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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的“澄清”又衍生出来了两个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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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的“澄清”又衍生出来了两个疑点
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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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3/17
文章: 522
经验值: 52
标题:
天津市公安局的“澄清”又衍生出来了两个疑点
(554 reads)
时间:
2004-8-05 周四, 下午9:55
作者:
根源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天津市公安局的“澄清”又衍生出来了两个疑点
1.一开始传出赵燕女士被打的爆炸性新闻的时候,她曾经气愤地说过:“我做生意去过那么多个国家,只有美国最野蛮!”(见http://www.cctv.com.cn/news/china/20040725/100028.shtml)这句话,随着媒体的广泛报道,出现的频率是相当高的。
而昨天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的却是这样的:“赵燕于2000年6月申领了因私出国护照,曾3次去韩国。”
仔细斟酌后一句的语气就会发现,其想要传递给大众的信息,分明是赵燕女士“只去过韩国三次”。否则,如果公安局认定赵燕女士用该护照除了去过三次韩国之外,还有其他出境记录的话,至少应该这样说的:“……申领了因私出国护照,曾N次(N>3;或多次)去韩国等国家。”
这件事已经闹得沸沸扬扬,既然有关方面决定出来澄清,那么其澄清稿件,在起草到定稿期间,肯定比一般的稿件还要字斟句酌的;在送媒体发表之前,也必定还要经过多番审核。经过层层把关,不大可能还会出现因疏忽而导致的理解上的歧义。
也就是说,天津市公安局要表达的意思完全可以这么理解——就是说经他们查证,赵燕女士从2000年6月申领了因私出国护照之后,只去过同一个国家——韩国3次而已。
这跟赵燕女士的说法实在太矛盾了。赵燕女士说的是她做生意去过“那么多个国家”,言下之意,也就是说她去过的国家远远不止韩国一个的。
那么,赵燕女士有没有可能是在2000年之前去过“多个国家”呢?没有。因为赵燕女士说得很清楚,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的前提是“做生意”,而据早前的有关报道说,赵燕从幼儿师范毕业后就留校当老师,但由于父亲长年患病,辞职照顾父亲,后来有了时间开始自己创业开公司,也就是开始了“做生意”的生涯。而同一媒体报道中提到赵燕创业开公司的时间,是在2001年(见http://news.xinhuanet.com/video/2004-07/29/content_1673835.htm)。
也就是说,如果赵燕女士说“做生意”去过很多国家,那么应该只能是在天津市公安局提到的她申领了因私出国护照的时间之后发生的事情。
换言之,2000年6月之后的赵燕女士,要么只去过韩国,要么确实去过许多国家,远不止韩国这一家——两者之间总有一个是不实之词。
到底哪个才是不实之词呢?在有更多、更详实的资料出来之前,我想只能先存疑。
不过,如果事后证实赵燕女士所言有虚的话,那对她可能是个不利消息。因为,这说明她的话有夸大的成份,有不诚实的记录,而且这假话是在美国讲的,亦即这不诚实的记录是在美国发生并被别人记录下来的。打起官司来,这可能无助于赵燕女士胜诉,甚至恰恰相反。
2.据早前的多维新闻昨天的采访报道《趙燕答覆多維求證,回應傳言》一文介绍:“趙燕表示,和她一起出國訪問的團友現正在洛杉磯開一個醫療器械的會議。”这是多维记者亲自采访的,报道一开始就有如下介绍:“ 8月3日下午5時左右,多維記者打通了趙燕的朋友Jennifer的手機,接電話的是趙燕本人。大約20分鐘之後,代表趙燕打民事官司的李根律師樓中國部主管孫瀾濤給多維記者回了電話。趙燕就在他旁邊。多維記者問的問題兩個人都能同時聽到。”(见http://www3.chinesenewsnet.com/MainNews/NorthAmerica/2004_8_3_21_57_2_917.html)
但是,我们的天津市公安局的澄清,却是这样写的:“此次赵燕是7月10日一个人由天津出境,途经韩国转机到达美国,没有跟随任何团体。”
那么,赵燕女士这次出国,到底跟了团没有呢?!一方信誓旦旦地称赵燕女士是“一个人由天津出境”,“没有跟随任何团体”,另一个方又说“和她一起出国访问的团友”怎么怎么地,显然这也是相互矛盾的,也是有一方在说谎。
多维的报道言之凿凿,有板有眼,而且从其报道的内容上看,明显就是倾向于赵燕一边的;再说报道出来了约两天,也没见赵燕一方出来指出其中有什么不确切的地方。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篇报道本身的真实性和可信度还是颇高的(当然其采访出来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另算)。
到底哪一方在信口开河呢?在有更多、更详实的资料出来之前,我想也只能先存疑的。
但愿这些由于澄清而衍生出来的新疑问,能够再次得到有关方面(也就是发布这些矛盾信息的各方)迅速澄清的。不然所谓不是公款出游的疑问,就可能不太容易产生令人信服的效果,甚至还大打折扣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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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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