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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共中央决定》,看胡温新政给诸位带来了些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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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几天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从这个我党新时期的重要纲领中,可以看到许多环节和同志们的要求还差得比较远,我现在节选出几点,先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决定》指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高依法执政水平。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决定》同时指出,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发挥党委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种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这些组织中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既要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及时研究并统筹解决他们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通过这些组织中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从上面这些文字中可以看出这么几个问题.1,今后我国的立法工作还是由我党领导,并通过党的领导使得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除党以外,它并不以任何人的意见而改变.2,再次确保党在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及各种组织中的核心领导地位.3,由党来解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同时又由党在这些本该独立行使权力的部门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党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这样一来,别说诸位企盼的司法独立不能实现,就连现在仅有的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独立办案权,都将由党进一步操控.法治会进一步沦为党治.
二,《决定》指出,牢牢把握舆论导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引导舆论的本领,掌握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引导新闻媒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报刊、广播、电视的宣传,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增强吸引力、感染力。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
老芦楼下的(言论自由之陷阱)一文中就提到公民有知情权,有权知道真相.同时公民还应该有法律保障的权利,就大小国事在传媒上自由发表各种政治见解、主张、建议、质疑、咨询、诘难、批评、辩驳和抗议.但现在看了《决定》的要求,发现这些公民该有的基本权力今后恐怕都难以保障.因为《决定》已经明确指出1,党管媒体.2,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这样一来那些对党的负面批评、质疑、诘难.以及各种政治见解、主张、建议都将难以见诸报端.
不仅如此,根据《决定》,下一步还将对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那么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诸位在网上的言论不但不能再言无不尽,恐怕就连现在这里的许多言论都将触犯法律,而招致惩处.这可不是危言耸听,我前几天在凯迪社区就看到他们有这么一条规定,(为了确保凯迪社区的正常运行,也是为了保证各位网友正常发言和访问,请任何时候、在本站社区任何论坛,都不要发布内容过激的信息和涉及到侵犯版权的信息,在发布信息前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员沟通。否则所有不当信息将可能会被记录、追踪而成为违反法律的证据并可能因此导致非常后果。)好家伙,你看吓人吧,搞不好这就是庭审的证据啊.我当时找了几篇老芦最中性的文章,并删去其中过激的言词想在上面发表,但最后还是被斑主告诫,说此文不适宜发表,被移走.看来这就是胡温新政对舆论的第一步控制.
今天有点晚了,只能先就《决定》中的这两点,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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