有双方都撤出军队,举行的公民投票才能真正体现民意,因此不同意单方面撤军。非军事化无法实现,公民投票也就无从谈起,从而使联合国相关决议和印巴相关双边协定成为一纸空文。1953年8月,由于印占克什米尔总理谢赫·阿卜杜拉在美国暗中支持下谋求独立,遭到印度压制。印度策动了所谓政变,将阿卜杜拉监禁起来,并采取措施加强对克什米尔印占区的控制。

总的来看,1947年至1953年可以划为克什米尔问题的产生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内容是:①印巴双方因分治而引发克什米尔争端,双方兵戎相见;②印巴双方均承认克什米尔问题是归属问题;③印巴双方均承认解决克什米尔归属问题的基础是联合国有关决议,承诺通过公民投票加以解决;④印巴双方均接受国际社会对克什米尔归属问题的调停,不反对外国介入;⑤双方在解决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上的诚意是有差别的,印度方面并非真心同意举行公民投票决定归属。这是此后克什米尔问题进一步复杂化的重要根源。

2.问题的复杂化(1954~1972年)

1954年至1972年是克什米尔问题发展的第二阶段,即复杂化阶段。20世纪50年代,美苏在南亚次大陆的争夺越演越烈。巴基斯坦加紧向美国靠拢以增强自己对抗印度的力量。1954年9月,巴基斯坦参加以美国为首的“东南亚防务集团”,一年后又参加“巴格达条约组织”。而前苏联为了拉拢印度,则明确表态支持印度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立场。外国势力的介入使克什米尔问题日趋复杂。印度因有苏联的支持而加紧了吞并克什米尔的步骤:1954年12月,印度操纵印占克什米尔议会通过了“有限度”加入印度的决议;1956年11月,印占克什米尔制宪会议通过邦宪法,规定克什米尔加入印渡联邦,并于1957年1月26日生效。同时,印度以巴基斯坦加入国际军事集团为借口,收回了实行公民投票的承诺((印)拉杰西·拉贾格帕兰:“新实在论与印巴冲突”,《战略分析》,新德里,1999年1月,第11页。),从此在国际论坛上将克什米尔问题由归属问题转为巴基斯坦的“侵略”问题,标志着印度对克什米尔问题立场的根本性转变。

美苏出于自身的战略利益,则试图利用克什米尔问题操纵印巴。50年代末60年代初,美国为达到“印巴联防反共”、建立针对中国的“新月形包围圈”的目的,积极促使印巴解决克什米尔问题,先后提出“共管”、“分治”等方案,试图以“中立化”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美国特使罗斯托还抛出“罗斯托方案”,提出将克什米尔谷地一分为二,北部归巴,南部(包括通向中印边境的斯利那加一列城、拉达克战略公路)为印度保留,进而成立印巴“联邦”。1962年,中印边界冲突爆发,美国以军援为条件,压印度解决克什米尔问题。在美国的推动下,印巴两国于1962年12月至1963年5月就克什米尔问题先后举行了六次部长级会谈。印度表示愿沿克什米尔停火线作局部调整让步,但不同意割让克什米尔各地;巴方也愿作出一定让步,但不满印方的少许让步,会谈最终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1965年第二次印巴战争爆发后,美国压巴基斯坦妥协停火,停止对巴方军援,在克什米尔问题上不为其说话,继续兜售印巴和克什米尔三方组成联邦的方案,导致巴美关系疏远,给了苏联插手的机会。

苏联一贯支持印度的立场,在国际论坛上帮助印度抵制美英等国的压力。它又企图利用克什米尔问题,将印巴两国拉到一起,归入其兜售的“亚洲集体安全体系”中,加以控制和利用。在印巴1965年和1971年战争后,苏联作为第三方,撮合印巴两国分别签署了《塔什干宣言》和《西姆拉协定》。然而,由于印巴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各不相让,最终使这两项协议都对克什米尔问题做了“冷处理”(同上。)。

在这一时期,巴基斯坦为了抵制美印的压力,与我国改善关系。1963年3月2日,中巴签订边界协定,美印对此十分不满。印度指责巴基斯坦与中国做了交易,将原属印度的克什米尔领土让给了中国,至今不承认中巴有共同边界。

总的来看,1954年至1972年是克什米尔问题复杂化的演变阶段。这一阶段出现了以下重要变化和特点:①在大国的介入下,印巴双方对克什米尔问题性质的分歧公开化:巴基斯坦仍坚持这是归属问题,而印度则公开声称这不是归属问题而是巴基斯坦“侵略”问题。②虽然印巴双方仍然接受国际调解,但印方不再接受以联合国有关决议作为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基础,从而模糊了接受国际调解的基础;巴方仍然坚持按联合国决议解决这一问题。③印巴双方均采取措施巩固各自对占领区的有效控制,加紧推行宪政化,造成既成事实,迫使对方单方面做出重大让步。

3.僵持不下(1972年迄今)

1972年以来,克什米尔问题处于僵持状态。这是克什米尔问题的第三个阶段。1971年第三次印巴战争后,印巴双方进入了调整双边关系的新时期。1972年7月3日双方签署《西姆拉协定》。根据这一协定,双方于同年12月划定实际控制线,完成军队后撤,并着手遣返战俘,逐步实现关系正常化。但印度企图利用战后形成的对巴优势,压巴方在多方面让步,以取得更多利益。

《西姆拉协定》使克什米尔问题出现重要变化,主要为以下方面。

第一,该协定规定,印巴将通过双边会议的和平方式解决一切争端。双方所承诺的和平愿望当然是应当肯定的,但这也为印度排除国际社会介入克什米尔问题制造了依据。虽然此后巴方继续谋求国际社会调解克什米尔问题,坚持遵循联合国决议和《西姆拉协定》解决这一问题,但印度却坚持只按《西姆拉协定》精神解决问题,即由印巴双边途径解决问题,断然拒绝任何形式的国际介入,也彻底否定了联合国的有关决议。这样就为印巴双方在力量失衡前提下按有利于印方条件解决问题奠定了基础。巴基斯坦为了扭转这一不利前提,采用支持印占克什米尔穆斯林武装反印活动的方式,使克什米尔问题成为国际热点问题。这是克什米尔地区冲突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

第二,该协定规定,不得单方面谋求改变或用武力威胁和侵犯经调整划定的实际控制线。这一规定有利于双方在彻底解决争端之前维持现状、避免冲突,但其中却暗含维护印方既得利益的伏笔,因为印度坚持克什米尔问题是巴方归还被占领土问题这一立场,这一规定并不妨碍印度单方面谋求改变现状。

第三,协定中有关阻止敌对宣传、防止使用武力危害对方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等条款,并不妨碍印度指责巴基斯坦是入侵者,因为从印方立场来说,巴基斯坦在巴控克什米尔地区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印度“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的侵犯。

《西姆拉协定》以后,印巴双方时断时续进行谈判,但克什米尔问题再也没能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形成了僵持不下的局面。

1974年印度爆炸了核装置,增强了对巴基斯坦的威慑能力,在克什米尔问题上的立场更趋强硬。印度议会的决议案宣称:克什米尔过去、现在都是印度领土的一部分,这是勿庸置疑的事实,“巴基斯坦只不过是强占我国领土的入侵者”。印度议会为此做出了三项决议,印度历届政府基于这三项决议确立了关于克什米尔问题的立场:第一,侵略者应受到严厉打击;第二,巴基斯坦应从其非法占领的克什米尔地区撤军;第三,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保卫我们的领土。((印)《前线》1998年7月3日,“印度人民党领袖夏尔马谈克什米尔问题”。)这样,对印度而言,克什米尔主权问题成为不可谈判的问题,印度政府失去了在克什米尔问题上做出妥协的回旋余地,除非巴基斯坦单方面做出重大让步。这是克什米尔问题长期陷入僵局,至今仍看不到解决希望的症结所在。

《西姆拉协定》之后,印度利用巴基斯坦的弱势地位,加紧拉拢印占克什米尔的反巴势力。1975年使“公民投票阵线”领导人谢赫·阿卜杜拉做出妥协,放弃公民投票的要求。继而把克什米尔升格为邦,废止原克什米尔邦宪法,由阿卜杜拉出任该邦首席部长。巴基斯坦除了加强对巴占区控制之外,还不断向克什米尔印占区的反印穆斯林武装提供支援。这样,除了在克什米尔实际控制线交火冲突和在锡亚琴冰川地区展开角逐之外,印巴双方还为克什米尔印占区发生的流血事件相互指责,形势时紧时松。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①印方利用《西姆拉协定》把克什米尔问题锁定为印巴的双边问题,坚决反对任何外国介入,堵死了通过国际社会协调解决这一问题的途径。②印巴双方在以什么作为解决克什米尔问题之基础的问题上,立场距离拉大,巴方的回旋余地不是很大,印方则毫无回旋余地。③双方都致力于加强对各自控制地区的制度建设,强化既成事实,准备长期对峙。

4.难解的结

至今日,克什米尔问题的解决越来越难,已经成为印巴关系中难解的结。

首先,从人都不可能再接受通过公民投票来解决克什米尔归属问题,否则就要承担“出卖国家神圣领土”的历史罪责。在印度看来,克什米尔归属问题早在1947年10月27日就已合法解决了,现存克什米尔问题是巴基斯坦停止对印度进行“恐怖主义攻击”的问题和如何归还巴占克什米尔的问题。每次印度方面同意就克什米尔问题与巴基斯坦进行会谈,都是在这一意义上界定克什米尔问题的。双边会谈开始之前就注定了会谈破裂的结局。这样就使印方缺乏妥协、退让的余地,而指望巴基斯坦单方面做撤出巴占克什米尔的让步,在通常情况下是不可能的,除非印度武力击败巴基斯坦或趁后者因国内问题分裂夺取巴占克什米尔,就像1971年出现的情况一样,但这将意味着印巴间的全面战争乃至核对抗。

其次,从巴基斯坦方面来看,克什米尔问题已经同国内政治紧密联系在一起。虽然巴方一直坚持克什米尔归属存在争议,使政府不必承担“出卖领土”的历史责任,但做出一定让步的回旋余地也很有限。第一,克什米尔的穆斯林倾向加入巴基斯坦的意愿强烈,国内穆斯林也把帮助克什米尔穆斯林实现自己愿望视为天经地义的责任。这已经成为巴基斯坦国内的共识和国内政治的重要因素。任何背弃克什米尔穆斯林的行为都将使政府面临巨大政治风险,有可能危及国内局势的稳定。第二,失去东巴后的巴基斯坦受到严重削弱。因此,在抗衡印度的安全战略中,克什米尔具有不可替代的重大战略价值,巴基斯坦不能承受失去巴占克什米尔后的更为不利的安全战略态势。在某种程度上,克什米尔问题实质上已经成为巴基斯坦的战略安全问题,涉及国家根本利益。这样,巴基斯坦能做出的让步极为有限,不能满足印方的要求,因此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第三,从克什米尔地区的现状来看,由于印巴两国均已分别在各自控制区进行了地区大选,使各自的占领进一步合法化、宪政化,从而增加了解决克什米尔问题的难度。1996年6月,巴基斯坦在巴控克什米尔地区进行了议会选举,13个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共296人参加了40个议席的竞选,结果以苏尔丹·艾哈默德为首的巴人民党上台执政。(杨翠柏、李德昌前引书,第363页。)同年9月,印度也在印控克什米尔地区举行了大选,但受到当地大多数居民的抵制和巴基斯坦的强烈批评。巴基斯坦政府反复声明,印控区的选举无法解决克什米尔归属问题,按联合国决议举行全民公决才是唯一的出路。印控区的主要政党一致决定不参加该邦的选举,除非中央同意恢复查谟和克什米尔1953年前的地位(即要求恢复原邦宪法)。在这种情况下,110个候选人参加角逐6个席位,其中仅12个候选人被认定为全国性或地区性政党的选区候选人,其余的都以独立候选人身份报名竞选,其中包括5名女性。( Meena Roy,India Votes-Elections; 1996, New Delhi, 1996, p.64.)结果国大党获4个议席,印度人民党获1席,人民党获1席。(同上书,第196页。)印巴双方在各自控制区进行选举的作法,使各自对该地区的控制进一步制度化,也培植出地方实力派及既得利益集团。未来印巴任何一方要做出重大让步,都将面临来自它们的巨大压力。

各种错综复杂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克什米尔问题成了印巴双方难以解决的死结。

三、安全与战略问题

安全与战略因素在印巴关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印巴冲突本质上是由两国间力量失衡和巴基斯坦的不安全感直接造成的,而印巴冲突的持续性则是这种失衡状况的结果,从而为大国介入提供了机会,也为两国的核战略提供了动力。

1.印巴力量失衡与巴基斯坦的安全忧虑

印巴之间力量的失衡是显而易见的。印度几乎在所有物质条件方面都远远超过巴基斯坦。例如,印度人口几乎是巴基斯坦的10倍,仅印度的穆斯林人口就比巴基斯坦全国总人口还要多 (据(印)塔塔服务公司:《1998~1999年印度统计摘要》,1998年孟买,第47页,1991年印度的穆斯林人口为1.016亿人。)。印度的经济实力是巴基斯坦的6倍多,而且印度的工业化要强得多。印度拥有两倍于巴基斯坦的军事力量,是导致巴基斯坦安全忧虑的主要因素。

在印巴分治时,英属印军以2∶1的比例分别分配两国。这个比例几乎迄今没有改变。在质量上印军也略胜一筹,使得印巴军事失衡更为明显。处于弱势的巴基斯坦一直试图弥补对印度的差距。

一般来说,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力量出现失衡是难以避免的,而且未必导致两国之间的对抗或冲突。英属印度的穆斯林集团所以坚持选择分治,是因为他们作为英属印度的弱势集团,担心在独立后受到占优势地位的印度教徒的压制,因而要求成立独立的国家保护自己的权益。换言之,印巴分治本身就是穆斯林民众对自己弱势地位担忧的产物。而分治时出现的大规模教派仇杀和难民潮,似乎又以血的事实证实了穆斯林集团的这种担忧是必要的和现实的。这样,巴基斯坦从建国的第一天起,对印度就有一种深深的安全忧虑。

分治后发生的土邦归属争议和印度希望巴基斯坦不能长期生存下去的立场,又进一步加重了巴基斯坦的安全忧虑。如前所述,在海德拉巴和朱纳加尔土邦归属问题上,印度方面是通过军事手段强行加以吞并(印方自称为“警察行动” ),而在克什米尔归属问题上,印方也是以武力为后盾。同时,印度在巴基斯坦建国初期不相信它有能力长期生存下去,希望通过不断削弱巴基斯坦确立自己在次大陆的主导地位,并等待有朝一日能重新统一次大陆,纠正 “分治的错误”。这就使巴基斯坦面临一个为维护自己国家生存的战略任务。换言之,巴基斯坦所以急于抗衡印度,在建国之初就不惜与印度爆发战争,并非为了挑战印度这一明显强于自己的邻国,实属出于维护安全的战略利益考虑:抗衡印度成为巴基斯坦生存下去的需要。

在国际关系体系中,各国在面对假想敌时一般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用自己的力量来抗衡敌国(国内抗衡),或与有相同愿望的国家联合,共同抗衡敌国(外部抗衡);二是与假想敌站在一边,成为其附庸,以免成为受害者。各国通常愿意选择抗衡,因为抗衡才能维护国家主权。但对于那些本国无力抗衡,又无法找到可靠外部抗衡力量的国家,就不得不采用与敌国结为一派的无奈选择,一些与大国为邻的小国常常发现自己处在这种形势下。巴基斯坦则反其道而行之((印)拉杰西·拉贾格帕兰:“新实在论与印巴冲突”,《战略分析》,新德里,1999年1月,第10页。),因为它要相对强大一些,同时也能够争取到地区外的力量联盟。这样就构成了印巴关系基本框架的核心内容。

1947年以来,巴基斯坦相当部分的国家资源用于抗衡印度。在20世纪50年代,巴基斯坦国民生产总值的约4%用于国防,被批评为政治经济定位于国防而不是发展。但巴基斯坦政治领导人则认为这个比例是最低限度。60年代末,巴基斯坦的国防开支已差不多要占其国民生产总值的6%,而印度的同期比例仅为3%。尽管如此,印度的国防开支数额仍是巴基斯坦的6~7倍。1970年,巴基斯坦将国民生产总值的5.75%用于国防开支,数额为3.25亿美元(美元现价,下同)。印度的同比比例是2.99%,但数额为24.3亿美元。到1975年,巴基斯坦将国民生产总值的6.28%用于国防开支,数额为6.22亿美元,而印度则将国民生产总值的3.32%用于国防开支,总额达33亿美元。在70年代的其他年度里,巴基斯坦的国防开支是国民生产总值的5%,一直为印度同比比例的近2倍。80年代,印度国防开支有所增加,10年时间里一直保持在国民生产总值的3%以上,而巴基斯坦则把国防预算提高到国民生产总值的6%以上。此后,印度国防开支有所下降,在90年代的大部分时间里,基本上保持在国民生产总值的3%以下,但巴基斯坦基本保持在国民生产总值的6%以上。((印)《战略分析》,1999年1月,第11页。)由此可见,巴基斯坦动员了相当国内资源来抗衡印度,但由于两国实力的悬殊,仅靠国内资源是不够的。因此,巴基斯坦还强调以军事结盟和发展盟友的形式,寻救外部援助,这样就为区外大国介入南亚事务提供了机会,也使印巴关系进一步复杂化。

2.印巴安全问题与大国介入

由于地缘战略和人口因素,长期以来南亚次大陆都是大国争夺势力范围的一个主要地区,两个大国在20世纪的冷战也因此影响到了南亚。美国和苏联都竞相在南亚地区寻找立足点,印巴两国也力图利用超级大国之间的竞争来为自己谋利益。巴基斯坦出于寻求外部援助力量的需要愿意为美国的利益提供方便,不但把外部势力引入南亚次大陆,同时也强化了对抗印度的立场。而印度的对策则是向苏联寻求援助以平衡美国力量的介入,从而最终把冷战的两个主角都带进了南亚地区,使印巴关系和南亚安全战略格局复杂化。((印)S.塔普利亚尔:“印巴冲突与外部势力”,《战略分析》,新德里,1998年10月,第24页。)最初,巴基斯坦为抗衡印度而寻求的盟国是美国。1954年,美巴签署《军事互助条约》,该条约被巴基斯坦视为抗衡印度的措施之一。当时巴基斯坦总理曾清楚地阐述了寻求与美国结盟的原因:“目前,由于印度的军事力量比我们强大得多,我们还无法解决此问题。当我们拥有足够的军事力量时,我保证我们会有更多的解决机会。”((印)《战略分析》,1999年1月,第12页。)1954~1959年间,巴基斯坦不但得到美国6亿美元的国防援助和经济援助,还得到了价值5.22亿美元的军事硬件设施及诸如F-104战斗机这类高科技武器,从某些方面弥补了印巴军事质量上的差距。

但是,美巴联盟对于巴基斯坦来说也是一种冒险。首先,美巴结盟使巴基斯坦与一些伊斯兰国家关系蒙上阴影,例如埃及就对巴基斯坦的此举感到愤怒。尽管伊斯兰国家的不满情绪使巴基斯坦感到为难,但为了抗衡印度,巴基斯坦义无反顾地做出了与美国结盟的选择,这也说明印度给巴基斯坦造成的安全忧虑多么强烈。其次,由于美巴条约的签署主要针对社会主义国家,使巴基斯坦又面临着苏巴关系和中巴关系遭破坏的困境。尽管巴基斯坦反复对中国和苏联强调这个条约不是针对它们的,但效果却并不明显。苏联对克什米尔争端和巴基斯坦境内普什图人问题的政策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也说明了它对美巴条约的不满。中国方面的反映则很谨慎,但50年代中期中印关系的急剧升温不能说与此无关。为了抗衡印度,巴基斯坦不得不付出这些代价。第三,印巴关系复杂化。第一次印巴战争后,两国间的争端逐步解),出于牵制巴基斯坦和防止把外部势力引入南亚地区的战略考虑,印度做了一次重要的努力,使两国关系有所缓和。1953年6月,印巴两国总理在伦敦会晤,7月,两国总理又在卡拉奇会晤,8月,巴基斯坦总理访问新德里。这些会晤虽没能解决主要争端,但在新德里会晤中,尼赫鲁同意在公正的公开投票管理者的监督下在克什米尔举行全民投票,使克什米尔问题的解决获得一线希望。此外,公众的支持也使这些会谈收到良好效果。但会谈不久便无法继续下去,因为巴基斯坦不顾尼赫鲁毫不隐讳的警告签署了美巴协定。果然,美巴防御条约一签署,尼赫鲁便撤回早先的承诺,并拒绝考虑对克什米尔问题的任何变动,印巴两国关系又恢复敌对状态。此举显示,对于巴基斯坦来说,解决克什米尔问题没有抗衡印度重要。因为,尽管克什米尔争端和其他一些突出争端的解决对于巴基斯坦十分重要,但这些争端本身的解决并无法改变印巴力量失衡状况。鉴于巴基斯坦的不安全感是来自印巴力量失衡,而不是源于与印度的某个具体争端,所以尽管美巴防御条约会将克什米尔问题的谈判置于危险境地,巴基斯坦仍坚持与美国签署了该条约,从而完全改变了印巴问题的背景。

尼赫鲁总理反对外部势力对地区双边性问题的介入,因为这会把冷战的政治因素带进南亚地区。美国对巴基斯坦的军援从此成为印巴关系中一个长期性和争议性的问题。作为报复,印度开始向美国以外的国家如英国和法国购买武器;出于不结盟政策,印度当时还没有向前苏联购买武器。此后,随着中印关系的恶化和印度在边界战争中失败,印度开始向前苏联等大国购买武器,U-2飞机事件则增加了苏联对印度的兴趣,从而使印苏建立起更为密切的盟友关系。

20世纪60年代,美巴关系受到考验。美国在中印争端期间对印军援使巴基斯坦感到不安,推动巴基斯坦发展对华关系。中巴解决了边界问题,建立起友好关系。1965年第二次印巴战争和1971年的第三次印巴战争,巴基斯坦都对美国的表现失望。巴基斯坦虽然是美国的军事盟国,但未能避免被肢解的结局。《塔什干宣言》和《西姆拉协定》除了结束战争这个目的之外,另一个目的是希望以此为基础在南亚次大陆建立持久和平。在签署这两个协定时,印度谈判者依仗战场上的胜利而占尽优势。巴基斯坦却在失去东巴基斯坦后力量进一步削弱,与印度相比更显弱势。这样,巴基斯坦在战后更加强调抗衡印度的重要性。

在美国的保护靠不住的情况下,为了抗衡印度在常规军事力量上的优势和印度的核潜力,巴基斯坦开始研制核武器,从而使印巴安全战略问题进入一个新的领域——核对抗。

总的来看,处于弱势的巴基斯坦在过去50多年中一直努力寻求扭转印巴力量失衡状况,既动员相当国内资源,又寻求区外势力的援助,但这种努力的效果却并不令人满意。巴基斯坦的更加突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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