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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佑平宁先华两位“网络作家”的控罪,究竟哪个说法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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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于孔佑平宁先华两位“网络作家”的控罪,究竟哪个说法是真的??
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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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标题:
关于孔佑平宁先华两位“网络作家”的控罪,究竟哪个说法是真的??
(126 reads)
时间:
2004-9-25 周六, 下午9:10
作者:
安魂曲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安魂曲评:关于孔佑平、宁先华的被重判,海外一些民运人权组织尤其是所谓“独立中文作家笔会”近期纷纷“紧急呼吁”社会力量广泛援救。。。问题在于,至今却没有任何一方给社会公众讲清楚孔佑平宁先华二人究竟是因何具体罪名被重判的;“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更始终遮遮掩掩,拒绝告诉大家他们所谓“网络作家”孔佑平、宁先华究竟在互联网上张贴过什么题目、内容的文章,又具体用什么笔名张贴到哪里?
在这种情况连两人基本背景和具体控罪都不肯清除交待的情况下,却大张旗鼓地面向海内外公众、传媒呼吁什么“紧急动员”,这难道是一种严肃、认真,对社会对政治犯都尊重和负责任的做法么?难道某些民运组织如今也和中共一般逻辑,为了担心普通人接触那些可能“误导”他们的信息资料,比如具体控罪、判决内容。。。等等,就故意“为尊者讳”,拼命要对社会和人民进行新闻封锁么?!
本人严肃地指出民运组织尤其是“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在援救孔佑平宁先华问题上的反常遮掩表现,当然并非不希望那些大陆受迫害、遭栽赃的政治犯早日获得海内外的广泛关注。。。但关心、声援政治犯的道义责任是一回事,故意在声援活动中对公众遮遮掩掩甚至故意隐瞒政治犯可能的不实控罪,则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也和那些系狱政治犯毕生反抗中共愚民政策的追求完全背道而驰!事关“愚民”的问题对民运来说实在不能算小问题。
同时,从一个更大的方面来看,如今孔佑平宁先华这两位基本此前在网络上很少被人听说的异议人士,如今却突然可以得到民运组织的大力关注,甚至被“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突然冠以“网络作家”的称号。。。而之前百分百货真价实、曾在网络发表近百篇宣传民主文章,其被捕事实清楚、政治控罪一目了然的真正“网络作家”清水君/黄金秋先生,却至今没有得到所谓“独立中文作家笔会”或者什么“狱中作家委员会”的半句关照,至今其声援、宣传工作还是靠一些非民运人士在那里义务关注。。。人们、尤其是那些熟悉中文互联网情况的海外人士不禁要问:“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和其他民运组织奈何厚此薄彼如是哉??!!这中间究竟是不是又有本人之前屡屡批判的那种、民运组织在关注援救政治犯问题上亲疏有别,有熟人关系、有名人面子、有外国人感兴趣。。。才会特别起劲关注的因素在作怪呢?
我最后再重复一遍我的简单问题:为什么在大张旗鼓“紧急呼吁”全社会关注、营救的同时,“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等民运组织却始终不肯明确指出判决书内容,同时老老实实贴出两位“网络作家”曾发表的文章题目、内容、笔名呢?)
说法一:沈阳市中级法院在9月16日对一件伤害致死案件的审判中,将毫无关联的异议人士孔佑平、宁先华列为同案,借题发挥将孔佑平判处15年有期徒刑,宁先华判处12年有期徒刑。
说法二:根据笔会的信息,报道说孔佑平在2003年11月与宁先华一起被逮捕,是因为在海外网页上贴了5篇文章和7首诗歌,挑战有关“六四事件”的官方版本,指控官员腐败。两人还被控张贴网上文章呼吁建立中国独立工会和支持地下反对党----中国民主党。)
沈阳中法借题发挥重判民主党成员孔佑平、宁先华
(博讯2004年9月24日)
中国人权23日新闻稿:异议人士被塞入毫无关联的伤害死刑案件,沈阳中法借题发挥重判民主党成员孔佑平、宁先华。
沈阳市中级法院在9月16日对一件伤害致死案件的审判中,将毫无关联的异议人士孔佑平、宁先华列为同案,借题发挥将孔佑平判处15年有期徒刑,宁先华判处12年有期徒刑。这一案件的第一被告范振文、第二被告吕正涛,均是辽宁省海城市牛庄镇人,沈阳中法以“故意杀人罪”将上述两人判处死刑。但是孔佑平、宁先华不仅与上述两人的刑事案件毫无关联,而且只有宁先华认识范振文。沈阳检察院原本也是单独起诉孔佑平、宁先华,但是后来突然将他们并入范振文等人的刑事案件。知情人士气愤地向中国人权指出,这是别有用心的牵强附会,目的第一是将异议人士涂染暴力色彩,第二是借题发挥重重惩处孔佑平、宁先华,第三是借此打击像孔佑平一样帮助失业下岗工人的人士,以及震慑在辽宁省日益扩大的工人不满运动。 (博讯 bo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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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这一案件情况和起诉书的知情人士向中国人权介绍,现年38岁的范振文和33岁的吕正涛,早在10年以前因为情争纠纷,用猎枪打伤范振文情敌大腿,致使该情敌失血过多救治不及而死亡。范振文和吕正涛因此开始逃亡,并在1998年或1999年认识了辽宁省组建民主党的负责人王文江,起诉书上含混不清地就此表示范振文成为中国民主党成员。据向已经刑满出狱的王文江了解情况的人士介绍,王文江虽然表示认识范振文,但明确表示范振文是刑事犯罪,与异议人士或民主党完全不相关,并未认可范振文具有民主党成员的身份。至于孔佑平和宁先华,也仅仅宁先华见过范振文,根本没有一起进行过任何活动。知情人士同时还向中国人权表示,这一案件的判决对于范吕二人也是定性不准和轻罪重判的,因为沈阳中法将十分明显的伤害致死人命案,错误定性为严重得多的故意杀人罪,这一改变性质并大为加重了的定罪,令人有理由怀疑是与范振文接近异议人士、对中国政府多有批评不无关系。
根据中国人权多方进行的了解,孔佑平纯粹只是一个关心社会、勇于批评政府的异议人士。1952年出生的孔佑平是辽宁省鞍山市人,原是中国一家国营企业的工会主席。由于孔佑平深刻了解中国工人的贫困和凄惨困境,并且热心关注支持失业下岗工人争取本身权益的抗争活动,尖锐批评中国政府的专横压制和腐败,被撤销了工会主席的官员身份并开除厂籍,他的妻子也因畏惧政治压力而离异。孔佑平在1999年与辽宁省组党民运人士王泽臣、王文江、刘世遵一起被捕,并被沈阳中法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一年徒刑。孔佑平除了参与辽宁省中国民主党的筹组活动,起诉书还指控他插手社会敏感事件,组织策划成立独立工会,以及他在网络上发表了一系列批评腐败的文章,并且呼吁政府重新审议“六四”血案、释放网络笔名“不锈钢老鼠”的女大学生刘荻等。起诉书和判决书认定孔佑平上述社会言行,是旨在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中国政府。
1961年出生的宁先华是辽宁省沈阳市人,被起诉书和判决书认定是中国民主党辽宁省党部副主席,在2001年至2003年期间,曾经向境外王某某和卢某某发传多份政治文稿,并接受境外王某某的指令和资助。起诉书指控宁先华和孔佑平一起,经常散布和煽动对政府的不满情绪,策划组织成立独立工会,企图以此推翻共产党的领导、颠覆中国政府。
中国人权强烈谴责沈阳市中级法院这一判决。将政治异议人士的案件塞入毫无关联的刑事案件,显然有混淆视听、加重刑罚之嫌。起诉书所列举孔佑平、宁先华的所谓罪行,没有任何言行是超越了国际人权的规定,也没有超越中国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的公民权利。中国人权严正要求沈阳中法对孔佑平、宁先华单独立案重新审理,并且对于行使人权和中国宪法予以的公民权利不得惩处。同时中国人权也希望能够公正审理范振文、吕正涛,不要因为有政治因素,而将伤害致死人命罪,定为性质有本质不同的故意杀人罪。
中国人权主席(President) 刘青(Liu Qing)中国人权发布的报告、声明、新闻和其他正式文件,统一由中国人权纽约总部发布。上述文件经由下列二人中任何一人签名有效:刘青(主席)、Sharon Hom(执行主任)。 (博讯 boxun.com)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关于中国网络作家被判重刑的紧急行动通报
国际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抗议对网络作家孔佑平和宁先华的重判,他们在2004年9月16日被分别被判处十五年和十二年徒刑。国际笔会认为,孔佑平和宁先华仅仅是因为和平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而遭受监禁,因此是违背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9条的。我们呼吁将他们立即无条件地释放。(chinesenewsnet.com)
根据笔会的信息,报道说孔佑平在2003年11月与宁先华一起被逮捕,是因为在海外网页上贴了5篇文章和7首诗歌,挑战有关“六四事件”的官方版本,指控官员腐败。两人还被控张贴网上文章呼吁建立中国独立工会和支持地下反对党----中国民主党。据信,这两人被判重刑与中国东北正在增长的工人动荡有关,那里的许多工厂工人因为国营企业的失败而停工,一个有组织的工人运动正奋力而出。孔佑平和宁先华是2004年9月16日被中国东北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判刑的。(chinesenewsnet.com)
请送出呼吁:抗议对网络作家孔佑平和宁先华的重判,并呼吁根据联合国人权宣言第19条将他们立即无条件地释放。(chinesenewsnet.com)
呼吁书请寄给:(chinesenewsnet.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chinesenewsnet.com)
(中国北京100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chinesenewsnet.com)
司法部长张福森阁下(chinesenewsnet.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chinesenewsnet.com)
(独立中文作家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译自英文原本)(chinesenewsnet.com)
(2004年9月22日)(chinesenew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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