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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同意隔壁罕见老肚的意见,删帖、封名、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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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同意隔壁罕见老肚的意见,删帖、封名、隔离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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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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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同意隔壁罕见老肚的意见,删帖、封名、隔离 (347 reads)      时间: 2004-7-21 周三, 上午8:27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从宽处理,建议实行西方民事司法的被动性原则,即民不举、官不究,
尽量减少坛方干涉。酌删帖一般不删,移往众议院即可。

另外,如果要考虑加入老马提出的建议,势必先界定何谓“名人”、
“公众人物”。我认为,因受迫害或惨遭不幸而“出名”者如丁子霖
教授、故黄静女士、被非法逮捕拘留的杜导斌等人根本不能当作什么
“名人”或“公众人物”。对这些不幸者作如此看待,还不如将网络
名人马悲鸣看成是名人或公众人物更实事求是,而且,如果不对名人
的亲属加以保护,难道可以任意侮辱真正的公众人物如封从德网友、
郑义先生的家人?

在此必须指出,老马就是专干这种烂事的好手,他不但侮辱过老郑的
家属,说人家不是“原配蟋蟀”,而且曾写过“敦促芦娘子改嫁书”
的流氓文字。根本不配呼冤!

我的意思是,凡是网友的亲人都在保护范围内,没有什么“名人”“非
名人”的区别。至于朋友是否在此限制之内则可以进一步讨论。



作者:芦笛众议院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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