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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就中国的政治体制如何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一文和徐建新老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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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就中国的政治体制如何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一文和徐建新老师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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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就中国的政治体制如何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一文和徐建新老师商榷 (523 reads)      时间: 2004-9-18 周六, 上午4:0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借用这个贴子,先表达我的谢意.
终于平安的回到了家,在这里,我先要向2u2m ,非文人,安魂曲 等诸多网友表示最诚挚的感激,前天晚上要不是你们的指点和帮助,我恐怕会在担心和不安中度过一个漫长的夜晚.孤身一人在漆黑的郊外孤立无援,那种感觉哪怕我再坚强也难以忘怀.虽然我的感激只能是文字的,我也无以为报,但那却是我最真诚的心声.谢谢你们了.


就中国的政治体制如何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一文和徐建新老师商榷


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了徐老师的文章,当我把打印出来的徐老师的文章合上放在一边的时候,不由感慨万千.从这篇文章中我再次体会到几年前我还在政府机关的时候就和别人争论过的话题,现阶段能真正透过中国的现象去看本质问题的其实是那些来自于基层,从基层出来或者长期在基层工作过的又善于独立思考人,就象我以前看过的诸如李昌平先生,徐水良先生,包括我现在看到的你徐老师的文章,尽属于此.

应该说徐老师的这篇文章,极深刻的从骨子里挖掘出了现阶段在我们国家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对问题存在的剖析相当到位,但看完全文,我感觉有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揭示现象极到位,但提出的解决方案过于理想化,或者说一些提法有点不切实际.可能是我以前工作的原因,一直以来比较关注的是人们对问题存在的解决方案而不是问题的存在现象.所以我会在解决问题的手段是否恰当或是否合适上会考虑的比较多一些.因为这涉及到一个可行的方案会被执政者接受和采纳,但一个哪怕完全理想但脱离实际的方案,其最后的结局总是会被束之高阁,从而失去了它的价值.


这点从我们现在大多数的知识分子包括徐老师的文章中都不难看到,跳跃式的理想主义色彩过于浓郁,脱离了我们国家极其复杂的现状.而我认为,我们国家现在真正需要的其实是符合我们国家现状的渐进式改革,这点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尤为重要.现在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为什么会如此步履维艰,这先要从我们的政治体制上去看,我认为,一种政治体制就是一种政治控制体系,如果要想它能正常地运转,必须在控制主体和被控制对象之间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而改革就是要打破这种平衡,通俗点说政治体制改革意味着政治权力的大调整,或者叫做政治权力的再分配.从这一特征看,改革不可避免具有被迫性,那么在内动力没有的时候,政治体制改革的动力便只能来自外部的压力了,这就涉及到了谁给他压力,给他如何的压力.有人认为知识分子可以成为这种动力,不错,知识分子的确对政治体制改革十分关注,并经常提出强烈的要求.但我上面也说了,我们现在的知识分子对改革过于理想化,要么不提,一提就是一步到位的改革方案.这就导致被改者很难去接受.因而也起不到真正推动改革的积极作用.


从徐老师的文章中,我也不难读到这些,比如你说的修改宪法,实行孙中山先生早就提出的五权宪法来制约,控制腐败和官员数量.我认为,现阶段在我们国家大量存在的腐败现象是伴随着权利而来,但监督机制又不够,这是一个在一党制现实下的制度腐败,你不改变一党制的现状,哪怕是六权,八权分立都解决不了问题的根本,只要有权就一定会有腐败,哪怕你是立法权,司法权,监督权,行政权,考试权分立,也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反而搞不好又会变成五个因独立权而滋生的彼此之间的新一轮腐败.我曾比较过中国和西方国家的腐败.中国的情况是又腐又败,这里的腐是指个人的贪念,败是指造成的后果.什么原因,就是我们的部门权利太大.但西方国家大多却是腐而不败,因为他们的公务员大多只是在执行一种服务,他哪怕想败一下,也无从败起,因为他没有权力.更关键的一点是,他的对面坐的可能是另一党派的人,无形之间就形成了一种监督.而这在我们国家就办不到了,极大的权力赋予和一党制的无力监督,完全靠官员自身去约束,不败才怪.所以我以为对你文章中所提到的控制腐败和官员数量问题目前最好的解决方法还是推行以下方案比较可行.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总的要求是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改革行政审批方式,有力遏制行政审批过程中的腐败行为.2,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加快.普遍实行了任前公示制,并逐步扩大公选、竞岗范围.可能这几点要比推行五权宪法来的更符合中国实际,或更能让共产党接受.


我上次在行政审批制度必须改革一文中就提到,中国当前的一些腐败现象,都与行政权力过度介入市场资源配置有关,因此必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市场机制,再加上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推行费改税制度和用人制度改革,那么你文章中所提到的增加官吏和横征暴敛的现象就会逐步改变,党的十六大提出把“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突出强调了加强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应该说也是朝着这方面在努力.这一点不该否认.尽管力度还不是太理想.


再来看徐老师的文章,你对目前我国的直选列了一个时间表,
在乡一级,全面推行乡长直接选举,而后就必须尽快(一年以内)在县一级全面推行直接选举产生县长、专职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专职的考核长,并稳定六年,稳妥推进并及时研究,总结经验教训。依照已经分配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彻底把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在城市里面同样实行土地彻底私有化;而后三年,推行地级市市长、专职的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专职的考核长的直接选举,进行省级的省长、市长,立法人员,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考核长的直接选举,而后在一年内,进行中央政府的国家总统、立法人员,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考核长的直接选举,过渡时间长的话用十二年的时间,短则九年,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平稳过渡到自由民主体制。

从这段文字中,看出你其心可鉴.但你想过没有,这样的一个时间表针对于我们国家目前绝大多数人的素质,其实是根本办不到的,我感到对一个尚处在并不理性阶段的民族来说,先把村一级选举搞成熟,搞理智了才是当前的根本.然后再拓展到乡一级直选.如果连最基层的选举都搞不好,就要去展开更高一层的直选,那最后的结果只能是图一时之快,而背离了直选的目的和意义.直选的好处大家都知道,但毕竟我们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历史背景极其复杂,人员素质极其参差不齐的国家搞民主的实验,不慎重还是不行的.加上你在文章中讲到如果共产党的候选人在公正的选举中失败,就必须交出执政权.这样一来,就又是在触及执政党的底线,其结果不言而喻.

温家宝总理曾讲过,我们不断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特别是基层民主,实行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中国太大,人口太多,发展又很不平衡。我们现在只能在村一级实行直接选举,在乡镇、县一级和不设区的市直接选举人大代表。高层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还不具备。村一级的直接选举对村民是一个极大的锻炼。他们如能管好一个村,就会增长才干。这就是中国民主发展的过程。对温总理的讲话我并不一定全赞同,但他那句村一级的直接选举对村民是一个极大的锻炼到是说的很实在,只有经历过这样的锻炼,村民学会了理智和正确看待问题,那下一步的直选才可以逐步展开.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跳开这个过程,进入你的时间表,那最后哪怕直选成了,也是胡选,乱选,从而违背了直选的宗旨.


再和你谈谈土地私有化问题,因为以前工作的关系,我一直以来对土地是否该私有化的问题比较感兴趣,当然以前我作为土管局的公务员对土地私有化一直持反对意见,但这里屁股指挥脑袋的因素占主要.但有一点我现在还这样认为,就是对一个制度的改变,还是要从该制度改变后可能产生的正门和负面影响去考虑.以前我们在机关讨论过这个问题,因为改革方案的提倡者和具体的执行落实者由于其处境,位置的不同,往往会对解决问题而产生的后果有不同的考量.倡导者一般从理论上去剖析问题,也从理论上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但执行者却会在具体问题的可操作性和可能产生的后果上考虑的更多.


对农村土地私有化的争论,一直以来没有停过,无论是杨小凯等人的正方意见还是李昌平等人的反方意见,都可以从中看出,这绝非是简单一句话的问题,我曾在土地到底应该怎么化的文章中也提到了两人的看法都有道理,但从杨先生的文章中我感觉到的是一个“经济学家”单纯从经济因素上考虑的比较多了些,但他还是没有体谅到“政治家”的难处,实际上,有时候非经济因素可能更不容忽视.反对意见者所阐述的因土地私有化而产生的土地兼并问题,以及因土地兼并“清洗”出来的劳动力安置问题,失地农民生存保障问题都有可能产生.正方意见认为这些问题不会产生或产生后可以解决,但我觉得包括你徐老师在内的私有化推行者并没有说出另人信服的论点.再来看李昌平先生文章中提出的1,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应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环境条件,在权力集团化、个人化、私有化的农村社会里何以公正的推行土地私有化?2,土地是一个特殊的蛋糕──做不大且越来越小的蛋糕,是不可以多次分配的,经济学的蛋糕理论是不适用的。我认为,李先生的话还是值得深思的.


所以就我个人的看法,对农村土地的私有化不可操之过急,在没有想到最正确的对策时,还是要慎重考虑.这毕竟不是一般的改革,它涉及到8亿农民,无论任何一种可能发生,哪怕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被牵涉到,那也是一个巨大的数目.所以我们在考虑改革的经济成本时,还应该考虑到政治成本.


我主张还是先对出让后的土地先行私有,对农村土地先解决因征地所带来的分配不公问题,也就是抓紧出台新的征地制度,提高农民的补偿标准和进一不落实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同时建立起有效的土地流转市场,推行永佃权制度.而对私有化问题还得通过搞试点的方法极其慎重的进行.绝不能铺开搞.


另外我对你提出的暴力拆迁问题,也想再说几句.其实这是个很矛盾的问题,我们国家毕竟是发展中国家,他和西方国家不同,人家已经进入了发展稳定期,而我们却还需要发展,那发展不可避免涉及到建设,而建设也就不可避免涉及到拆迁,和你一样,我对暴力拆迁也很痛恨,但我以前却也碰到因钉子户的不合理要求阻碍了国家重点工程进展的诸多情况.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这其实是个协商的过程,牵涉到个人和国家的利益调整,我个人认为,这中间最重要的是补偿标准的问题,如果补偿标准达到了拆迁户应得的水平,那么到时候他还要提无理要求,做钉子户的话,强制措施也是唯一可以解决的方法了.当然到不了补偿标准,那政府必须让路于百姓,不可强征.所以和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一样,新的拆迁补偿标准也得抓紧出台.新的法规中必须体现公平原则.



这几天,我一直对老芦提出的现阶段只能实行开明的专制这一提法很感兴趣,刚开始我还觉得这有矛盾,但仔细想想,其实这提的相当到位,我个人理解这个提法中包涵了两个层面的意思,一,就是对共产党一党专制的底线不能碰,无论是谁去碰,怎么碰或碰了的结果,都是不堪的.二,你共产党既然一党合法专制了,作为交换条件,你必须开明,也就是你得体恤百姓的疾苦,对以前一些被事实证明落后的,或侵犯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要大力修改,对不合理的制度要进行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也只能在这样一个层面上进行,不可以超越.


尽管这是无奈的,另我们心不甘的,但我们只能去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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