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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国人的聪明观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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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中国人的聪明观 (767 reads)      时间: 2004-9-18 周六, 上午2:43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人的聪明观


芦笛


前些天老马在网上向死人挑战,和遇罗克比小聪明,让我不禁想起去年和他的一段公
案来。

台湾大选那阵子,老马出来数落台湾人不识货,竟然不选全岛最聪明的人李敖。又说英国人也是有眼无珠,不选全国最聪明的罗素云云。我看了那些稚态可掬的宏论,实在忍不住,便写了个帖子请教他:一、他说李、罗最聪明,根据是什麽?他是否测过全台和全英人的智商?二、什麽是判断“聪明”的依据?得了诺贝尔奖的人算不算最聪明?是李远哲聪明还是李敖聪明?三、如果选总统就是选最聪明的人,民主国家是否应该把大选改为更加省钱的、一劳二十年逸的全民智商普测?老马不答这些问题,却封我作了“马悲鸣专案组长”。我白当了一场组长,却从来没机会逮住他正经“审案”,自觉渎职,遂挂冠而去。后来他搞法庭,我倒是觉得此举意义重大,只是不免为他捏了把汗。连那些简单问题都答不上来,还敢“以一人敌天下”,愿主与他同在,阿门。

写此文不是想再来次“马芦之争”。我早就想写篇文章谈谈国人的聪明观,老马的文字不过是个触媒而已。在我看来,咱们的聪明与西方确有些不同,大致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类:

第一等是诸葛亮那种传统智慧。从孙武子开始,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谋略家,几千年下来一直是全民的崇拜对象。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对人性的弱点非常熟悉,既善于利用弱点驾驭部下(所谓“使功不如使过”),又善于找出竞争对手的弱点来击破之,赢得政治上或军事上的胜利。这方面的辉煌例子二十四史中比比皆是,不胜枚举:孙子辣手摧花,以砍美人头来训练百战百胜的雌师;孙膑的围魏救赵和“增兵减灶”;韩信背水下寨,以绝望激起疲卒的困兽之斗,使用楚曲动摇江东子弟的军心;司马昭派互不相能的邓、锺二将伐蜀,既用了“鱼蚌相持”,又用了“螳螂捕蝉”;朱元璋避而不打蒙古兵(如后世不打日本兵一样),先忙著打内战,并正确地决定先打陈友谅,后打张士诚……一直到百姓最熟悉的野史《三国演义》里老诸那些无穷无尽的妙计。

因为说部演义的教化,几百年下来全民都深深浸透在这种智力崇拜中。伟大领袖至今不乏顶礼膜拜者,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他是积有史以来之大成的最伟大的谋略家。前段时间网友转贴拙文《仇恨将把我们引向何方》,引出lian先生和我的商榷文章。他向我指出,伟大领袖的胜利,主要还是高超的战略战术造成的。他大概以为我不熟悉党史,不知道那些把戏。我当时看了只觉得悲哀:看来,一个人只要足够狡猾,不管如何作恶累累,再过一万年大概都会有人崇拜。

这种智力崇拜,连几百年前的罗贯中都不如。人家老罗虽然是“拜智教主”,却也还没有见佛拜佛,遇塔扫塔。虽然真实的老曹是“曹操智计,殊绝于人,其用兵也,彷佛孙吴”,老诸只有叹“况臣才弱”的份,但在老罗笔下,阿瞒的智慧却成了奸滑狡诈,从小就知道用“诈为中风”来动摇老爸对老叔的信任的一肚子坏水的奸雄。虽然老罗定“聪明”与“狡猾”的标准,是看它是否符合“三忠于四无限”的基本原则,但好歹人家还是有原则的,并不以为派特工到芦沟桥去开枪、引起日寇全面进犯、造成乱中夺权的大好时机就是什麽值得歌颂的绝顶聪明。

用现代眼光来考量,这种“拜智教”的可笑自不待言:我们崇拜的第一流智多星,全是“与人奋斗”的佼佼者,是窝里斗中出奇制胜的大赢家。在我们看来,在所有的智力活动中,惟有能帮人抢天下的阴谋诡计才是“万人敌”,是如同哲学那样的“科学的科学”(说明:这是伟大领袖的观点,不是我的,请自然科学家们暂息雷霆之怒),是使天下一切智士才子为己所制、为己所用的真正的大智大慧。如果借孟子的话来穿凿,便是“狡猾者治人,聪明者治于人。治人者食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所以,郭沫若聪明到能猜丙骨文,见了他老人家的错别字照样得歌颂那是“四个第一的光辉表现”,而钱学森聪明到能作维纳的弟子,还是得向国家科委的革命群众认真传达“要研究用石头制造粮食”的最高指示。中国历史上那无数的发明家没在二十四史中留下名字又有什麽奇怪?不是洋鬼子打进来,我们便再过一万年也不会知道原来沈括偶然在《梦溪笔谈》里记录下来的布衣毕升,才是为全民族争光的真正有大智大慧的人。就连老诸官拜大汉武乡侯,发明了木牛流马连环弩,也只才在史书中留下个“有巧思”的评价,连那些玩意儿到底是什麽样都没给记载下来,一个造赵州桥的区区石匠又算什麽东东?

这种高等智慧,流为末俗便是《聊斋》里的“局诈”,也就是后世那些用“滴滴畏”加进工业酒精勾兑“茅台酒”的把戏。记得秀才说过:国人的聪明都用在造假货上头了(大意)。何以如此,他却没说。我看,这是咱们的传统价值观使然。既然共同的价值观认定“养猪者最愚蠢,从别人锅里捞肉者最聪明”,有谁还愿去作傻子呢?连海外“精英”中都有许多认为“逃税者最聪明,纳税者最愚蠢”,咱们的智愚观也就可以想见了。不瞒列位说,就连老芦自己,学会开车也主要是靠无照行车练出来的。

第二等便是圣人教导的“明哲保身”、庄子歌颂的“曳尾泥中”和遇到刘玄之德前的诸葛之亮的“苟全性命于乱世”。如果士人不愿或是不能把脑汁绞在窝里斗中,这就是留给他们的第二种选择。在这方面,古人的训诫汗牛充栋,千车也载不尽,万船也装不全。什麽“君子全身远祸”,“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君子不立危墙之下”,“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静坐常思自己过,闲谈莫论旁人非”,等等,等等。在这方面,当年的小芦最是行家里手,于骇浪惊涛中操扁舟一叶履险如夷,处乌烟瘴气内保微躯七尺逢凶化吉(案:平仄弗调,应该用个平仄管不著的“马基亚维里”之类的词进去,方显我藏拙之聪明)。老马如今炫耀的超过遇罗克及乃妹乃弟的小聪明,说穿了其实就是这麽回事。

可惜,要比这,轮不到他老马。如果我的自传发表有日,看官便能看到,小芦当年不但在黑崽子同学好友或授首或入狱时全身远祸,高吟“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住时”,而且在下乡后不久就动脑筋行骗,鼠窃狗偷,瞒天过海,终于成功地打回老家,从同盟军变成了正规军。然而不但如今的老芦,就连当年的小芦,也不曾象今天的老马那样孩子底气十足,以为那是什麽值得骄傲的事。相反,我当时就痛感:一个社会逼著好学青年把聪明才智用在歪门邪道上而不是解偏微分方程上,是全社会、全民族的耻辱。如果国家多几个遇罗克那样不避杀身大祸的英雄的傻子,少几个小芦和小马那样聪明的懦夫,那许多发生了的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而国家或许也就不会变成如今这样的弱智之邦。

第三等是林妹妹式的恶言毒语。初唐四杰的骆宾王,如果不写那篇毒骂武後的檄文,恐怕文名不会有那麽响亮。类似的许多例子,我已经在《浅议中华骂道》中举过了。鲁爷成了至圣先师,胡适反倒成了美帝特务,虽然是政治环境使然,但如果鲁爷没有那麽恶毒,想来恐怕也难蒙先帝爷的垂青。李敖成了老马心目中的大才子,我看大概也是这个原因。在这种大气候下,江郎才尽的王朔当然要去改行作骂手。可叹的是,就连金庸,似乎也偏爱某些刻毒的骂人话,在《天龙八部》里记下了骂麻子的俗话:“钉鞋踏烂泥,翻转石榴皮”,让人看到那儿时特别扫兴。这种恶言毒语当然是极机智的挖苦,极巧妙的比喻,它的产生当然反映了创作者的高智商,然而对这种只用来伤害无辜倒楣蛋的智力活动,某些国民竟会表示欣赏,实在让人无话可说。

对这种伤阴薄德的“聪明”,老芦是非常反感的,当初卷入“不芦之争”,基本原因就是这个。对这种聪明人,我常常想起一个忘记了大半的故事,记不得哪儿看来的了:某王瞎了一只眼睛,一日率群臣到河边去玩,某无聊文人讥之曰:“今日可谓‘帝子降于北渚’。”他这里引用的是《楚辞》上的诗句:“帝子降于北渚,目渺渺兮愁予。”在文言中,“目渺”又作“眼瞎”解,所以他的讽刺非常“聪明”,“帝子”、“北渚”、“目渺渺”等都用得非常恰切。然而那位大王爷爷不是傻子,马上就明白了他的意思,“心恶之”,后来就报复了这无聊文人。我常常想,中国历史上有那麽多的文字狱,当然首先是专制制度的罪恶,但在文人一方大约也有一定的责任。

可叹的是,老芦虽痛恨这种刻薄的人身攻击,有时也免不得会陷进去。过去在坛里贴文笑骂某倒楣宗教就是例子。我常常想,若不是老芦的文章常带几分鲁爷传下来的刻薄尖酸,恐怕也不会邀某些网友的错爱,或许,这种市场需要,便是我时时忍不住造口舌孽的原因之一。

第四等便是杨修“一人一口酥”、“鸡肋”式的雕虫小技。这似乎成了旧时文人显才斗智的主要擂台。打灯谜、对对子、写诗填词,全是这个路数。有时想想真觉可笑:一个聪明人想捉弄旁人,挖空心思定下些词牌来,把音韵平仄限得死而又死,后世所有的聪明人就全给套了进去,一生把聪明才智全花在钻前人设下的圈套中,钻得巧妙时还要击节自赏或互赏,就象一个现代人把终生耗在解平面几何题上,委实是大愚若智。世有吴文英那种戴著脚镣跳舞跳到如痴似颠的聪明蠢货,更有后世的无数激赏者与追随者,这种国家在科技上还能有什麽发明?又怎还能出大思想家和大哲学家?

第五等聪明不见经传,也不曾为主流社会喝彩过,是老芦从晚清笔记小说中打捞出来的。话说晚清有个落魄文人宣瘦梅,写了本没人读的《夜雨秋灯录》,里面讲了个非同寻常的妓女。该同志艳如天人,却既不能歌亦不善舞,而且艳若桃李,冷如冰霜,不苟言笑,从不和狎客睡觉,却门庭若市,问津者多如过江之鲫(注:污染前的长江),原因是她的开业之道非常特别:不论何人,要去嫖她,先得掷一把骰子,如果掷得满堂红,即六个六点,她就嫁给该人,如果掷不出那点子来,则付十两银子给她。按概率推算,要掷出这样的点子,平均得掷46,656 次,也就是说,她在嫁人前,很可能挣到460,646两银子。这等於是一种六合彩,而且比六合彩还勾引人,因为那赌注是累进的,越到后来越高,谁要在后来赢了就人财两得,於是顾客越来越多,车马喧阗,门庭若市。不但她保住了清白之身,而且衣食不愁。那时大约没有韦小宝那种高手,大家都是费厄泼赖,直到某穷才子借了十两银子去才独占花魁,娶了个富姐兼处女。

依我看,这妓女的聪明才智,端的是令“秦皇汉武,略输文彩,唐宗宋祖,稍逊风骚。一代天骄,拿破仑波拿巴,只识挥鞭越阿尔卑斯”(见下注),是传统社会中真正第一等的聪明,超过伟大导师、伟大领袖、伟大统帅、伟大舵把不知几万光年。用林副统帅的话来说,这样的天才,中国几千年才出一个。虽然人家的聪明不是创造性、建设性的,还是脱不了“锅里捞肉”的传统定势,跟不入流的蔡伦、毕升没法比,但那毕竟是姜太公钓鱼,利用数学原理实行费厄泼赖。最重要的是,人家没弄到“处处鸺留(留鸟)雨,山山虎豹风。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就发了大财,为风尘之身谋求了最佳出路。如果有朝一日咱们对该同志的崇拜超过了对伟大领袖的崇拜,真正的聪明人也就会多如过江之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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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周振甫(或别的诺贝尔马屁奖获得者,待大贼落实)定下的祖宗家法,
“拿破仑波拿巴”和“阿尔卑斯”是译名,第一不存在平仄问题,第二不存在
字数问题,第三不存在韵脚问题。倘有人敢来争论,请他先用法文念出这两个
词来,证明“波拿巴”就是通译的三个字,而不是《战争与和平》里译的“布
奥那巴特”,而“阿尔卑斯”的韵脚是“斯”而不是“卑”或“阿尔”。同是
外国人,歌颂成吉思汗不如歌颂拿破仑,至少人家用枪杆子普及了法国大革命
产生的先进价值观。

2001年3月5日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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