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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杀了宋教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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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是谁杀了宋教仁?(七)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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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标题:
是谁杀了宋教仁?(七)
(706 reads)
时间:
2004-8-01 周日, 上午4:10
作者:
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是谁杀了宋教仁?(七)
芦笛
七、另类解释
于此,可以提出另类假说解释本案。同样是假说,它却比传统假说更符合情理、更有说服力。
民国成立后,激进的革命党人和保守的立宪党人名义上“咸与维新”,却仍然暗中对立。中国的传统,决定了当时(乃至现在)的国人信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极端主义,解决政争的唯一方式从来是彻底压倒摧毁对方,亦即所谓“不破不立”,却不知道政治上的反对派可以在现有体制内共存共荣,相反相成。这种传统,决定了宪政在中国根本行不通,辛亥革命决不会获得英国光荣革命式的理想结局。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具有政治敏感的陈其美全力支持他的铁哥儿们应桂馨一统江湖,把黑社会组织统一为“中华国民共进会”并作了会长。1912年年底,应以此身份晋京拜见袁大头,其实是奉陈的命而去。为此,他故意抱怨国民党人忘恩负义,革命成功后便扔下了当年患难与共的江湖弟兄,引起了袁的兴趣。袁正苦于无计有效地压服国民党的挑战和捣乱,应便很自然地成了他颠覆国民党的特洛伊木马。
但袁老奸巨猾,决不会轻易相信人,何况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背景复杂的流氓。所以,应在他眼中决不可能有多大份量,无非是他在大棋盘上随手支的一个闲着,一个打探消息的小角色罢了。当应提出能把“孙黄宋劣史”、特别是宋在日本的刑事犯罪证据弄到手时,袁当然也很开心,但他的期待也就是只到这个程度而已。而且,他坚持先交货后付钱,说明他不但不信任应,而且对应是否能搞到那钢鞭材料,也只是将信将疑。
其实那“宋教仁逮捕状”多半是应编造出来的神话,目的是打动袁。他其实是陈派出的两面间谍,交给他的任务是借政府之力搞去危害领袖地位的宋教仁。陈还决定杀宋后须将应抛出去,以此一石二鸟,达到既能除宋又能搞臭老袁的双重目的。
应当然乐于干这种双保险的事:这不但可以增加他的安全度,而且可以两边讨赏。这就是应为何很快就在与洪的通讯中凸显锁定宋、最后又主动提议杀宋的幕后原因。此时洪正因应迟迟不交出答应的钢鞭材料而坐蜡,便不得已答应除去“梁山匪首”,指望以此邀功,那“毁宋酬勋”我已经说过了,完全是洪假传圣旨。
我不能肯定的是应是否知道陈要在事后把他抛出去。目前我倾向于认为陈对他交了底,而他也同意了,的确,手上握着洪述祖给的“丹书铁卷”免死牌,两边都答应重赏,坐两天牢又算什么?
这就是那案子何以作得如此拙劣:应是上海滩的大流氓,什么厉害角色派不出去?却要走街串巷,拿着宋的照片到处招摇,以极低价格临时雇佣杀手,仿佛是故意为侦探事先留下指路标,同时避免连累自家弟兄,引起公众对陈的怀疑。
这也能解释案情破获得如此迅速,而且竟然连应写给洪的秘密信函都会落入当局手中的怪事。我早说过了:从邮电局查出双方的来往电文不足奇,奇怪的是连应已经寄给洪的信件都能查出来。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应特意对每封信都留了底。
这也是凶手武士英为何在狱中离奇死亡。传统说法将此归结于袁的谋杀,未免过于离奇。须知袁的势力根本不及于上海,岂有贵为大总统而能控制上海地方检察厅监狱的神通?倘若此,则赵秉钧也不至于必须以称病来逃避上海审判厅发出的传票了。武士英的暴卒,多半不是陈其美就是应桂馨通过当地黑社会做的手脚,大概是他不慎说出了有可能引起外界对陈的怀疑的话。
小角色死了,应桂馨这深知内幕的同志却能安然无恙,在狱中备受款待,甚至能照样抽大烟,并历经战乱而能活下来,最后竟能与外面的流氓里应外合,越狱逃往青岛租界。这一系列咄咄怪事,端的只在小说上才会发生,而居然也就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如果应没有双保险,根本就难以想像,无法解释。
此说也能圆满解释孙中山在案发后的激进态度。在国民党人4月间举行的秘密会议上,黄兴辈“以为有国会在,有法律在,有各省都督之力争在,袁氏终当屈服于此数者而取消之”,而孙则“以为国会乃口舌之争,法律无抵抗之力,各省都督又多仰袁鼻息,莫敢坚持,均不足以抗予智自雄、拥兵自卫之野心家;欲求解决之方,惟有诉诸武力而已矣。其主张办法,一方面速兴问罪之师,一方面表示全国人民不承认借款之公意于五国财团”。
任何一个正常人来看这场争论,都只会同意黄。
首先,案子的真相都还没查明白就动武,实在是师出无名;其次,就算是袁真是主凶,他也没有公开阻止法庭调查,更何况上海审判厅和整个江苏省都在国民党势力范围内。就算赵秉钧拒绝出庭,关键人物应桂馨还在他们手中,难道就真的无法审出个结果来?在未穷尽一切法律手段前便悍然兴兵,到底是为哪桩?既然袁真是凶手,等法庭查明并公布了真相,先试图合法逼退袁,不成再兴兵讨贼,不是更师出有名,更能争取民意和各省都督的同情,因而也就更有成功把握么?
最奇怪的是孙根本就不讲道理,在案情尚未水落石出之际,毫无过硬证据就一口咬定因为总统是暗杀主谋,所以法律根本无用,只有武力才能解决。就算他是天生白痴,也不至于胡言乱语到这种常人无法理喻的地步吧?
黄兴虽然主张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但也好不到哪儿去,完全是一副丝毫不知尊重法律的土匪嘴脸。据当时的国务院声明披露:
“黄克强前此主张组织特别法庭,实欲以一手掩尽天下耳目也。既为法部所扼,
计不得售,则以暗杀之说要挟厅长,必欲其入赵以罪。日前竟有要求审判官下
缺席裁判,宣布赵、洪死刑之请。幸厅长尚未允诺,然闻若辈之意,非办到此
层不可。”
现代人看了这都只会哑然失笑:国民党人主张的特别法庭,不就是我党的“审判大会”么?那目的不是从“无罪推定”的前提出发,慎重查明案情,而是事先认定谁是罪犯,以法庭的名义来为自己的主观认定盖上“合法”的橡皮图章罢了。唯一的区别是黄兴的流氓土匪气太足,干得太拙劣,乃至闹出公开威逼厅长缺席审判赵、洪,判之以死刑的千古笑话来。
相比之下,北京政府的态度倒更通情达理,更尊重法治得多,上引同一国务院声明中说:
“裁判所移转之事,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若能办到,但移至湖北,则此案
不难水落石出矣。”
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不但提出了一个合乎情理、有助于打破僵局的折衷建议,而且充份体现了行政机构尊重法律的谦虚谨慎。的确,国民党要求组织特别法庭,而且坚持设在被他们控制的上海,不但不符合司法程序,而且根本就违反了回避的原则。在这种情况下,北京政府建议将案件转到相对中立的湖北去审理,但又“不知是否为法律所许”。人家不知道就不知道,以商量的口气说出,丝毫不像黄兴那样蛮不讲理,粗暴践踏法治未经审判就一口咬死国务卿总理是暗杀主谋,甚至威逼审判厅长胡乱判人死刑。
尽管如此,我并不认为黄兴与闻了陈其美的密谋,否则他也不会主张法律解决了。他那咄咄逼人的态度乃是古往今来一以贯之的造反派作派,充份体现了革命家们出于崇高目的对手段的不屑一顾。
倒是孙中山的极端态度似乎更证明他涉嫌卷入了凶杀。即使是最死硬的拥孙志士们,似乎也无法否认他对查明宋案真相根本就毫无兴趣,真正有兴趣的是以此倒袁的事实吧?如果他没有卷入密谋,何以会采取这种奇怪态度?
最后要确定的,是孙到底是事先就知道了陈其美的密谋,还是始终给陈蒙在鼓里。我的感觉是,如此大事,陈其美不事先汇报便擅自动手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就算他事前未曾与闻,事后也会听到陈的汇报。如果说他自始至终给蒙在鼓里,那他真可算天聋地哑的白痴了,就像拥孙好汉们硬要说他丝毫不知道陈其美暗杀陶成章的事一样,未免太小瞧了天下人的智力。
此说不可回避的一个难题,是应桂馨后来的离奇死亡。“二次革命”失败后,据说应离开青岛去了北京,写信给袁,要求兑现“毁宋酬勋”之诺。这倒是可能的──袁本来就和他有一腿,并非清白之人,而且洪述祖确实作过如此许诺。据说老袁想用钱打发了他,他仍然坚持要“酬勋”,于是袁便派刺客杀他,吓得他逃出了北京,但终于被人暗杀在京津铁路头等客车中。凶手据说是军政执法处的侦探长郝占一和另一个侦探王双喜。
必须指出,即使此说是实,也无法证明那刺客确实是袁所派。即使能证明确是袁派了杀手,那也不是他确实是杀宋的主谋的证明。更何况袁公然派刺客在京城附近杀人的作法实在太拙劣。这事似乎更像国民党人的手笔。
但不管怎样,必须承认,本假说要圆满成立,就必须解决这难题。希望能接近原始材料(诸如当时的报纸报导,以及警方的调查报告等)的网友能提供刺应案的更翔实的信息。
至于传说中的袁毒死赵秉钧的说法,我觉得不值一驳,理由早就说过了:赵既然没有卷入凶案,袁有何必要去灭那不存在的口?更何况赵身居高位,干出这种蠢事来只会再度引起万众瞩目,众议纷纷,且不说北洋旧部必当兔死狐悲,人人自危,与老长官离心离德。袁吃饱了撑的,去干这种连傻到孙白痴都不会干的蠢事?如果只是因为赵猝死就认定他死于非命,则老袁也是让人毒死的了,那请问又是谁下的手,遮莫是国民党的丰功伟绩?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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